固定資產投資管理1(2 / 3)

投資的管理監督權集中由建設銀行行使。中國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了大規模基本建設。蘇聯的經驗和中國經濟恢複時期的實踐,都對建立管理基本建設投資專業銀行提出了要求。隨著投資規模的日益擴大,繼續由交通銀行兼辦基本建設投資撥款,已經不能適應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一九五四年九月,政務院決定成立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集中管理基本建設資金的監督撥付,集中辦理包工企業的短期放款,集中辦理基本建設資金收付往來的結算,並對建設單位和包工企業資金的運用、財務管理、成本核算以及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等進行檢查監督。建設銀行在首任行長馬南風的主持下,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建設銀行機構建製,製定了全國統一的基本建設撥款規章製度,形成了全國統一的基本建設資金供應網絡,實行了全國統一的建設銀行會計、統計核算辦法,接辦了軍工、尖端工業、國防科研等全部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承擔了“三項費用”、勘察設計經費、地質勘探事業費撥款以及各項基本建設收入直接抵撥支出的資金管理等。建設銀行從此開始成為基本建設投資撥款管理中心、信貸中心和結算中心。通過與建設領域各有關方麵的廣泛聯係,為更好地履行監督職能提供了保證。

集中統一投資管理體製的建立和發展,是適應國家政治經濟條件和整個經濟管理體製的,對統籌協調基本建設內部矛盾,促進實現國家確定的計劃和經濟布局,保證重點建設,提高投資效益,發揮了卓有成效的作用。

第一,集中全國財力、物力和技術力量,保證了重點建設。在開始製定第一個五年計劃時,中央削減了一些部門和地區準備興建的117個非急需項目,集中人、財、物力保證156項和694個重點工程。對這些重點項目,需要的物資按照國家調撥計劃直接由生產廠和運輸部門供應到工地,資金保證工程需要。對有些技術密集的項目經過論證,最後由中央作出決斷。采取這些措施後,按計劃應當在“一五”計劃期間開工的重點建設項目,全部按時或提前開工。156個重大建設項目,有80%在“一五”計劃期間先後上馬。五年內有595個限額以上建設單位建成投產,使中國最薄弱的基礎工業得到了重點加強。中國開始有了自己的飛機、汽車製造業和現代化軍事工業。一九五七年底,中國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機械設備自給率達到60%以上,金屬材料自給率達到80%以上。

第二,便於調整計劃執行中的偏差。“一五”計劃時期,在基本建設工作中,曾經出現兩次小的失誤。一次是發生在一九五三年。當時各方麵都想盡量擠出一些資金多搞一些建設,看到一九五二年財政有結餘,又看到一九五二年的商業庫存比一九五一年增加了24億元,誤認為是可以用於建設的資金潛力,於是重複動用上年財政結餘安排基本建設,抽緊了流動資金,迫使商業壓縮庫存,搞了一次“瀉肚子”,結果影響了市場,出現了財政赤字。一次是發生在一九五六年。毛澤東在《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中,批判了“小腳女人”,刺激建設工作滋長了急於求成的情緒。一九五六年財政預算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由原定的112.7億元,增加到140億元,比一九五五年實際完成93.66億元增長了49.5%,基本建設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32.9%猛增到45.7%,超過了財政承受能力,影響了經濟的平衡和穩定。反映到基本建設上的問題,是鋼材、木材和機械設備供應不足,使列入一九五六年計劃的20個重點建設項目不能按期開工。由於基本建設攤子鋪大了,生產用的鋼材被擠占了45%,又使消費品生產受到了影響。因此出現了冒(基本建設冒了一些)、鬆(管理鬆了一些)、散(資金使用分散了一些)、緊(市場供應緊張了一些)的情況。

“瀉肚子”和“冒、鬆、散、緊”的兩次失誤,在集中統一管理體製的條件下,反映比較直觀,一經發現也容易調整。中央采取了削減計劃、抽緊資金、壓縮基本建設物資分配和開展增產節約運動等措施,依靠行政指令的權威作用,很快得到了糾正,沒有造成大的波動。“一五”計劃時期投資的集中統一管理,對基本建設保持穩定協調發展,起到了很好的製約和調節作用。

第三,實現了良好的投資效益。集中統一的投資管理,使基本建設領域實現了全國政令統一,建設步調統一,管理目標統一,強大的凝聚力使當時有限的國力得到了有效的運用。“一五”計劃時期完成基本建設投資588.47億元,實現新增固定資產492.18億元,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率達到83.6%。五年新增固定資產相當於新中國成立時接收的固定資產的4倍,發展了生產力,增強了經濟基礎。這五年,工農業總產值平均每年增長10.9%,國民收入增長8.9%,財政收入增長11%,是新中國成立以後投資效益及國民經濟效益最好的曆史時期之一。

隨著形勢的發展,集中統一的投資管理體製也反映出一些問題。一是基本建設投資涉及到廣闊的經濟領域,處於多變的動態環境,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難以照顧周全。由於權力統在上邊,基層單位不能根據需要靈活處理,往往因層層請示誤時誤事。二是中國地域遼闊,幅員廣大,集中統一的投資管理體製,對因地製宜有所偏廢,實際上有些事鞭長莫及。由於權力集中,束縛了地方、部門、單位的手腳,限製了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的發揮。從一九五六年開始,各方麵為改進投資管理體製開始進行探索。

投資管理艱難前進

在第一個五年計劃執行過程中,當時為了總結經濟建設工作的經驗,中共中央政治局於一九五五年冬至一九五六年初,聽取了工業、農業等34個部門的工作彙報,對中國經濟建設的情況和問題,進行了大量調查研究工作。通過調查發現,經濟管理體製上集中過多、統得過死的做法同生產力的發展存在矛盾,於是醞釀並著手改進經濟管理體製,以使生產關係進一步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客觀需要。

一、改進投資管理體製的嚐試

一九五六年四月,毛澤東根據34個部門彙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了《論十大關係》的講話,他運用對立統一規律,以蘇聯經驗為借鑒,初步總結了“一五”計劃執行以來的社會主義建設經驗,指出:“我們不能象蘇聯那樣,把什麼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點機動權也沒有。”講話提出了擴大企業權力的問題。他說:“不給工廠一點權力,一點機動的餘地,一點利益,恐怕不妥”。在這個講話中,他提出了在鞏固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的問題。在這一思想指導下,由陳雲主持起草了《關於改進工業管理體製的規定(草案)》、《關於改進商業管理體製的規定(草案)》和《關於改進財政管理體製劃分中央和地方對財政管理權限的規定(草案)》,這三個規定經中共八屆三中全會基本通過和人大常委會原則批準,由國務院於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公布,決定自一九五八年一月一日開始實行。這幾個文件的基本精神,都是強調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和企業的關係,適當擴大地方和企業的權限,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目的是尋求以更快的速度使中國的經濟建設有更大的發展。從此拉開了改進高度集中的經濟管理體製的序幕。

一九五八年,中共八大二次會議通過了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及其基本點,其正確的一麵是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迫切要求改變中國經濟文化落後狀況的普遍願望。在總路線要求下,改進投資管理體製也就列入了議事日程。一九五八年初,北京石景山鋼鐵廠(一九六○年改為首都鋼鐵公司)率先進行基本建設投資包幹的嚐試。他們打破了基本建設的設計、籌建、施工、撥款“四權分立”的局麵,把冶金部撥給的投資同確定的建設任務掛起鉤來包幹完成。這一舉動,引起了國家領導人的重視。劉少奇視察了石景山鋼鐵廠,聽取了廠長周冠五關於實行投資包幹的彙報。劉少奇把投資包幹由企業當家作主,看作是具體執行全民所有製的一種表現形式,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以石景山鋼鐵廠的投資包幹為背景,一九五八年七月國務院頒發了《關於改進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製度的幾項規定》,明確指出,今後的年度基本建設投資,在保證不降低生產能力、不推遲交工日期、不突破投資總額、不增加非生產性建設比重的條件下,交由各有關建設部門和單位,統一掌握,自行安排,包幹使用。包幹單位有權因地因事製宜,修改設計定額,調整建設項目,調劑使用資金。原定的工程竣工後,資金如有結餘,留給包幹單位另行使用,節約越多,基本建設規模可以搞得越大。年度終了,結餘資金轉到下年繼續使用,年終不再收回。七月六日,冶金部、財政部在石景山鋼鐵廠聯合召開了基本建設投資包幹現場會議,在全國普遍推廣了石景山鋼鐵廠的做法。同年九月,毛澤東在視察湖北大冶鐵礦時對投資包幹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說:“搞基本建設還是采用大包幹的辦法好,這樣可以大大降低建設成本。”

適應投資包幹這一投資管理體製的重大變化,相應地在投資計劃、財務管理、經濟核算體製上也進行了一係列的改變。首先是下放投資計劃管理權和項目決策權。為了進一步調動地方的積極性,一九五八年九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了《關於改進計劃管理體製的規定》,把中央集中統一的計劃管理體製改辦“以地區綜合平衡為基礎的、專業部門和地區相結合的計劃管理製度”,對於投資計劃的管理,各地區有權對本地區內的建設規模、建設項目、投資使用等方麵進行統籌安排,對本地區的物資可以調劑使用,對重要產品的超產部分,可以按一定的分成比例自行支配使用。計劃程序由以前的“兩下一上”改為自下而上地逐級編製和進行綜合平衡。與此相適應,中央統配和部管物資的品種減少了75%。基本建設項目決策權也同步下放,放寬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程序,地方興辦限額以上建設項目,隻需要將設計任務書報送中央批準,其他設計和預算文件一律由地方審查批準。某些與中央企業沒有協作關係、產品不需全國平衡的限額以上建設項目,由地方批準,報中央備案;限額以下項目,完全由地方自行決定。其次是簡並規章製度。一九五八年四月,財政部決定廢止6個會計製度,其中有關投資管理的有《國營企業基本建設投資及建築安裝成本核算通則》和《建築企業會計、表格及帳務處理辦法》。六月,國家計委、國家經委決定,對基本建設預算編製辦法、預算定額、間接費定額,凡是不適合的,統交地方自行修改。推行投資包幹以後,“一五”計劃時期製定的一套基本建設撥款製度實際上已經停止執行。第三是推行群眾管理、群眾核算和群眾監督。建築安裝企業普遍推行了班組經濟核算和群眾性經濟活動分析,建立民選班組八大員或六大員的群眾經濟監督網。第四是改變基本建設財務撥款管理辦法,取消了建設銀行係統的垂直領導,改歸各級財政部門直接管理,把基本建設資金從預算成立到撥款管理,直至決算核銷,統一由一個機構從頭到尾管起來,這個機構是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司,實際上仍然是原來的建設銀行總行,對外繼續保留建設銀行的名義。各地區有的建設銀行仍然保持獨立機構建製,有的比照總行,對內對外兩塊牌子,也有的撤銷了建設銀行。但從投資財務管理體製上,從此開始形成了建設銀行兼負財政、銀行雙重職能。

改進投資管理體製,觸及到高度集中統一體製的一些弊病,上述許多改進措施,在方向上是正確的。曆史的實踐說明,投資包幹、放權定責、群眾參加企業管理等基本原則和一套做法,直到八十年代,在經濟體製改革當中,仍然具有借鑒和參考價值。建設銀行的財政、銀行雙重職能,在三十年的投資管理曆史上發揮了卓有成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