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

宋代的政治概況

宋太祖趙匡胤在後周時,隨周世宗作戰有功,任殿前都檢點,統領精粹的禁軍。公元959年,周世宗死,七歲的幼子宗訓(恭帝)即位,趙匡胤又兼任宋州歸德軍節度使,防守開封(京城)。顯德七年(公元960年)元旦,趙匡胤以鎮(河北正定)、定(河北定縣)二州名義,謊報軍情,說是契丹勾結北漢大舉南侵。宰相範質、王溥不辨虛實,立即派趙匡胤率軍出征。初三早晨,趙匡胤率兵到達開封東北四十裏的陳橋驛,弟趙匡義、歸德軍掌書記趙普和軍中諸將把皇帝的黃袍加在趙匡胤身上,擁立他做皇帝。趙匡胤率領禁軍返回守衛空虛的京師,殿前都指揮石守信等在宮中作內應,輕而易舉地奪取了皇位。由於趙匡胤原任宋州歸德軍節度使,所以新立的王朝便建號“宋”。宋朝仍建都開封(東京,汴梁),習慣上稱為北宋。以後遷都杭州,史稱南宋。

北宋政權雖然建立,但當時在南方和北方,還存在著南唐、吳越、漳泉、南漢、湖南、荊南、後蜀、北漢等八、九個割據政權。就是在北宋統治區域內,也還有不少節度使,他們割據一方,既有土地,又有人民、甲兵和財賦。在北宋中央政權中,特別是在軍隊中,還有一批在後周時同趙匡胤地位相當的禁軍將領,他們都手握重兵。趙匡胤是靠他們的支持才奪取後周政權的,但又害怕這些人也用同樣手段把自己搞掉。宋太祖和他的繼承者宋太宗以及他們的主要謀士趙普等人經常思慮這個問題。為了鎮壓人民的反抗和防止割據勢力的再起,他們采取了一係列加強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措施。

首先削減州郡(府、州、軍、監)長官的權力,不許他們兼任一個州郡以上的職務。州郡的兵權、財權和司法權也都收歸朝廷。又規定州郡長官由文臣擔任,長官之外另設“通判”,使其互相牽製。後來,又把全國州郡劃分為十五路,陸續在各路設轉運使、提點刑獄、安撫使、提舉常平四司。除安撫使用武人外,其他也都由文臣擔任。路、州、縣的官員都由中央官兼攝,屬於臨時指派的性質,“三年一替”。此外,南方各州郡的城牆和護城河,絕大部分被毀填為平地,例如西川路共29個州郡,隻留下益州(成都)、梓州(三台)、眉州(眉山)、遂州(遂寧)四座城隘。這樣,地方長官的權力被分散,任期短暫,武力削弱,就不能與朝廷對抗。

其次,分割宰相的權力。不但在宰相之下增設“參知政事”作為副職,而且還把在唐末五代設置過的樞密使和三司使定為常員,以樞密使分取宰相的軍政大權,以三司使分取宰相的財政大權。樞密使、三司使的權力是和宰相不相上下的。本來是“事無不統”的宰相,經過這番改革,隻剩下有限的權力。這樣,皇帝便可以總攬大權、操縱自如了。

其三,禁軍不再設置最高統帥,罷去殿前都檢點、副都檢點及侍衛馬步軍正副都指揮使的職位,而且把禁軍兩司分為三衙,即殿前司與侍衛馬軍司、侍衛步軍司鼎足而立。建隆二年(公元961年)趙匡胤奪取了禁軍主要將領石守信、王審琦、高懷德等人的兵權後,三衙的將領則起用一些資曆較淺,容易駕馭的人來擔任,但就是對這些人,也是嚴加控製,處處防範,時常加以調動。這些將領雖統率軍隊,而軍隊的調遣和移防等事則須聽命於樞密院。同時,還實行“更戍法”。禁軍的駐屯地點,每隔幾年更調一次,而將領卻不隨之更動,使得“兵無常將,將無常師”,以防止軍隊兵變和武人擁兵自立。

其四,發展了隋唐以來的科舉製度,增加錄取名額,放寬錄取標準,提高被錄取人的待遇,廣泛地吸收地主階級的知識分子參加政權。宋太宗在位二十一年,通過科舉而得官的將近一萬人。宋仁宗在位四十年,單由進士一科而得官的就有4,517人。這批知識分子成為封建國家的忠順奴仆和統治人民的得力工具。從宋太祖後期起,舉人經禮部考試後,還必須通過殿試才合格。這樣,被錄取的人便成為“天子門生”了。

其五,北宋統治者按照“守內虛外”的政策進行軍事部署,禁軍有一半駐防在京師及其附近,其餘分戍全國各重要地區。邊境上隻屯駐少量的禁軍,對遼、西夏的貴族勢力采取了被動的守勢。

北宋統治者采取了這些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對解決藩鎮拔扈、維護國家統一是起了重要作用的,在客觀上也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但這些措施雖然解決了中央與地方藩鎮的矛盾,卻種下了“積貧積弱”的禍根。例如實行兵將分離政策而帶來了將帥無權、指揮不靈,以致軍隊戰鬥力不強的弊端。雖然北宋政府征集了百餘萬軍隊,但卻無法阻擋遼、西夏的侵擾。由於各級政府權力的分散,形成了疊床架屋的龐大官僚機構。盡管北宋政府盡力搜括人民財物,仍難以應付龐大的財政開支。

至仁宗時期,官僚機構越來越龐大,官員人數越來越多,而整個官僚機構卻是一派萎糜不振的腐敗景象。朝廷政令“信宿輒改,適行遽止”。宰相固守成規,“無所建白”。任何改革建議,都以“先朝舊規,不可輕議改革”為由,被打入冷宮。軍隊的數量也越來越多,到慶曆年間,宋朝的禁軍和廂軍總數已達一百二十多萬,相當於北宋初年的六倍。軍政卻越來越腐敗,平時不加訓練,終日飽食嬉戲,遇敵則一觸即潰。維持這支癰腫不堪的雇傭兵的費用,每年要耗去政府財政收入的大部分。

巨額的冗官俸祿和賞賜,寵大的軍費開支,統治者的大興土木和其他揮霍,以及由於“澶淵之盟”給遼的歲幣,北宋統治者都根據“量國用而取之民”的方針,大量增加賦稅的名目和稅額。加以連年災荒,農民被迫在死亡線上掙紮反抗,鬥爭不斷發生,王小波、李順起義失敗後,小規模的農民革命鬥爭仍持續不斷,到仁宗時期更加蓬勃開展。

宋仁宗慶曆年間的農民起義和士兵嘩變,同樣被鎮壓下去,但是階級矛盾卻日益激化。同時,宋王朝與西夏、遼的關係也很緊張,西夏統治者元昊正式稱帝後,不斷派兵向宋進攻,並且接連打敗駐守陝西各路的宋兵。遼也乘機要挾,於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陳兵幽燕,進行威脅,要宋朝交出周世宗收複的瓦橋關(今河北雄縣南)以南十縣之地。宋隻好用不斷賠款增幣的辦法換取遼放棄對這十縣土地的要求。內憂外患的嚴重處境,使得宋統治集團中一些人開始意識到不能再照老樣子統治下去。在當時士大夫的議論中,富弼的看法是最有代表性的,他在《乞選任轉運守令以除盜賊疏》中指出:

國用殫竭,民力空虛,徭役日繁,率斂日重。官吏猥濫,不思澄汰;人民疾苦,未嚐省察。百姓無告,朝廷不與為主,不使叛而為寇,複何為哉。

他還認為“朝廷自守弊法,不肯更張”將會導致十分危險的後果。其他名臣如歐陽修、範仲淹等人,也都有相似的議論。

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宋仁宗在當時變法浪潮的影響下,為了扭轉宋朝政權衰敗的局麵,也“欲更天下弊事”。這年八月,仁宗任命範仲淹為參知政事,讓他同富弼等人就當世急務提出書麵建議。範仲淹奏稱: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十事。建議從這十方麵著手進行改革。宋仁宗接受了範仲淹的大部分建議,從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九月到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先後發布了一係列詔令,宣布對官僚選拔和升遷的辦法進行改革。主要內容有:“臣僚非有勳德善狀,不得非時進秩”,“凡有善政異績,或勸農桑獲美利,鞠刑獄雪冤枉,典物務能革大弊、省錢穀數多,準事大小遷官升任”;獎勵那些有“經國濟民”之才的官員,淘汰那些“非才、貪濁、老懦”的官吏;對各級官僚子弟靠“恩蔭”做官的特權,進一步限製。規定“自今臣僚毋得以奏薦恩澤及所授命,為親屬乞賜科名,及轉官升陟入通判以上差遣。其親屬嚐降官降差遣,亦毋得乞以恩澤牽複”。宋仁宗還接受富弼的建議,“選官置局”,把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典故、法令編纂成書,作為模範,參照執行,希圖達到“頹綱稍振、敝法漸除”的目的。這就是所謂“慶曆新政”。

“慶曆新政”有利於改善宋朝的專製統治。但是,由於多少觸犯了官僚權貴的一些既得利益,遭到了他們強烈反對。這些人製造了範仲淹等人結成“朋黨”,陰謀廢掉宋仁宗的謠言,進行惡意中傷。“新政”實行僅一年多,範仲淹和富弼就被迫離開朝廷。已經宣布的改革法令,也被相繼取消了。

公元1067年,宋神宗即位,這位剛滿二十歲的年青皇帝銳氣十足,決心進行變法,想把“積貧積弱”的政治局麵扭轉過來。他首先起用王安石為翰林學士,允許他“越次入對”,即可以直接向皇帝陳述政見。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神宗任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並按王安石的建議創立了“製置三司條例司”這一主持變法的機構,由王安石負責,實行變法。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十二月,又任命王安石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神宗和王安石建立了非同尋常的君臣關係。王安石以天下為己任,協助神宗實行變法。變法的內容大體分為三大類。第一,財政經濟方麵的改革,是這次變法的最主要內容。包括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六個方麵;第二,軍政方麵的改革,包括保甲法、軍器監的設置、保馬法、將兵法等四方麵;第三,教育方麵的改革,包括科舉製度的改革和整頓學校兩方麵。

神宗依靠王安石等變法派,在熙寧年間推行這些措施,在統治集團內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以司馬光為代表的勢力強大的保守派官僚認為“祖宗法製”不能變,堅決反對變法,使得新法的推行遇到重重阻力。王安石雖被迫罷相,但神宗繼續堅持變法立場,直至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病逝,前後進行了近二十年之久。

此外,神宗還對官僚製度進行改革。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八月,神宗正式發布詔令,要仿效“成周以事建官,以爵製祿”的原則,“使台、省、守、監之官實典職事,領空名者一切罷去,而易之以階,因以製祿”。把以前用以“寓俸祿”的“官”,一律改為相應的“階”,按“階”的高低領取薪俸。神宗在元豐年間對官製所進行的這些改革,在曆史上被稱為“元豐改製”。神宗改革官製的詔令說:“國家受命百年,四海承德。豈茲官政,尚愧前聞”(指不合“成周以事建官,以爵製祿”的製度),改革官製後,“不惟朝廷可以循名考正萬事,且使卿大夫蒞官居職,知所責任,而不失寵祿之實”。由此可見,宋神宗改革官製的目的,不僅意在進一步改革“祖宗”弊法,還在於循名責實,以便對職官進行考核,使官僚機器能適應變法的需要,以鞏固變法成果。

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三月,神宗病逝,其子哲宗繼位時還不滿十歲,由神宗之母高氏(宣仁太後)以太皇太後的身分垂簾聽政,執掌朝政大權。宣仁太後是宮廷反對新法的主要人物。她利用自己執掌的朝廷大權,立即調回司馬光、呂公著、文彥博等保守派元老回都城,讓他們“以複祖宗法度為先務”,提出施政建議。司馬光當時雖然重病在身,但他仗著宣仁太後的支持,竟然在一年多的時間內,把熙寧年間頒布的主要變法措施都廢除了。廢除熙寧新政是在哲宗元祐年間,因此後來稱之為“元祐更化”。

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正月,哲宗死,其弟徽宗繼位。為平息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鬥爭,徽宗曾采取對元祐的做法持否定態度,企圖兼用兩派人物,以“消釋朋黨”,調和矛盾,因此把年號也改成“建中靖國”。這時曾布又以變法派自居,同韓忠彥爭權奪利。徽宗鑒於兩派衝突無法調和,保守派又不得人心,也轉而打出了“上述父兄之誌”的旗號,把年號改為“崇寧”,表示要繼續推行熙寧新政,並罷去韓忠彥,起用投機新法的蔡京,曾布在與蔡京的爭權中失敗,不久即被趕出朝廷。從此,徽宗與蔡京一夥,組成一個極端腐敗的統治集團,這個集團的黑暗統治達二十餘年之久。

宋徽宗和蔡京等一夥,標榜要“事事紹述熙豐(指熙寧、元豐)”,其實是以推行新政為大棒,打擊異己,並從根本上篡改熙寧年間的新法。徽宗一夥利用道教作為統治工具,自封為“教主道君皇帝”。同時立“道學”,設道官,置道階。徽宗和蔡京一夥寵臣終日裝神弄鬼,把朝政搞得烏煙瘴氣。這個統治集團不但政治上極端腐敗,生活上也腐朽不堪。徽宗平時好玩珍寶,“天下珍異悉歸禁中”,供其享受。為了搜羅更多的珍寶,從崇寧元年起,在蘇州、杭州等地設立“造作局”,搜括民間原材料,集中各種工匠數千人,專門製造各種名奇珍貴的工藝品。徽宗還大興土木,廣建宮殿園林,並公然發布詔旨,令群臣不得反對。這個統治集團的倒行逆施,使階級對立更加嚴重。從大觀二年(公元1108年)起,河東、河北、京東、江西、廣東各路,都先後發生小規模的農民起義。宣和年間,農民革命鬥爭形成新高潮,爆發了東京的宋江起義及震撼東南的方臘起義。宋江、方臘起義雖然都失敗了,但卻嚴重地打擊了宋王朝的腐敗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