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各地區行業的情況不盡相同,所以排隊中還密切注意供產銷情況的發展變化,因時因地製宜。北京市一九五五年上半年按行業按類型進行了調查研究,根據其供產銷情況分析了行業前途,先後進行了兩次行業排隊。其中,屬於發展的行業占總戶數的2.7%,屬於維持的占75.3%,屬於限製的占16.6%,屬於轉業或淘汰的占5.4%。根據這些情況提出具體安排意見,通過會議形式,各有關部門統一步調,分頭進行具體安排,比較順利地克服了困難。全年共安排棉織、皮革、陶瓷、度量衡器、工藝美術、黑白鐵等行業13240戶,40178人的生產。湖南省手工業局和統計局,組織各專區、市計劃統計幹部,在對9個重點行業進行深入細致的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縣、市為單位,按自然行業一九五五年供產銷情況,進行了四個類型的分類排隊,然後由省綜合分析,再在全省範圍進行排隊,確定行業前途,正確掌握發展、維持、限製、逐步轉業或淘汰的尺度,使原來供產銷不平衡的混亂情況迅速得到扭轉。
二、地方工業和手工業適當分工
當時手工業和地方工業並存的行業大體有三種情況:一是大工業和手工業都有原料不足、設備有餘的行業。其中最突出的是織布業。全國雇傭工人3人及3人以下的手工織布業有鐵機、木機共124萬台,最低年產布能力有0.9億匹。大工業一九五四年底織布能力有1.6億匹,而一九五五年全國計劃生產棉布隻1.4億匹。其次是麻、毛紡織業、鋸木和木器家具業、皮革業等。二是大工業設備不足,其發展對手工業影響還小,或手工業產品還有傳統銷路的行業,如製糖和造紙等業。三是大工業產品不足,需要手工業補其不足的,如煤、鐵、銅、水銀、磷灰石等采掘、冶煉業,磚、瓦、砂、石、石灰采掘製造業等。此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手工業,如當時還沒有機器生產去代替的鐵、木農具製造業和機器生產難以全部代替或不宜代替的工藝美術行業。
根據行業不同的情況,分別作了適當的安排。例如棉織手工業由於棉花原料不足,不僅大工業與手工業之間存在很多問題,包括農副業與專業手工業、合作社(組)與個體之間也存在很多問題。主要是棉紗供應緊張,開工不足。根據國家當時情況,原棉不足還不是短期能夠解決的問題。因此總的隻能維持一定紗布生產水平,分別情況進行安排。國家為了照顧棉織手工業,一九五五年的棉紗分配量較一九五四年隻減少了10%(比全國全部棉織業供紗量減少比率為低)。分配原則是:集中地區和大中城市稍優於分散地區;生產合作社(組)稍優於個體;專業優於兼業;技術、設備好的稍優於技術、設備落後的。各省市根據這一原則,在當地計委統一領導下進行安排,大大減少了矛盾,維持了生產。如江蘇省根據上述原則,本著維持現有機台生產,重點保護精華,逐步緊縮和淘汰兼業的精神,對一九五五年配紗(較去年減少10%),由省、市、專區計委主任研究安排,統一組織工作組調查,重點地區計劃統計人員開會、層層下達,武進、江陰、南通按三種不同類型,南京按六種不同類型,進行了合理安排,各方滿意。
鐵、木行業也是手工業與地方國營工業矛盾較多的行業。一九五五年八月,國務院批示,在供產銷安排上,手工業部門與地方國營工業部門既要密切聯係,又要適當分工。對鐵木農具製造的分工,地方國營工業一般地以製造新式農具為主;小型農具製造和農具修配業務,由手工業擔任。生產合作社中,如設備與技術有條件,能生產與工廠相同產品,規格、質量符合標準者,在供產銷平衡下,適當分配其生產任務。在手工業和地方工業的分工上,不少地區實行歸口管理的方法,較好地解決了兩者之間的矛盾。就全國說,凡手工業生產能滿足人民需要的,地方國營工業一般不再擴建、新建同類工廠,確有必要擴建、新建時,也首先盡量利用手工業的生產潛力;凡手工業生產不能滿足需要的,要進行計劃上的平衡,生產上合理分工;凡手工業和地方國營工業、供銷合作社加工企業發生矛盾的地區,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對供產銷和勞動力等全麵合理安排。基層供銷社停止發展加工小組,對已組織的進行整頓和向手工業部門移交。
有的地區的國營工業部門,把手工業視為地方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地從各方麵給予支持。山西省創造了地方國營工業和手工業緊密結合,支援手工業生產發展的範例。一九五四年一月,省工業廳廳長在山西省手工業生產合作代表會議上發言說:“地方工業有責任支援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首要的是技術支援——技術改造。”並提出學技術、供給新設備、培養幹部等“五項支援形式”。山西省不少煤、鐵、硫磺、造紙行業的生產合作社,逐漸由小到大,由落後的生產方式逐漸走向機械化、半機械化生產,是和地方國營工業的有力支援分不開的。如陽泉市山底鐵業社,在地方國營工業的幫助下,經過了五次技術改造,使每人每天平均出鐵水40斤增加到400斤;以前隻能生產一般低級的生鐵,一九五四年已大量生產鑄造機器的生鐵。省工業廳技師汪心泉、王福宰,協助臨汾賈得紙業社,經過多次試驗,創造了棉杆造紙新技術,節約了國家大量木材,成本降低9.06%,一年可節約資金37025元。
三、對集體和個體貫徹“有所不同,一視同仁”的正確方針
一般說,在供產銷安排上,合作組織應稍優於個體,有的根據具體情況,還應稍優於私營。有的地區排擠個體手工業的做法顯然是不對的。總的是在保證社會主義經濟成分不斷增長的原則下,對合作組織和個體手工業全麵進行合理安排。如上海市當時行業困難比較嚴重,市手工業管理部門根據市委“擴大維持麵,縮小困難麵”的精神,配合有關部門,通過供銷業務對手工業行業進行全麵安排。從一九五四年六月至一九五五年五月底,用了一年時間,解決了供產銷的不平衡現象。市手工業聯社與個體進行業務掛鉤的範圍涉及60個行業,2262戶,9800餘人,其中全行業掛鉤的有手工織布等6個行業,計960戶,3700人,安排方法主要是統一供應原料、推銷成品,全行業平衡生產任務,調劑大小戶生產,使全行業在原有生產任務的基礎上維持下來,從而擺脫了自由市場影響,製止了盲目發展,克服了矛盾尖銳的現象。如手工織布未安排前,社(組)月生產26天,個體有證戶15天以上,無證戶都不到15天,收入懸殊;全行業安排後,個體都能生產15—20天左右。肥皂業全行業安排後,增配原料的有18戶,核減原料的有23戶,糾正了苦樂不均,擴大了維持麵;還統一了產品規格,合理調整了價格;並進行初步的政治思想教育,各方滿意,反映良好,體現了“有所不同,一視同仁”的方針。
四、控製盲目發展,合理安排勞動力
當時中國國民經濟尚處在起步和改組改造時期,工業生產的原料供應、產品推銷受到各種因素的製約,工業企業對安排勞動就業部隻有一定的承受能力。當時一些非手工業人員大量流入手工業隊伍,致使手工業行業呈現膨脹、失調的混亂狀態,如不加以控製和安排,將嚴重妨礙生產和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此,各地都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如鄭州市對縫紉業規定:(1)機關、團體和企業的家屬生產都應停止,有困難者由單位解決;今後生產隻準對本單位內部,不準對外,所雇傭工人由原單位負責處理。(2)對有技術的手工業者令其申請按手續開業合法經營,對外地遷來的工人盡量動員還鄉生產。(3)本著過去從寬的精神,經過教育使其自覺停止生產,並與婦聯等有關部門配合,對其他行業的“黑戶”,分別情況,加以處理。西安市規定,對私營工業向手工業行業的擴展、民政部門組織的軍屬生產自給、貧民生產自救、農村副業等,進行嚴格掌握,均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查批準。
從全國看,既要控製,更重要的是疏通其比較合理的流向。各地大體采取以下幾種辦法:(1)農業部門有計劃的引導和鼓勵農村中多餘勞動力更多的集中精力於精耕細作、小型水利、開荒以及從事與農業有關的牲畜飼養和簡單農產品加工等副業。同時城市配合加強戶口管理與糧食統銷工作,勸導非手工業生產的農業人員回鄉生產。(2)對各地勞改隊,除特殊情況外,主要組織勞改人員從事開荒、挖渠、築路、修橋等勞動。(3)民政部門對複員軍人、軍烈屬等一般以組織農業生產為主。(4)各機關的雇工生產和婦聯所領導的手工業生產、家庭副業生產,一般不再發展;已有的采取基本維持,適當緊縮的原則,統一安排生產任務。
五、妥善處理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的分工與結合
合作化過程中,有些農村地區,手工業勞動者組織了手工業合作社,忽視了農業生產;有些地區,單純強調農業生產,將手工業社並入農業社,有的將手工業社的公共積累並入農業社,購買農具,並將手工業社員的收入合並到農業社與農業收入平均分配等等。這種情況,主要是當時有些地方的領導幹部對如何對待農村手工業生產以及處理好農業和手工業關係的政策還不明確。農業幹部往往強調農業的改造,忽視手工業改造;而手工業幹部又忽視農業改造,不了解不少農村地區勞力剩餘,農閑時必須搞手工業或其他副業生產等特點。為了正確貫徹兩個改造的政策,使農業生產和手工業生產兩不誤,就要妥善解決兩者的分工和結合問題。當時根據河北、山西等省的做法,大體采取了農民兼營的手工業副業一般均由農業生產合作社組織領導;但要貫徹農業和手工業生產兩不誤的原則,最好各計收入和盈虧。在手工業較集中、農戶收入以手工業為主要來源的地區則采取:(1)組織手工業和農業的混合社,以手工業合作聯社領導為主。(2)手工業生產帶有季節性者,手工業和農業分別組社,社員可以跨社。這樣,兩者的不協調現象逐步得到緩和。
六、正確處理城鄉、地區之間的矛盾
解決這個問題,手工業生產要逐步在原料產地和產品銷地發展,使供產銷在地區分布上逐步走向合理。但由於地區之間的安排困難,當時必須掌握“銷地照顧產地、農村照顧城市”,“中小城市照顧大城市,全國照顧天津、上海”的原則,對那些技術性較高而又行銷全國的手工業產品,適當加以保護,避免打擊這些產品,而影響市場供應與造成城市失業的現象,並糾正盲目排擠外地產品的作法。為解決城鄉、地區之間的矛盾,還適當根據季節性特點,安排生產;並以大城市為中心,按經濟區組織鄰省碰頭平衡會,作為中央平衡的補充。
此外,對於改造雇傭四至九人的私營小型工業問題,根據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中共中央批轉中共全國總工會黨組“關於手工業工人中工會工作的請示報告”中指示,這一改造由手工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於這一改造工作,當時是沒有經驗的。隻有北京、天津、山東濰坊等地通過選點試辦,逐步摸索經驗。但是,這批私營小型工業人員,情況複雜,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至一九五五年底全國合作化高潮前夕,終於主要通過公私合營道路進行改造。其中極少數主要是手工操作或不適宜公私合營的,才走合作化道路。對於已參加手工業合作社的小資本家,也根據政策,區別具體情況,分別適當處理。
全國手工業,通過以上一係列統籌安排措施,以及一九五五年合作組織的全麵整頓,原來供產銷不平衡的混亂情況,有了很大好轉。一部分主要手工業產品,有的開始納入地方工業計劃之內。經驗證明:把手工業的供產銷納入各級地方工業計劃,統籌兼顧,全麵安排,對加強手工業的計劃管理,保證手工業生產、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曾經起了重要作用。
合作組織的整頓和鞏固措施
一、整社試點中的問題
新中國建國初期,手工業合作化運動,采取發展一批,整頓一批的做法,以使手工業合作組織不斷地發展,不斷地鞏固,達到波浪式的前進。一九五四年合作化運動進入普遍發展的新階段,這一年,組織起來的社(組)達到4.17萬個,比一九五三年增加了七倍多,社(組)員達到121.4萬人,比一九五三年增加二倍多。為了衡量這些合作組織的健全程度,全國聯社籌委會廣泛征求全國各地手工業部門的意見,根據一九五一年製訂的手工業合作社社章草案的基本精神,提出了四個條件作為衡量的標準:(1)組織純潔,有一定的民主管理製度。(2)生產正常,比較有計劃。(3)財務製度不亂,沒有貪汙。(4)產品質量至少不低於合作以前的正常標準。四個條件具備的為健全社;隻具備一、三兩條,二、四兩條較差者為中間社;四個條件都差的為不健全社。一九五五年上半年,各省、市、自治區按照以上標準,通過總結評比、重點調查、深入了解等方式,普遍地對現有社進行了分類排隊。據21個省、市、自治區的不完全統計,在10108個社中,健全的3128個,占總社數的30.9%;中間的4945個,占48.9%;不健全的2035個,占20.2%。這三類社中,健全的大多為老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提高;其他兩類一般是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五五年上半年新發展的社。
從當時對合作社的排隊和整社試點情況看,主要問題有:
(一)資本主義唯利是圖的經營思想和作風在一部分合作社中比較突出。表現在:有些合作社產品粗製濫造,偷工減料,以次充好;還有一些社大量雇工,變相進行剝削。如合作化初期組織起來的“四大名社”之一的武漢市度量衡社,這時也盲目包攬業務,承接八批活中,四批誤期,二批罰款,二批是加班加點趕出來的,不僅產品質量低劣,且屢次浮報成本,牟取暴利,5號大磅秤的利潤率竟高達107%。北京有的縫紉社把衣服做破了,用線編好塗上顏色,做小了噴上水向外撐;有的水壺漏水,剪子剪不動布,刀子削不動木頭。黑龍江有的地區,群眾諷刺生產合作社的產品質量不好是:“發麵鏵子、鉚釘鍋,木頭刀刃、唱歌車”。
(二)依靠社員辦社的思想不明確,民主管理差。表現在:許多社缺乏民主空氣,社員抱著“幹活、吃飯、拿錢”的態度,“開支向上要,沒料向上報,賠掙天知道。”社內生產經營大事,由理事主任或少數社幹部包辦。有的社行會宗派現象較嚴重,互不團結。如黑龍江牡丹江市木器社主任認為“有事情與社員商量是倒找麻煩,不好辦事”,因此對製訂生產計劃、吸收社員或社員退社等大事,都不與大家商量。河北霸縣先鋒木業社主任宋寶書,過去一貫對社員采取訓斥態度,社員不敢提意見,開會也不發言,一九五四年上半年的生產計劃,社員下半年才知道;同時社員對社漠不關心,要料自己挑選,用桌子料做椅子,浪費很大。河南新鄉專區12個縣48個單位中,嚴重不團結的有12個,一般不團結的有24個;許昌專區鬧宗派的有11個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