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集體工業(續)
北京城區街道集體工業
北京市城市生產服務聯社係統(以下簡稱生產服務聯社)的集體工業,是在原街道生產加工組(廠)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十多年來,它堅持為大工業生產、為人民生活和為外貿出口服務的方向,艱苦創業,勇於開拓,有了很大發展。截至一九八八年,生產服務聯社已發展集體工業企業736個,職工4.5萬餘人;包括服裝鞋帽、針毛織品、皮革製品、儀器、工藝美術、木器家具、塑料製品、汽車修配等18個行業,主要產品3500種。一九八八年,銷售收入(含第三產業)36.3億元,在搞活經濟、繁榮市場、方便群眾、安置青年就業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首都經濟發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曲折的曆程
北京市街道集體經濟的發展曆史,可以追溯到一九五八年。當時為適應城市人民經濟生活的需要,一些家庭婦女開始自力更生辦起一批以工廠、食堂、托兒所、服務站為主的具有集體經濟某些特點的生產服務企業。但在以後的一段時間裏,由於“左”的影響,這批街道企業大部分被調整合並,逐步演變為市屬大集體和全民所有製企業。據8個城近郊區的統計,到一九七八年,街道工業企業被劃走452個,職工15萬人,總產值達14億元。
一九七○年至一九七八年,又有一批街道家庭婦女和其它社會勞動力組織起來,先後發展了一批加工生產組和三站(服務站、紅醫站、文化站),兩代(代銷店、代營食堂),一所(托幼園所),即街道“五七”集體企業。這期間,由於缺乏政策支持,沒有能夠得到較好發展。
一九七八年前後,北京市存在著一個嚴重的社會矛盾。一方麵“有人無事幹”,當時全市有40萬城鎮待業青年需要就業;另一方麵“有事無人幹”,一些日用小商品奇缺,一些工藝美術品生產瀕臨絕境,生活服務設施嚴重不足,人民生活諸多不便。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通過撥亂反正,為城鎮集體經濟帶來了大發展的春天。一九七九年三月,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在調查現實情況和總結曆史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廣開就業門路,大力組織集體所有製的生產服務事業的號召。三月十二日,中共崇文區委書記張旭到崇文門街道試點,用組織臨時生產加工組的辦法辦起了手工毛織、木器加工、謄印合作社,安置了一批待業青年。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推廣了崇文區的經驗。此後,以退休老工人為骨幹、知識青年為主體的新型生產服務企業相繼發展起來,遍布京城的大街小巷。同年六月,為加強領導,市裏決定成立北京市生產服務合作總社,由市委書記、副市長王純兼主任,黎曉任第一副主任。同年七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向全國批轉了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安排城市青年就業問題的報告》以後,北京又適時地製定了關於發展街道集體經濟的十條政策和其它有關規定。所有這些,大大推動了生產服務聯社集體經濟的發展,從此北京市街道集體經濟的發展,進入一個新的曆史時期。
二、新時期的特點
生產服務聯社的集體企業是新型的合作經濟組織,無論在內容和形式上都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特點。
第一,圍繞市場需要,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活動。這些企業的產品大都沒有納入國家計劃,主要靠市場調節,即計劃自己定,原料自己找,產品自己銷。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完全以市場為中心,突出商品經濟的特點,發揮“船小好掉頭”的優勢,及時靈活地調整產品結構。社會需要什麼就幹什麼,有什麼人才就組織什麼項目,“小批量,多品種,勤進勤銷”,“你無我有,你有我新,你新我廉,你廉我轉”。
第二,多種經營,綜合發展。集體經濟地區性很強,同街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長期紮根於居民之中,客觀上要求企業在發展方針上,既要從國民經濟整體需要出發,又要考慮發展地區的實際需要。在經營範圍上,突破了行業限製,發展多種經營、綜合經營和交叉經營,凡屬社會需要,有利於發展地區經濟,方便群眾生活的行業、產品、服務項目都大力發展。
第三,實行“能進能出”的用人製度。企業從創辦時起就允許職工享有升學、參軍、參加全民或其它集體企業招工的權利。企業可以根據需要選擇職工,職工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愛好選擇企業。在幹部管理方麵,堅持“能上能下”,通過任命製、任期製、選舉製、招聘製等多種辦法,提拔、引進管理和技術人才。各企業聘用了一大批有各種專長而又熱心於集體經濟事業的老工人、老藝人、老畫家、老教師、老幹部,對促進集體企業的發展起了較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