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鄉收入差距問題(3 / 3)

另外即使在農村管農民的幹部也不願意充當農民利益的代表。在實際調查中看到的情況是,一些鄉幹部住在縣城裏,一些縣幹部住在城市裏。他們到鄉裏去上班都是騎著摩托車、坐著汽車去的,他們完全是像公務員一樣去辦公,和農民之間還有什麼感情可言?農民的利益要想通過這些政府官員得到代表是非常難的。這些現象顯露出當今製度層麵上的缺陷。

必須解決勞動力市場分割

解決城鄉收入差距問題,當務之急是應該從體製上解決勞動力市場的分割問題。我們現在對農民工的歧視,對農民工戶口的限製,實際上反映了我們勞動力市場的分割問題。這是和一個市場經濟國家的基本經濟原則相悖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最大的政策應該是怎麼樣能夠消除現存的分割的勞動力市場,也就是說形成一個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能夠使得農民有更多的進城機會,能夠有更多的在城裏找到工作的機會,而且是一個平等的就業和公平的收入待遇的機會。

中國是一個勞動力資源極為豐富的經濟,城鎮中的大量下崗失業人員,大量的尋找工作的農民工,農村中大量的處於閑置半閑置狀態的勞動力,既是經濟不夠發展的結果,又是收入差距擴大的部分原因。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實現充分就業和抑製收入差距的過度擴大都需要進一步發展經濟,使得經濟增長始終保持在一個高水平上。隻有通過高速經濟發展,才能逐步吸納掉城鎮中的下崗失業人員,給予農民工更多的就業機會,消化掉農村剩餘勞動力。

從這一點出發,收入分配政策的重點不應該考慮如何提高個人所得稅率,而是考慮如何提高就業率。中國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不是稅率太低,而是實際征收方式太亂,造成實際稅率與名義稅率相差甚大,通過個人所得稅征收效率的提高,即使維持不變的稅率,也會使稅收額有很大的提高。為此,我們的金融製度和政策以及稅收政策都要做出相應的改革與調整,對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民營企業的融資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支持。

有必要完全免除農村稅費

如上所述,農村的稅費改革有助於縮小收入差距,然而應該看到稅費改革力度是相當有限的。經過稅費改革的一些鄉鎮,平均比他們原來的稅費負擔可能降低了30%左右。如果原來的稅費是超負擔的,那麼稅費改革隻是意味著稅費回到正常的水平。如果想要進一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特別是縮小落後地區與沿海發達地區的差距,需要在很多地區實行更大幅度的稅費減免,或者完全免除農村的稅費。正如我們一次簡單的模擬分析所表明的,如果把農戶的所有稅費全部減免,那麼他們的人均收入將增加5.4%,也就是說他們與城鎮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將會縮小13個百分點。農村內部的收入差距的基尼係數將會下降1.4個百分點。

應由中央財政負擔農村教育和醫療

同時,農村的基礎教育和基本醫療由中央財政負擔起來,這是非常必要的。西部農村地區中小學生的高失學率一直是地方政府的頭疼問題。其中很大的原因是教育費用的快速增加,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困難家庭確實是付不起學費。西藏這幾年就是把小學、初中學生的所有費用全部由政府統包了,小學生是一年500元,中學生是一年600元,於是全區升學率有了大幅度上升。

城鎮中農民工子女的就學問題也是需要從政策上加以考慮的。大批的農民工進城就業和居住,會不會在城裏形成一個下層社會?這是非常值得關注的問題。農民工進城後還難以改變自己的身份,仍處在農民工的階層內,這是曆史的原因所致,但是如果他們的孩子從小就在受教育上受到歧視,他們的階層身份就會一代一代地傳遞下去。對一個合理的社會來說,第一代人因為曆史上的原因承擔了某種社會代價,不應該讓第二代人繼續背負這種代價。如果現在不改變農民工子女就學和將來就業中出現的歧視問題,我們的社會將來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農村社會保障問題需要通盤考慮

農村中導致收入差距擴大和部分農民陷入貧困的一個因素是罰款問題。罰款已成為農村社會管理的一種普遍使用的手段,對農民利益的傷害也是相當嚴重的。以計劃生育罰款為例,很多地方政府認為計劃生育罰款是名正言順的,不考慮罰款所帶來的各種負作用。對於一些農戶來說,隻要一罰款,就會長期地陷入貧困。為什麼在城市裏計劃生育政策可以暢行無阻,而在農村中卻困難重重呢?這背後的原因是城市中存在著養老金製度和更高層次的男女平等觀念,而這兩點正是農村所缺少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在農村實行計劃生育政策,雖然是一種國策,但是以剝奪一部分農民的養老權利為代價的。如果能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就應該在政策上有所考慮。

我們應該考慮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問題。確實有的國家有過這種政策,到了一定年齡比如65歲以後,不管你有沒有子女,政府都給你一定的養老金。這個在中國可能不太現實,畢竟中國的人口數量太大,但是對於一些落後地區、貧困地區可以采取這種方式,政府每年發給65歲以上老年人一定數量的養老金。這既是一種扶貧的辦法,也會反過來促進計劃生育的落實。

對於農村現有的貧困人群,在扶貧戰略上要做出適當的調整,因為他們更多地屬於缺少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如五保戶、殘疾家庭、因病致貧家庭、單親家庭等。解決他們的貧困,開發式扶貧的辦法已不能發揮作用,應該考慮最低限度的救濟式扶貧的辦法。一種辦法是根據一個地區的貧困狀況,可以確定一個救濟的比例,也就是對最貧困的人口給予一定的現金和糧食救濟。從現有的統計資料來看,對農村貧困人口的救濟規模和數量都少得可憐,與國家的財力的增長速度是不相稱的,也是與農村貧困人口的迫切需要不相符的。因此,在國家財政支出中提高農村貧困救濟支出的比例是完全必要的。

對縮小收入差距起到間接作用的是社會保障體係的改革與調整。我們先進的社會保障製度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平性,一部分人享受過度保障,一部分人則無任何保障。中國畢竟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不可能給國民提供高水準的社會保障,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根據不同的就業身份對不同的人實行迥然不同保障待遇則是讓人難以接受的。因此,我們有必要重新考慮現存社會保障製度的合理性,逐步建立一種水平不高但覆蓋麵廣的社會保障體係。(我們兩位作者均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