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扶貧與可持續生計(3 / 3)

4.即貸即還——從貸款後的第二周開始還款,一年中分25次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每次還貸金額為166.60元。理由是在短期內就達到強化還款意識、養成還款習慣的目標。對於貸款方來說,可以及早發現還款能力差的借款人,然後采取必要的措施,幫助她提高經營能力和還款能力。

5.互保連座——貸款戶每5戶組成一個小組,這5戶負有連帶責任,其中有1戶不能還款,這5戶第二年都將被取消繼續貸款的資格。所以,常常有這樣的情況,當其中的1戶還款有困難時,其他的4戶會幫她還款。同時,每4組組成一個基層的活動中心,每兩周要進行一次學習、培訓和交流活動。這實際上形成了一個組織嚴密、責任明確、互助戶濟的非營利組織。

6.信貸員責任製——在每區設信貸員若幹人,每個信貸員負責管理120多戶貸款戶。信貸員的收入除了基本工資外,浮動工資部分與貸款戶的管理、還貸和活動的情況直接掛鉤。信貸員還有一個重要的職責,負責與政府和社區的各有關部門和機構協調,非常具體地幫助貸款戶解決經營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7.銀行負責放貸和收貸——天津市的小額貸款項目的放貸和收貸由天津市商業銀行操作。具體的方法是:⑴.貸款。由銀行將貸款存到貸款戶的A賬戶(貸款賬戶)上,並將儲蓄折子發給貸款戶,貸款戶通過憑本取款來實現貸款。⑵.還款。貸款戶必須向B賬戶(還款賬戶)裏每兩周一次存入應還款項,B賬戶的密碼由銀行掌握,按次將還款轉回此項目的總賬戶——小額貸款專戶中。

8.以還款信用為基礎逐年加大貸款金額——貸款戶第一年按時全部還清貸款本息的,第二年可以繼續貸款,且貸款金額可以逐年增加。天津項目第一年貸款額是4000元,第二年是5000元,以後逐年遞增1000元,直到貸款戶有實力可以直接向商業銀行進行商業貸款為止。

根據天津項目年度報告:在1999—2000年度的“小額貸款”經營活動中,302名下崗女工獲得了貸款並創辦起自己的事業。她們中從事飲食業的占19.4%,從事商貿活動的占62.6%,從事服務行業的占8.8%,從事加工業的占9.2%。

從貸款戶第一年對較高利率(6.435%)感到難以接受,而到第二年對利率調高(7.605%)欣然接受,充分說明這個項目確實給她們帶來了好處。有些貸款戶不但自己通過創業增加了收入,還帶領十幾個下崗的姐妹共同參加經營,擴大了小額貸款項目的社會效益。

天津項目的社會意義主要有兩個方麵:

1.改變了等待政府安排就業的傳統思路

90年代以來中國出現嚴重的下崗失業問題後,政府囿於計劃經濟年代“安排就業”或“安置就業”的傳統思路,仍然對下崗、失業人員作出大包大攬的姿態。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尤其在勞動力市場成為一個買方市場以後,政府的“安排就業”或“安置就業”計劃常常不盡人意。同時,由於長期處於失業狀態,下崗、失業人員也自暴自棄、情緒低落,家庭不和乃至離異的也不在少數(見第七章、第八章)。這樣,沉澱下來不能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就常被看成是社會的包袱,是消極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扭轉整個社會觀念,即將下崗、失業人員看成是有開發潛力的人才資源。在就業問題上,要使他們變被動等待政府安排為主動尋找機會自己創業,目標是要在他們中間培養和發展出一批個體勞動者和民營企業主。天津項目正是適應了這種社會需求,以有限的資金,幫助一批下崗女工成功創業,使她們一掃往日的晦氣和怨氣,開始了真正屬於她們自己的新的工作和生活。

2.發展出一個非常有效率的非營利組織

天津項目不僅僅是為下崗女工提供資金上的支持,因為她們從小額貸款項目得到的資金支持畢竟是極為有限的。天津項目的組織方式,實際上發展出了一個非常有效率的非營利組織,它把300多位婦女層層組織起來,這有助於她們擺脫那種由於長期處於失業狀態而形成的無望、無助的心理狀態。通過培訓、通過中心的活動,使她們得到了重新回到社會組織中的溫暖,又有了情感宣泄和社會交往的渠道,同時也得到了有效的社會支持。在這裏,她們重新拾回了工作和生活的信心,學會了怎樣建立良好的合作和交流關係,成為真正的生活中的強者。所以,天津項目在這方麵的意義是不可低估的。

在這個非營利組織中,天津項目的官員和基層的信貸員的工作是令人尊敬的,他們為下崗女工成功創業排憂解難做了大量的工作,為他們創造了良好的創業環境。他們的作用有二:一是協調各方麵的關係,這些下崗女工在與政府和社會打交道時無疑是處於一種弱勢地位,沒有項目官員和信貸員的幫助,她們中相當一部分人是難以在競爭中立足的;二是組織貸款戶進行創業經驗的交流,使她們在交流中大受啟發、堅定信心。甚至在中心的某些會議中,常常會出現非貸款戶的身影,因為這種氛圍對她們來說也很需要。可以說,沒有項目官員和信貸員的奉獻,這個項目是不可能成功的。在與貸款戶交流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到項目官員和信貸員的這種中堅作用。我們希望這樣的非營利組織能夠不受阻礙健康地發展下去。

2001年3月,亞洲發展銀行組織了一個專家組和天津市小額貸款項目的官員對此項目的發展前景進行了討論。討論的主題圍繞著要使小額貸款項目有自我們發展的能力:

“小額貸款”的資金要是光靠國際援助總是有限的,資金規模太小則形不成規模效應。要真正解決中國的城市貧困問題,要使“小額貸款”真正具有自我們發展的能力,國際援助畢竟是杯水車薪。因此,可否考慮用國際組織(譬如聯合國計劃開發署或亞洲開發銀行)提供的資金作風險擔保,而由國內的銀行出資來發展這項事業。

國內銀行可以接受這個方案的理由有四:一是“小額貸款”的利息高於一般銀行貸款利息,銀行有利可圖;二是沒有風險,因為有國際援助的資金為其作了風險擔保,出現壞賬就可以補上;三是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收貸,銀行本身人工投入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四是從發展的眼光看,小額貸款實際上在為銀行培養大量的客戶。

但是,這個提議沒有得到專業銀行方麵的積極響應,其理由是“小額貸款”太麻煩。有專家認為,可能背後還有其深層的原因,譬如說國內銀行的貸款收益有可能不止是表麵可以看到的5%利息。

對於在總結天津“小額貸款”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在中國其他城市進行上述“理想模式”的新的試點,還是應該充滿信心的。因為中國的銀行畢竟還是國有企業,隻要政府下決心,項目的試點方案再加以進一步完善,上述的各種的障礙應該是可以突破的。

還有一個建議,就是小額貸款也應該與社區組織結合起來,這本來也是小額貸款的一個很重要的國際慣例。其理由是,在發展中國家的傳統社會中,熟人圈子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關係網。如果小額貸款能夠利用這樣的社會關係網,熟人之間的相互監督可能更為有效。可能是天津項目貸款規模較小、撒開的麵又比較廣,小額貸款的這個特點在天津項目中沒有得到體現。今後在較大規模的試點中,應該利用中國社會組織化程度較高的特點,利用現成的社區組織來做好這項工作。

㈣.引進企業孵化器的概念發展下崗、失業人員創業中心

在用小額貸款扶持一批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取得一定成效之後,可以從這批個體經營者中,挑選一些有發展潛力的幫助他們進一步創辦民營企業(包括股份製企業),以吸納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就業。

在這方麵,我們可以引進國外較為盛行的“企業孵化器”的概念,用於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創業。“企業孵化器”指的是這樣一種機構,它基本上是非營利的,但也不排斥營利性的。“企業孵化器”中聚集了一批專業人才(可以是兼職的),在一些小企業的創業階段,為他們提供各方麵的援助,譬如提供辦公的物業場地和設施設備,幫助他們建立經營管理製度和財務製度以及會計賬目,幫助他們策劃如何開拓市場,等等。但是,這種幫助是有期限的,譬如在2年之後,小企業就應該搬出去獨立經營。“企業孵化器”所提供的幫助也應該適當收費,譬如在頭半年到一年可以免費,隨著企業經營逐漸上路,就應該向母機構交納一定的費用,以抵消母機構在幫助其成長的過程中所花費的成本。隻有這樣,“企業孵化器”本身才有自我們生存和發展的可能。國外的“企業孵化器”大多為創建高科技企業,但我們是否可以考慮將這種方式用於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創辦勞動密集型企業。這種方式目前在國內已經開始小範圍的實驗,許多地方都建立了下崗、失業人員創業中心,與國外的“企業孵化器”的做法十分相近。

但是,目前國內的創業中心中真正的企業管理人才還太少,他們大多將精力放在諸如減免稅收、貸款等問題上,而對怎樣使這些企業一開始就建立與市場接軌的現代經營模式這類問題考慮還是很不夠。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這些企業應該是產權明確的,主要應該向民營企業(包括股份製企業)方麵發展。這些企業大多處於競爭領域中,民營模式應該更具競爭性。不要因為他們得到過政府的某些政策優惠,譬如減免稅收和貸款,政府部門就過多地插手,讓他們按政府部門理解的經營模式去辦企業。目前在有些地方,這些企業中“國有”痕跡還是非常嚴重的。辦幾個向上級或其他參觀者展示政績的是可以的,但要使這些企業真正能夠在市場中獨立生存和發展還需進一步努力。

結論

建立一個以社區為依托的城市扶貧和發展可持續生計的社會政策體係和工作機製,是城市反貧困取得根本勝利的關鍵。

所以,我們設計的城市扶貧三步曲是:第一步,在社區造就一種工作機製,將下崗、失業人員和貧困人士以某種形式(譬如社區公共服務社)組織起來,因為他們將來從事的大多是非正規就業,所以在有工作機會的時候,他們就離開社區去就業;在就業中斷時,他們又可以回到社區來,用以最低生活保障金為基礎的“社會工資”來維持生活。第二步,用小額貸款,幫助其中有能力的人自謀職業,主要是在服務領域搞個體經營,逐步發展出適合他們自己的可持續生計。第三步,在上述個體經營者中,選擇有潛力的用“企業孵化器”的方式幫助他們進一步發展成為民營企業,這樣又可以吸納更多的失業、下崗人員就業。

從個人的角度來說,這方麵的政策框架是否可以這樣設計:一個失業或下崗人員在失去領取失業保險金或下崗工人基本生活費的資格後沒能再就業,那麼他(她)就應該到設在基層社區的服務機構登記並參加諸如公共服務社一類的社區組織,然後就有權享受主要由社區負責操作的救助和就業服務。對有勞動能力而沒有勞動機會的人社區可以為他們提供職業輔導,不但為他(她)提供就業信息,還要具體地幫助他(她)了解哪些職位適合他(她)以及怎樣才能得到那些合適的職位;對願意自謀職業的人,社區還可以為他們提供小額貸款,幫助他們找到適合自己的可持續生計。如果因為能力欠缺,他(她)還是沒有機會就業,就應該參加社區中的公益活動,並由社會救助製度在經濟上托底,即在他(她)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享受社會救助;社區可以組織他們從事一些為社區居民提供的家政服務或者為社區單位提供的勞務服務,以增加他們的收入。

上述政策建議的目標是消除社會排斥、促進社會融合,這既是所有與此相關的社會政策的出發點,也是最後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