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責任險費率的高低,取決於風險的大小。不同產品以及不同的承保條件應製訂不同的費率。一般根據以下因素決定費率:一是產品的特點和可能對人體或財產造成損害的風險大小;二是賠償限額的高低;三是適用的地區範圍大小;四是產品數量和產品價格的區別;五是保險人以往經營該項業務的損失賠付統計資料。
國內已開辦的產品責任保險有:鍋爐產品責任險、飲食業食物中毒責任險、食品衛生責任險、水電設備產品質量信譽保險、家電產品(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等)質量保證保險、空調器質量信譽保險等。
產品責任險的開展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有利於促進產品質量的提高。對參加出口產品責任保險可以增強外商經營中國產品的信心,提高中國產品對外銷售能力,有利於擴大中國產品的出口;可以使中國外貿生產部門在出口產品發生責任事故時得到經濟保障,有利於外貿生產部門的經濟核算;減少外貿生產部門由於不熟悉產品責任事故處理方麵的業務或缺乏經驗而遭受額外的經濟損失;可以為國家增加外彙收入。
二、國內建築安裝工程保險
工程保險,是適應現代工程技術和建築業的發展由火災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等演變而成的一類綜合性財產保險險別,主要承保一切工程項目在工程期間乃至工程結束以後的一定時期的一切意外損失和損害賠償責任。傳統的工程保險指建築、安裝及船舶建造工程項目的保險。
(一)國內建築安裝工程保險的發展。
建築安裝工程保險,是以各種土木建築、機器設備安裝、船舶建造等工程項目為承保對象的綜合性財產保險。一九五○年,國際土木工程師和承包建築工程師組織製訂了標準的土木建築工程合同條款,規定要求承包人辦理保險,對建築、安裝工程各關係方的權利和義務作了明確規定,為建築安裝工程保險成為世界性的財產保險險別奠定了基礎。在中國,建築工程保險始於八十年代初,首先承保的是涉外領域的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隨後,船舶建造保險及國內普通建築工程險亦有了發展。
建築工程險是一項技術性、專業性強,保險合同複雜的險種,涉及風險管理、工程概算、工程監理及防災防損等多方麵的知識,具有承保範圍寬、保險風險大、內容相互交叉等顯著特點。盡管在國內開辦時間不長,卻發展迅速。一九八五年,國家計委、審計署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聯合下文確定,國家撥款的基建項目不參加保險。所以當時的工程概算沒有保險費的內容,在一定程度上製約了這一業務的發展。當時承保的業務主要是地方集資或企業自籌資金的建設項目,還有外資、中外合資及世界銀行貸款的項目。對國家撥款的基建項目,則把展業重點集中在施工單位上,讓施工單位代替建設單位投保。
從中國國情出發,國內建築工程險重點開發了水電工程項目,並取得令世人矚目的成績。一九九三年三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同黃河上遊水電工程建設局,就李家峽水電站的建築工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等四個部分,達成一份保險金額為24.7億元,保險費為1113萬元的保險協議。這張保單的簽發,標誌著國家大型水電工程開始有了保險保障。以後保險公司又為長江三峽等十多家大型水電工程建設提供保險保障。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投保建築工程險後,一方麵帶來了可觀的保費收入,另一方麵相應承擔了危險集中的巨大風險。為加強承保控製,分散風險,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頒發了《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安裝工程保險業務管理辦法》。這一辦法的具體要求是:
1.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安裝工程保險必須由分公司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承保。
2.承保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安裝工程保險,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工程風險調查與評估,形成正式文件,並向總公司報備。
3.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安裝工程保險的承保條件,報經總公司同意後方能簽發保險單。
4.總公司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安裝工程保險條款》(試行)不能擅自更改,需要增減或加以說明的內容用批單批注。
5.保險單由總公司統一印製和編號,各分公司承保前與總公司聯係,保險單的格式和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
6.發生保險事故,要及時將有關材料的複印件上報總公司,100萬元以上的賠款,須報總公司財產保險部批準。
一九九三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建築工程險保費收入4428萬元。一九九四年,為適應市場經濟的變化,國家建設部、中國建設銀行印發了《關於調整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幹規定》,調整後的建築安裝費用項目增加了保險費項目,為開展建築安裝工程保險創造了一個有利的契機。一九九五年七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浙江、上海分公司共同為天荒坪抽水蓄能電站提供了保險金額為28億元的建築工程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