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語言,正像人的口頭語言一樣多種多樣,這是由於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人類的曆史以及文化的發展等因素而逐漸形成的。所以音樂的民族語言也是非常豐富的。要想給小學生打下良好的音樂基礎,除接受以中華文化為母語的音樂作品之外,還要接觸外國音樂作品。
由於音樂作品是表達人的思想、情感的。而人的思想情感也必然受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方麵的影響,總是帶著曆史的痕跡。當然,音樂創作的作品又帶著個人的認識,個人的創作風格等方麵的個性特征。因此,我們指導學生學習(包括唱、奏、欣賞)與正確理解作品的內容又不能不涉及時代背景、個人經曆、個人創作風格等等。更何況音樂的表現工具形式、音樂的傳播也是曆史的產品,所以就出現了音樂常識、音樂文化的學習。
音樂語言的傳播,一種是口頭(包括器樂演奏)傳播,一種是借助於符號的傳播。口頭的傳播與掌握,需要有一定的技能、技巧,當然技能技巧有深度、廣度之分,而小學生是基礎素質教育,不是或不全是專業人員教育,所以其要求也是最基礎的,但也必定要科學地為兒童將來進一步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借助於符號的傳播,是音樂文化的必然發展,所以小學也要學點記譜符號,進行有關的知識和技能訓練。
小學音樂教育既然是音樂素質教育,也就是說,在兒童先天稟賦的基礎上,實施最基礎的全麵的音樂,就應全麵地貫徹小學音樂教學大綱規定的全麵教學內容。
當然,實施全麵的基礎音樂教育需要有條件,最重要的是老師的條件。老師要有事業心和艱戲苦的創業精神。沒有打擊樂器,可以先從學生自身條件做起,用拍擊的方法(拍身體的不同部位)得到不同力度、速度、音色方麵音響的變化。還可以就地取材自製木質(包括竹製品)、金屬、皮革,以及石塊、貝殼、酒瓶、碗、玻璃器皿等等代替正規的打擊樂器。還可以吹樹葉、柳哨等等。有的學校沒有欣賞音樂作品的條件,他們請地方廣播站,定期為學校播放音樂節目,或者到學校開展音樂欣賞;請戲曲愛好者演唱地方戲、曲藝,或者教唱,給學生以便多的音樂實踐機會。總之,人是萬物之靈,任何事物都是由人的大腦想出來的,通過人的雙手製作的,隻要有一顆金子般的心,就會創造出曆史的奇跡。
音樂是實踐的藝術,隻有多方麵、多層次地參加課堂上的實踐,才能培育小學生的音樂素質。
3.優化組合音樂課堂教學結構
在有了大綱、教材、課時等保證的條件下,音樂素質教育能否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關鍵在於教學方法,而教學方法又體現在老師的教法與學生的學法上。教法與學法的核心又以研究兒童對音樂認識的特殊性為依據,研究兒童掌握音樂的規律。
音樂課要想在較短時間內取得較高效果,音樂課的組合必須擺在首位。
音樂課的組合就是教學內容及其順序和時間的分配。就其課的內容來講,又分為單一課、綜合課。從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看,小學應以綜合課為主,因為它有利於激發學習興趣,將無意注意轉化為有意注意;將無意記憶轉化為有意記憶。就其教學順序和時間分配來講,我們既講教學過程的階段性,又講教學過程的聯係性。
綜合課由於內容的巧妙穿插,既順應小學生好奇心理,又利於增大教學內容的容量,充分調動學生的感覺知覺,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能力。一會兒唱,一會兒跳,一會兒欣賞,一會兒吹奏,使學生的學習情緒總處在興奮之中。這樣做的結果是開拓了廣闊的審美渠道,使大腦的神經興奮中心不斷轉移,不易疲勞。在學習方式上動靜結合,使兒童的生理得到健康發展。由於教學內容容量的增加,既保證了教學內容的“量”,又保證了教學的“質”。
但變換教學內容和方式並不等於無原則的“花樣”翻新,華而不實。而是經過精選的內容,圍繞音樂構成的本質學習,圍繞理解音樂的表現手段進行學習。一句話,圍繞音樂的中心進行學習,這是一條貫穿於音樂教學內容的“線”。做為一節課來講,這就是老師所製定的教學目的和教學重點。當然,一節課的內容雖然豐富,也必須以某一項內容的巧妙安排來體現教學的藝術性。
既然教學內容有一條“線”,又由於音樂教育是情感的教育,這就體現出一節課以情感的激發、情感的表現、情感的深化為支柱。要達到這一目的,就必須重視學生的思維活動,特別是形象思維活動。思維活動、情感的深化要求教學階段之間應有內在聯係。所以從音樂課的組織教學開始,就開始進入本節音樂教學所特定的情境之中。而一切準備活動(如聲音訓練)又與組織教學中已經呈現的某種情緒得到內在聯係。順水推舟,複習、新課中的導言、範唱、範奏,學習等一係列的教學活動,隨著教學內容的展現,學生的情感隨之變化,達到入境的程度,從而達到審美的體驗和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