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劍:
花劍劍身長90厘米,重量不超過500克,劍頭有個彈簧,劍頭承受的壓力為超過500克,護手盤直徑為12厘米圓盤。正式比賽要在鋪有金屬網的賽台上進行。采用電動裁判器,劍頭裝有電鈕。當運動員在比賽中刺出力量大於500克時,劍頭開關就接通,裁判器上會顯示信號。凡刺中有效部位(也就是運動員穿的金屬背心),裁判器的彩色燈就亮了,劈打動作為無效(粗暴動作為犯規)。其它任何部位被刺中,裁判器隻能亮白燈,表示刺中無效。隻有在比賽中獲得主動權的情況下,刺中對方的有效部位,或刺的動作明顯領先,才算勝一劍。如果比賽中出現雙方彩燈都亮的情況,就要看運動員動作是否主動進攻,一方向前進攻,另一方原地反攻,就應當判進攻的一方為主動。在同時刺中情況下進攻一方者獲勝。假如雙方同時進攻,都獲得主動權,就算同時刺中,不分勝負。
分組循環賽(包括個人賽和團體賽相遇)每場比賽,男、女均為6分鍾一場,以5劍決勝負。雙敗淘汰(或單敗淘汰)賽(個人賽)中,男子每場10分鍾,刺中10劍,最高劍數為12劍;女子8分鍾,刺中8劍決勝負,最高劍數為10劍。如比分相等,比賽時間結束,必須不計時間再決一劍分勝負。
記分方法是,刺中一劍就得一分(過去判失一分,1986年1月開始改為得分),誰刺中多,得分也多,說明誰就獲勝。
(2)佩劍:
佩劍長80厘米,重量不超過500克,護手盤為月牙盤,外形象馬刀,故又稱佩刀。運動員可以做各種刺、劈動作,擊中腰帶以上(除後腦)的任何部位均為有效,而刺中或劈中腰部以下任何部位都算無效。由於佩劍允許劈打,所以多少年來未采用電動裁判器。最近幾年,國際劍聯佩劍改進委員會正在研製佩劍電動設備,據知目前在國際佩劍邀請賽的決賽中試用電動設備,估計不久即可使用電動器材。現階段還是由裁判員判斷,所以比賽有五名裁判員,一名主裁判(一票半的權力),四名角裁判(每人一票的權力)。運動員交鋒後,主裁判先分析交鋒過程,再詢問角裁判,然後作出判斷。記分方法與花劍相同。
(3)重劍:
重劍長90厘米,重量不超過770克,護手盤比花劍的大。運動員在金屬賽台上進行比賽,隻能刺,不能劈。采用電動裁判器,劍頭上裝有與花劍相同的電鈕,刺中對方即亮彩色燈。比賽中刺中運動員全身任何部位(除後腦)都算有效。所以裁判器不會亮白燈。一方運動員刺中另一方時,裁判器的彩色燈就亮,判刺中者得一分;同時被刺中,判各得一分。記分方法與花劍相同。但在循環組比賽時,比分相等,規定時間終了,則判各輸一場(叫雙敗)。若未到規定時間,打成5比5,則在時間終了前決一劍。
我國開展擊劍運動的概況
在中國,擊劍是年輕的項目,1953年以來,擊劍運動得到不斷發展和壯大,技術水平也有較大的提高。1959年第一屆全運會擊劍被列為表演項目,對擊劍運動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自此至第五屆全運會上,擊劍均是爭奪十分激烈的項目之一,參賽隊數和人數增加,技術水準明顯提高。
1983年,在第12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上,戰勝了法國、羅馬尼亞、美國和加拿大隊,奪取了團體冠軍;1984年在第23屆奧運會上,欒菊傑力挫群芳,榮獲了個人冠軍,男花、佩劍、重劍團體比賽也進入了前8名,達到了曆史最高水平,這標誌著我國擊劍運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1986年劍壇勇士不斷努力,發奮圖強,在第40屆世界錦標賽中,男花、佩劍團體名次均取得世界第9名,女子花劍取得第6名的好成績。在第10屆亞運會上又奪得4個冠軍、5個亞軍和兩個第3名的輝煌戰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