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人在一起討論這樣一個問題:換一個燈泡要幾個人?大家都覺得,要是讓電工來換的話,隻需一個人,隻是每當燈泡壞了的時候,總是找不到電工。
小趙說:“要是讓評論家來換的話,那就要兩個人,一個換燈泡,另一個則在旁邊指手畫腳地批評他。”
小錢說:“要是讓詩人來換的話,那就要四個人,一個咒罵黑暗,一個點亮蠟燭,一個緬懷光明,一個換燈泡,當然,還不一定能完成。”
小孫說:“要是讓警察來換的話,需要五個人,一個負責封鎖、保護現場,並拉響警報,一個登記備案,至少兩個追查燈泡壞的原因,一個換燈泡。”
小李說:“要是讓當官的來換的話,那就……那就……我也說不準需要幾個人,他們會讓父親帶著妻子、兒子到管理部門陳述燈泡壞的經過,並筆錄備案,簽字存檔;然後他會命令警察調查取證,核實燈泡毀壞的緣由,對該事故分析鑒定,電工必須說明當初安裝該燈泡時的布線圖和詳細過程;最後,還要召開領導碰頭會、中層負責人分析討論會和基層擴大會,並將更換燈泡的具體安排用文件形式下達,層層落實:有人負責將廢舊燈泡回收,有人批準購買新燈泡的申請,有人負責下達購買任務,有人填寫采購單,有人驗收燈泡,有人報銷發票……”
說到這裏,大家不約而同地提出了一個問題:“有沒有人可以很痛快、很敏捷、很幹淨、很利落地一個人獨立地將燒壞的燈泡在最短的時間裏輕鬆地換上呢?”
有人答道:“有!”
“誰?”
“未來的女婿在未來的丈母娘家的時候!”
(張易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