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背景資料:大理的建置沿革(上)(2 / 3)

天寶戰爭千萬民怨沸騰,財力減耗,加之第二年(755)“安史之亂”爆發,唐王朝的盛世宣告結束,無力顧及雲南了。閣羅鳳統一了雲南全境,並不斷擴大領域,雄踞南疆,但雲南各族人民與中原的往來並未因此中斷。在種族人民統一願望的壓力下,閣羅鳳仍為將來的“歸順”留下了後路。他命部屬收拾唐軍陣亡將士的屍體“祭而葬之”,這就是今人看到的點蒼山麓“萬人塚”。之後,又在王都太和城立德化碑,表明其叛唐實出無奈,決心“世世事唐”,並說:“我上世奉中國,累封賞,後嗣容歸之。若唐使者至,可指碑澡祓吾罪也。”

統一於中華民族的大家庭,自古以來就是雲南各族人民矢誌不渝的願望。在閣羅鳳叛唐40年之後,其孫異牟尋在內外種種矛盾麵前,接受了清平官(宰相)鄭回的建議,開始謀求歸唐的道路。這一舉措,下符合當時的唐王朝“北和回紇,南通雲南,西結大食、天竺”的戰略意圖,因此,從貞元三年(787)開始,唐王朝新任劍南節度使韋皋便連年致書南詔,爭取其歸唐。貞元九年(793),異牟尋決心歸唐。韋皋即派出巡官崔佐時於次年正月到達南詔陽苴咩城(今大理),與異牟尋會盟於點蒼山。盟詞指出:南詔全部落歸附唐朝,不再與吐蕃“私相會和”,“或輒窺侵漢界內田地”,而漢亦不能“窺圖牟尋所管疆土,侵害百姓”,如有患難,應予救恤。貞元十年(794),唐王朝派祠部郎中袁滋為冊南詔使,到雲南冊封異牟尋為南詔王。袁滋進入雲南,受到各族人民的熱烈歡迎。為了紀念此事,作為政治家和書法家的袁滋,親自題寫了冊封事由,刊刻在今鹽津豆沙關(石門關)的山崖上,至今猶存。

南詔自反唐到歸唐,其間經過了42年的曆史。南詔歸唐之後,韋皋為了長久地維係唐王朝與南詔的關係,鞏固南疆,又主動提出廢除屬國送子弟至京城充當人質的製度,但南詔為了表示歸唐的誠意,則一定要送。為了傳播中原文化,南詔每年派子弟到成都學習,“教以書數”,如此50年不斷,培養人才數千,這對發展雲南經濟文化起了積極作用。韋皋又派工匠教習南詔製造堅甲得弩,致使雲南武器精良,直至宋元以後仍聞名全國。

南詔的衰亡與大理國的建立

異牟尋歸唐後,南詔與唐王朝的關係翻開了新篇章。在異牟尋之後的數十年間,唐王朝與南詔之間基本保持了一個相對平靜的狀態。唐元和十一年(816),南詔幼主勸龍晟被重臣王嵯巔所弑,朝政被王嵯巔所操縱。唐大和三年(829)後,南詔開始頻繁向周邊地區發動征伐戰爭,至世隆時期(860~877)則戰事頻仍,據範祖禹《唐鑒》二十一卷記載:“自鹹通(860),蠻兩陷安南、邕管,一入黔中,四犯西川”,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長期窮兵默武的征伐戰爭,不僅給周邊地區帶來了深重的苦難,而且也極大地消耗了南詔的財力物力。據胡蔚本《南詔野史》記載“世隆以來,用兵五十餘年,帑藏不給,橫斂於民,上下俱困”,使得南詔國內各種矛盾日趨尖銳激化。與此同時,過去一直處於幕僚謀臣角色的白蠻勢力,逐步發展壯大起來,終於取而代之。唐天複二年(902),南詔權臣、鄭回七世孫鄭買嗣發動政變,殺害蒙氏統治家族800餘人於五華樓下,篡奪了南詔政權,建立大長和國,結束了南詔自細奴邏至舜化貞共13世、247年的統治。

鄭氏之後,由於統治者大多貪虐荒淫而宮廷政變不斷,在不到40年的時間內,走馬燈似地先後更換了三姓國主。鄭氏傳三世,共26年。後唐天成三年(928),劍川節度楊幹貞滅鄭氏,立趙善政,改國號大天興國,10個月後廢趙自立。兩年後,楊幹貞被其弟楊詔(明)所廢,不滿6年又被通海節度段思平所滅。

據史學家考證,段思平出身於南詔貴族世家。據《南詔野史》記載,“段氏,武威人,祖段儉魏為閣羅鳳將,唐天寶中大敗唐兵,功升清平官,賜名忠國(一說國忠)拜相,六世而生思平”。在聞名遐邇的《南詔德化碑》上,段忠國的碑陰題名赫然位列第一,可見其威權極重,為“開國元勳”之屬。此後,段氏世代為南詔重臣,屢有出任南詔清平官、大軍將者。段思平初任幕覽,即小府副將,後以戰功升遷為要害地區之通海節度,勢力很大。楊幹貞兄弟纂權之後,視段思平為潛在的威脅,“常欲除思平”。段思平被迫逃亡,“就其舅爨羊自匿”。然而,在楊氏兄弟的嚴密追捕下,一味躲藏也不是辦法,段思平隻好奮起反抗,聯絡各部力量起兵攻打楊幹貞兄弟。據馮蘇《滇考》記載,“善巨守高方,素與思平善,密遣人招思平。段思平與弟思良、軍事董迦羅就之……至善巨與高方謀,借兵東方,三十七部皆助之,會於石城,眾十餘萬”。在高方及三十七部的支持下,段思平擊潰楊幹貞所部軍隊,殺楊詔,楊幹貞出奔,段思平攻占大理,建立大理國。

從南詔衰亡到大理國興起的這段曆史,頗有一些東西值得回味。在唐王朝的扶持下,南詔從一個地處偏僻的地方部落,合六詔為一,成為迅速崛起的一個代表中央王朝進行統治的地方政權。南詔的崛起,反映出在曆經秦漢以來漫長的曆史歲月之後,隨著雲南與中原經濟文化交往的日趨緊密,中原王朝的影響逐步深入到雲南的大部分地區。正是在這樣的形勢下,才有可能在在央王朝的支持和任命下,產生出南詔這個強有力的地方政權,結束了雲南曆史上長期群雄紛爭的割據局麵。由於其順應了中央和地方共同維護國家統一、促進中原與邊疆地區經濟文化交流發展的曆史需求,符合中原和邊疆人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南詔的崛起絕不是偶然的。此其一。

然而,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具有共同利害關係的唐王朝和南詔政權,先是唐王朝邊吏貪虐凶殘副人的反抗,繼而楊國忠禍國殃民的一再遠征;而南詔得理反擊獲勝後卻不利令智昏,窮兵默武,其結果是兩敗俱傷,國力凋敝,危機四伏,最終幾乎是雙雙同是走向衰亡。《新唐書·南詔傳》曾以“唐亡於黃巢,而禍基於桂林”的評語,來作為對唐朝衰亡的總結,認為南詔是唐王朝衰亡的起因之一。其實,對於南詔來說,對唐及周邊地區無休止窮兵默武的征戰,又何嚐不是南詔衰亡的一個主要禍根呢?因而段思平建大理國,就吸取南詔窮兵默武導致衰亡的曆史教訓,正確處理與中央王朝的關係,共享太平,以致能夠傳22世、300餘年。雖然這其中有宋王朝無意經營雲南的因素在內,但大理地方政權基本保持對中央王朝的友好態勢,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南詔和大理在處理與中原王朝關係上是如此之不同,其結果也大相徑庭。此其二。

南詔合六為一,皮邏閣利用爨氏自相殘殺的機會,徹底剿滅了爨氏的勢力,並將西爨的二十萬居民脅迫遷往滇西永昌城(今保山)一帶。東爨由於語言不通、居住分散等而未被遷移,逃亡散落於山林穀地,並逐步填補了西爨遷移後留下的空間。隨著南詔加重對滇中及滇東北地區的經營,特別是隨著南詔與唐王朝之間的戰爭愈演愈烈,滇中及滇東北地區的位置也顯得越來越重要,散居於該地區的東爨烏蠻被南詔統治者所重視,常常被征調起來作為向周邊征戰的軍隊之一。在這種情況下,烏蠻勢力開始發展壯大起來。其中,被史家稱之為“三十七部”的東爨烏蠻,開始成為雲南地方上一支不容忽視的力量。段思平消滅楊幹貞政權,主要就是利用自己與爨判的舅甥“遑耶”姻親關係,才能順利取得三十七部的支持而奪取政權。此後在很長一段時期內,三十七部常常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是雲南地方史上一個值得認真研究的課題,此其三。

南詔200多年的興衰,留下了許多應該深入研究與思考的問題以上三點,就權當“引玉”之作吧。

南詔軍事人才的培養與選拔

自古以來,每個政權都有一定的人才培養、選拔製度和途徑。隋唐時期,中國封建社會的科舉製度形成以後,一直延續至清末。科舉製度是封建王朝選拔人才的重要製度和途徑,決定著封建教育必然以讀書中舉為方向。南詔是與唐王朝基本上同時起落的地方割據政權,其政治、經濟、軍事製度都極力依次唐朝,同樣重視人才的培養和選拔,但南詔並無科舉製度,其培養選拔人才的途徑,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麵:從軍事人員的中選拔;留唐歸來的王臣子弟的選用;從宗教人員即“儒僧”中選拔,所以南詔的教育和人才選拔就圍繞著這三方麵運作。

南詔是在戰爭中建立,並在戰爭中發展壯大的,因而十分重視戰爭教育,人才的培養選拔也就於軍事訓練和戰績考核。“羅苴子”和“馬軍”的選拔就是這方麵的兩種主要形式。

“羅苴子”意為“俊秀”,是南詔軍隊中“戴朱兜鍪,負犀皮銅股排,跣足,曆險如飛”,英俊剽悍的武士,可以充當下級軍官。羅苴子的選拔考試是軍事人才選拔的初級形式,因此,“羅苴子”有“武秀才”的含義,《蠻書》:“羅苴子皆於鄉兵中試入,故稱四軍羅苴子……每百人置羅苴子佑一人管之。”

羅苴子的選拔頗為嚴格,據《蠻書》記載,須經過五次嚴格的考試。一、登山:在點蒼山頂立旗,先到旗下者為優;二、負重行軍:背一石五鬥米行四十裏;三、泅渡:在激流中浮遊二千尺;四、劍術:五、超障:迅速通過一丈三尺寬的深坑。以上五項考試合格者得補為羅苴子。南詔實行兵民一體的鄉兵製度,寓兵於農。各地軍事組織也就是地方行政組織;平時務農,戰時調集則為軍隊。南詔的軍隊,政府不負責後勤供應,平時鄉兵在家務農,戰時一切軍需供應均由鄉兵自備。農閑時組織訓練,每年冬季,南詔中樞政權的兵曹長就行文各地組織冬訓。參加訓練的每一個壯丁必須自備武器(刀、槍、劍、弓、箭等)和甲胄。武器裝備必須精良,凡武器裝備不合格或無故不參加受訓者必須受罰治罪;同時根據有無馬匹,將參加訓練的鄉兵分為步卒或騎軍。此即《新唐書·南詔傳》所謂:“壯者皆為戰卒,有馬者為騎軍。”既然“有馬者為騎軍”,可見有馬者並不普遍。即使如此,並非每個有馬者都能成為南詔軍隊中地位較高的馬軍。

對馬軍的選拔比羅苴子嚴格,要求也高得多。《蠻書》卷九記載:“凡試馬軍須五次上:射中片板為一次上;中雙庶子為一次上;四十步外走馬擄頗柱中鬥子為一次上;盤槍百轉無失為一次上;能書能算為一次上。試過有優給。”從以上考試標準看,馬軍必須做到騎、射、槍法嫻熟,除此之外還需“能書能算”,即要作文化考察,沒有一定文化程度,不能成為馬軍。單以考試標準比較,馬軍也高於羅苴子。假若說“羅苴子”相當於“武秀才”的話,“馬軍”應當相當於“武舉”,選中馬軍者已是南詔國高級武官的後備人才,所以通過馬軍考試者“試過有優給”。

正是由於馬軍的地位較高,南詔民眾在非冬訓考校之時,也經常進行有關訓練。《蠻書》卷九記載:“蠻王為樓,及諸城鎮村邑,但有空平處即立木十分尺,刻其上為鬥子,中間以墨三寸規之,名曰頗柱。所以試人持竹劍去頗柱四十步外,走馬向前擄柱,中鬥子者上;中第二規次之;中第一規為下。每農隙之時,邑中有馬者皆騎馬頗柱下試習。”這裏所講的“樓”及立頗柱的“空平處”,就是訓練馬軍的場所。“樓”是訓練書算,教習文化的地方,立頗柱的“空場”就是演武場、校場之類,兩者在同一村鎮之內不至於有多大的距離。這“樓”和立頗柱的“空場”,“諸城鎮村邑”都有,實際就是一種“社學”的形式,這種“社學”以尚武精神主宰。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