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難得,大老遠從益州跑來找我,就是為了找我喝酒?”
“當然不。”
他突然吐掉嘴裏的狗尾巴草,神情苦惱。
“幫我寫傳記的事,你認真的?”他說。
“當然。”我說。
“可我等了十年。”
“我也等了十年。”我這樣提醒。
“我盡力了。”
“還不夠。”我微笑,看他腰間刀上的桂花瓣也悄悄落下。
他成名已久,卻沒人知道他的樣子,隻知道道上有一個很無敵的殺手,叫做“桂花酒”。
這世上,沒有他殺不掉的人,沒有他想讓誰死,誰還能活過第二天。
他無門無派,孤身一人。
要請他殺人,便去那棵十八米的桂花樹下,提燈望月,在樹上刻下一朵桂花,一枚花瓣代表一萬兩。
江湖規矩,請他殺人,至少刻五十枚花瓣,花五十萬兩。
也曾有人,不厭其煩刻了一百枚花瓣,花一百萬兩,請他殺人。
天下高手,宮中權貴,百年世家,他全殺過,沒有一次失手。
幾年前,他來找我喝酒,說他厭倦了這樣的生活,要我幫他寫一本傳記,隨意讓世人當三流小說嗤之以鼻就好,他便退出江湖。
我卻和他約定,等他的刀有了名字,等他的內心有了牽掛,有了不想失去的東西,我便幫他寫一本傳記。
這一等,便快十年。
他也才二十六歲,再等十年,也無妨。
他不明白我為什麼一直執著他的刀非得有名字,心裏有不想失去的東西。
我卻覺得。
因為刀有了名字,才有靈,有魂,才好訴說傳奇的羈絆,當然,這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心裏有了牽掛,有了不想失去的東西,才有血有肉,有殺手最不齒的感情,這才算個人。
對,是人,而不是一個殺戮機器,一頭見肉就咬的豺狼。
這樣的傳記,出自我一個江湖郎中順帶仙人指路的三流金點之手,才更是傳奇。
在他眼裏隻會花言巧語騙錢的三流金點。
“要不你幫我起一個好了。”他有點破罐子破摔。
“我起?別瞎了你那把好刀,隻有你才配給你的刀起名。”
“你知道我讀的書少。”
“我知道。”我點頭篤定,內心大笑。
“那我起個屁。”
“用心找,會有的。”
“那我走了,再會。”
說完他竟真的頭也不回就走了。
我好笑,摸了摸散落的銅錢。
他向來這樣,我早說過。
他總是這麼突然,突然的出現,也突然的說話,最後不厭其煩的突然消失。
十月清風連著桂花,桂花連著十月清風,他就從江湖郎中順帶仙人指路的招牌離開,突兀的,自然的,不悄悄的,帶著他的刀,帶著桂花香,卻留下酒。
我不擔心他,從來沒。
他有錢,不愁吃穿。
他是不死的,甚至可能長生不老。
從他連血帶肉活生生吃下那隻涅槃的鳳凰起,他的命運就是這麼決定的。
所以他走了,沒一聲招呼,隻留下酒。
繼續去為他的刀找名字,為自己的內心找不可失去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