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在文化與市場的關係上,表現為文化的非商品性與文化產品商品化的矛盾。自市場經濟的洪波湧起以來,關於文化與市場討論一直沒有停止,至今尚未達成共識。我國在確立市場化為基本取向的改革以來,生產者的主體性得到肯定,觀念不斷更新,長期在計劃經濟體製下被壓抑的活力得到釋放,人們的創造力得到充分發揮,促進了經濟的前所未有發展和社會的巨大進步。市場經濟的優越性得到充分展示。這是有目共睹的。人們沉浸於市場經濟所帶來的巨大成就之中,而對市場的負麵影響卻不願冷靜麵對。不少習慣於兩極思維的人在計劃與市場的選擇上,作出“一刀切”判斷,在對計劃經濟體製深惡痛絕的同時產生了對市場經濟的盲目崇拜心理。在不少人眼中,市場仿佛是萬能的,是解決現實中國社會一切問題的靈丹妙藥。認為某種文化產品有社會效益,在它的經濟價值得到實現即潛在的社會效益。
在現代化進程中,為改變中國文化建設的困局,有人為文化建設開出了市場化的藥方。他主張,馬克思關於商品的一般定義,也適用於我國目前絕大多數文化產品,其中包括文化藝術品“文化藝術領域也要引入競爭機製,實現優勝劣汰”,“在商品交換中實現文化產品的價值”。“要引導文化藝術生產單位逐步走向市場”,這是“繁榮文化的根本出路”。因此他們主張把文化生產部門的活動“變成盈利性的經營活動”,“以利潤最大化作為經營目標,讓文化部門同其他經濟部門一樣為社會提供產值,給文化事業部門斷奶”。很顯然,文化市場論者是把文化部門等同於經濟部門,把文化產品等同於一般商品,從而把文化“推入”市場,這無疑否認了作為人類精神生產成果的文化產品的特殊性和文化自身發展的特殊規律,抹殺了文化的非商品性與文化產品商品化的矛盾。馬克思曾經指出,在資本主義條件下,雖然市場價值規律無孔不入,但資本主義生產“同某些生產部門如藝術和詩歌相敵對”。對於“一切脫離藝術家的藝術活動而單獨存在的藝術作品”如書、畫等等來說,“資本主義生產隻是在很有限的規模上被應用”。①文化有高雅、通俗乃至低俗之分,也有公益性與經營性之別。通俗性、經營性文化能進入市場,而高雅、公益性文化則可能存在市場失靈。如果不加區分地把一切文化事業統統趕入市場,那麼,高雅、公益性文化會因缺乏有效需求和競爭力而難以生存。美國學者R·威爾遜指出,高雅文化,它不能像通俗文化那樣,專注於某種吸引力,而從不涉及人的心靈,恰好相反,它不是建築在追逐利潤的價值體係之上,而是以非功利的態度,以超越特定時間地域的形式,謀求人的資源的無償解放。②高雅文化體現著人類對真、善、美和意義世界的追求,其存在的意義,是任何社會都不可或缺的。而把一切文化推向市場的做法,實際上是縱容通俗藝術的泛濫,其結果必然是導致審美藝術的“格雷欣”效應,即拙劣藝術排斥優秀藝術的後果。
其四,在文化形態上,打破了傳統的態勢,表現為精英文化的式微與大眾文化的勃興。精英文化是指以知識分子為核心創造、傳播和享有的文化,它在中國一直都處於話語的中心地位。在古代,士大夫知識分子以修齊治平,內聖外王為最大道德理想追求,以守護“道統”、承傳“學統”為己任,成為社會主流文化的承擔者和社會價值的權威闡釋者。不僅普通百姓對他們心存敬畏,就是封建君王也不得不借重他們為其合法性辯護。自漢武帝采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起,傳統儒學被尊為正統,成為中國的主流文化,士大夫作為知識精英一直努力地履行著他們的職責。在近代,傳統文化雖受到來自西方先進文化的猛烈衝擊,士大夫中的有識之士,為西方文化的傳播架起了一道道橋梁。傳統文化的衰退並沒有影響他們在中國文化中的話語中心地位。“五四”新文化運動是來自國內新型知識分子對傳統文化的最為劇烈的攻擊,他們以“民主、科學”為武器,高擎思想解放的旗幟,號召衝破封建文化之網,大力宣傳、譯介西方文化,為的是建設一種新文化,而非動搖知識分子作為文化傳承者和代言人的地位。可以說,隨著“五四”新文化運動一整套嶄新的文化體係的建立,實現了話語中心由士大夫知識分子向現代知識分子的轉換。從此,以新型知識分子為代表的精英文化居於社會的主流地位,這種狀況一直延續至20世紀8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