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歪曲的藝術(2)(3 / 3)

元帝大怒,他把自己的無知怪罪到了石顯的頭上,並立即要求放人。石顯雖然同意放人,但卻告誡元帝說不能再用蕭望之了。因為:“您剛即位,而您的老師就進了監獄,大臣們會認為您是有充分理由的,現在您若把他們無故釋放且恢複官職,那就等於承認了自己的錯誤,您的威信由此會受到極大的影響的。”元帝想了想,同意了。蕭望之雖然免了一死,可官職也被免了。但不久後,元帝覺得朝廷沒有蕭望之仿佛缺了點什麼,就把蕭望之官複原職。

蕭望之滿心歡喜毫無怨言地上任了,可他的兒子很氣憤。他兒子認為,父親無緣無故被捉進監獄,又沒有任何理由地被釋放被免職,如果這證明有罪,那麼,現在被重新起用又代表什麼?即使現在被起用了,當初見監獄總該給個說法吧。他兒子一氣之下就上書要求給他父親一個說法。

石顯在蕭望之被重新起用後還很忐忑不安,見到蕭望之兒子的申訴書,立即興奮不已。他對元帝說道:“蕭望之心懷不滿而指使兒子上書,他這可是犯了不敬罪……他之前就專權擅朝。所幸沒有被治罪,現在居然不悔改,反而懷恨在心,唆使兒子上書,歸惡於皇上。他自以受先皇舊恩,不會處罪,而懷此不敬之心。所以……”這一次,他沒有說“請謁者招致廷尉”這樣的官話,而是說得很樸實,“應該把他扔進監獄。”

但是,石顯在說了那麼多誣陷之言後,居然隻是希望元帝把蕭望之扔進監獄這麼簡單,也許有人會認為石顯發了慈悲之心。事實上並非如此。蕭望之反對宦官專權是朝廷上下皆知的,他絕對是石顯的眼中釘。石顯想要把他置之死地是必然之事。而石顯之所以顯出仁人的樣子來,無非是他了解元帝的心理。元帝不想殺自己的老師。

所以,石顯就對元帝說:“我們隻是把他投進監獄,隻要他有悔改之心,可以放了他,讓他回家養老。”元帝這才勉強同意,但這一次與上一次不同,上一次他可以以自己不知道“招致廷尉”是什麼意思為由來讓老師釋懷。而這一次,卻是他親自下的令。蕭望之也不是沒有進過監獄,但上一次是突然被捉,沒有來得及想儒家教義關於君子是否可以容忍被小人陷害而又進監獄被獄吏侮辱的事情。這一次他有時間思考這些人生與尊嚴的問題。所以當皇上派來的人圍住他的府第,使者向他宣讀了逮捕令後。蕭望之立即就想到了自殺。

他的一位弟子也勸他說要保持名節,最後的方法就是現在立即自裁。蕭望之仰天長歎道:“吾嚐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苟求生活,不亦鄙乎!”然後就讓人拿來毒藥,喝下去死掉了。據說元帝得知自己的老師自殺後,捶手震驚:“果然殺吾賢傅!”然後是連續幾天吃不下飯,哀哭聲感染左右。

但他並沒有定石顯的罪,石顯在這個政治舞台上還要活躍很久,即使他後來下場淒慘,卻也不是元帝的事情了。

事實上,漢朝對誣告罪的法律規定相當嚴厲,誣告和殺傷人一樣為重罪。就在漢宣帝元康四年,朝廷下詔書規定,80歲以上的人犯有其他罪行,都可以不予處罰,惟獨誣告和殺傷人,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由此可知,誣告罪在漢帝國統治者那裏的重視程度有多重。但仍舊不能避免出現石顯這樣的誣陷分子,而且還是慣犯。所以說,在帝製時代,誣陷罪是否是法律打擊的對象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接收者皇帝的素質。如果蕭望之遇到的皇帝是宣帝,那麼,石顯的誣陷永遠不可能成功。石顯在誣陷上的天分也就不可能被施展出來。

4、折奸侯燕廣

東漢第二任皇帝明帝在位時,一個叫燕廣的布衣被封為折奸侯。“折奸”二字給人的第一印象很不好,因為裏麵有個“奸”字,幸好,前麵還有個“折”字,大概意思是,燕廣這個“侯”是通過揭發別人的奸情而受封的。但事實上,燕廣是通過誣告才得到的這個侯。

此事說來話長。東漢建立後,在諸侯王的問題上,仍舊執行西漢所定下的基本國策,那就是封宗室子孫到各地為諸侯王。開國皇帝光武在位時,明帝的哥哥劉英被封到楚地為王。楚地大概相當於今天的湖南湖北和江蘇西南部,在東漢時期,這個地方完全可以用兔子不拉屎來形容。而劉英所以得到這樣一塊地方,全是因為他的母親不被寵愛,能得到這個地方,劉英已經是心滿意足了。光武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劉英離開了洛陽到楚國去當他的諸侯王。在漢朝,想要把諸侯王做好,其實並不容易。雖然在西漢時期,武帝通過推恩令大大削弱了諸侯王們的勢力,但由於當年的通信與交通都非常不發達,諸侯們獨占一地,到底在做什麼,身在中央的皇帝還是非常在乎的。劉英來到楚國後,深知王位來得容易失去也很容易,所以就采用了一種看上去非常有效率的方法來讓皇帝放心,那就是崇奉黃老。他命人在王宮內設置了黃老牌位,晨祭昏祀,以示崇敬。一時之間,楚國的許多上層人士都和他一樣的崇信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