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時代的小姐”;她是出走的“娜拉”;她是百靈廟抗敵前線演出“放下你的鞭子”的女星……
羽化的蝴蝶──陳波兒的“角色”之變
陳波兒是電通影片公司最早的基本演員之一,也是首部影片《桃李劫》的女主角。
出演《桃李劫》時,陳波兒與電通簽訂的是演出合同,該合同的服務時限為三個月──自民國23年5月16日起至民國23年8月15日止,陳波兒拿到的演出薪金為三百元,其中一百五十元是簽合同時付的,另一百五十元影片完成後付。該合同由陳波兒與馬德建簽署,介紹人為司徒慧敏,證明人為應雲衛。
1936年4月3日,陳波兒與電通簽訂了長期合同,成為電通的基本演員,該合同的服務時限為兩年──自民國24年5月至民國26年5月,薪水是按月支付,第一年為每月一百四十元,第二年為一百六十元。這份合同明確注明:“乙方應絕對遵守甲方通告之時間,無論日夜準時到廠拍戲或排練,不得遲到。如未經請假,屆時不到者,即為無故曠職。”“乙方在合同期內若有其他與甲方業務並不抵觸之職業或業餘的活動,如舞台演劇、唱片收音、無線電播音或其他個人表演等情事,為共同維護甲方所建立之社會信譽計,應於事前征得甲方之同意,否則應受甲方之製止。”該合同由陳波兒與馬德建簽署,證人為關性靈律師。
而這份長期合同的簽署,也意味著陳波兒徹底走上了電影明星的道路。
這條道路,卻是陳波兒一直為之彷徨的所在。
傳記作者王永芳曾為陳波兒找出過許多個第一:比如她是中國人民電影事業的第一位女導演,因為1947年她在東影導演了木偶片《皇帝夢》;她是中國人民電影事業第一位女編劇,因為她在延安時期與伊明合作編寫了電影劇本《邊區勞動英雄》。
這種定位幾乎與對袁牧之的定位如出一轍,袁牧之是新中國電影事業的奠基人之一,中央電影局的第一任局長……
這樣的定位方式,無疑可以為傳記作者的寫作製造一個借口,以及一種神聖感和價值感,但同時也無法回避地容易出現“神化”的問題,在強調其曆史地位時,把一些充滿溢美意味的“大詞”放諸於傳主身上,讓傳主的任何行動,都有了因果關聯,也就是說有了走向神聖的必然邏輯,而這些邏輯往往使隱蔽於人生曆程的一些細節被忽視,一些思想的顫抖被省略,變成了一味地向前向前。
迄今為止,有關陳波兒最詳盡的傳略當以王永芳的《明星/戰士/人民藝術家 陳波兒傳略》莫屬,其爬梳史料、連裰經曆的貢獻自然不容抹殺,但這一標題隱藏的邏輯關係也是一目了然。這也使得回到陳波兒人生的褶皺深處顯得尤為必要。
最八卦的傳說
自明星製進入影劇產業或事業以來,最引人入勝的“消費”和“談資”莫過於緋聞。
有關於陳波兒整個影劇人生最大的緋聞,當然是她在40年代與周恩來所傳的緋聞,這條新聞流布甚廣。1958年,別有用心的香港明報有文章說,抗戰期間,周恩來在重慶與陳波兒相互吸引生出戀情,鄧穎超獲悉大怒,並親自興師問罪。這一流言的始作俑者,是40年代到中國采訪的外國記者,他的作品中清晰地談及了陳波兒和周的一些流言,但並無證據。另有說法是陳波兒對周恩來的崇拜是圈中很多人都知道的,但畢竟崇拜和緋聞之間還有一道鴻溝存在的,崇拜歸崇拜,距離還在那兒擺著,緋聞則常常是沒有距離的。
當然,這條八卦新聞裏其實也是隱含著事實的,也就是說,陳波兒在40年代的感情生活是有所動蕩的。
其實這個原因不言自明。自30年代起,陳波兒與丈夫任泊生的關係,就因為兩地分居而淡漠。
陳波兒和電通公司簽訂長期合同的1936年,他的丈夫任泊生就奔赴了延安,1937年曾回到上海,後在漢口八路軍辦事處、武漢國民黨軍委政治部第三廳、新四軍等處工作。1945年時,還出任中共華中分局聯絡部副部長兼華中軍區政治部聯絡部部長。
在這一階段,任泊生在新四軍的工作經曆較長,1938年10月,他時任新四軍遊擊支隊駐亳縣聯絡站站長,後改任第六支隊政治部聯絡部部長,支隊首長為彭雪楓。任泊生所做的聯絡工作,主要是邀請開明士紳參觀邊區,爭取“紅纓槍會”、“白蓮教會”等幫會組織參加抗日;同時在國民黨控製區發行《拂曉報》,宣傳共產黨政策;利用民眾組織“動委會”,動員民眾支援前線,鼓勵青年學生去根據地學習。
1940年5月28日,彭雪楓曾為任泊生與陳波兒兩地分居的事致信鄧穎超【1】,而其時陳波兒正率領戰區婦女兒童考察團在重慶舉行報告、座談活動。
這段時間,也正是周恩來在重慶曾家岩的休養期,也是陳波兒與周為時不多的接觸期,從1940年3月26日周恩來由蘇聯回抵重慶,到1940年8月底周恩來安排戰區婦女兒童考察團返回延安,周與陳的接觸時間並不長,可見所謂緋聞是有很多疑點存在的,但未必妨礙“崇拜”的滋生。
而更早一段時間,陳波兒與周恩來的接觸是1937年9月陳波兒與袁牧之、錢筱璋等一行抵達武漢後的交往。但在1938年11月,陳波兒即步袁牧之後塵抵達了延安,陳、袁前後抵達延安的時間隻有三個月,而這一段時間陳波兒的“緋聞男友”,正是和她共同主演過《桃李劫》、《生死同心》、《八百壯士》的袁牧之。
在《明星/戰士/人民藝術家 陳波兒傳略》一書中,王永芳對陳波兒與任泊生之間的感情波折的分析,把更多的責任推給了任泊生,歸咎於任泊生的不夠進步與不作為。
任泊生與陳波兒相識於1927年,任泊生是黃埔六期學員,他與同學梅公毅的一次廣東潮州之行,在庵埠鎮結識了還叫陳舜華的陳波兒。後任泊生和梅公毅入上海勞動大學和法政大學讀書,梅因成為“共產嫌疑分子”被學校開除,任泊生避禍汕頭,與陳舜華發展了戀情。
熱戀後,兩人先後抵達上海,入上海藝術大學文學係讀書,兩人於1929年開始同居,是年陳波兒加入上海藝術劇社,陳任二人就住在藝術劇社竇安路社址。陳波兒於1930年走上了戲劇舞台,參加上海藝術劇社《炭坑夫》、《梁上君子》和《西線無戰事》的演出,並在馮乃超、龔冰蘆合編的一幕五場劇《阿珍》中飾演了角色,此劇由葉沉和許幸之導演,夏衍任舞台監督。1930年4月28日,藝術劇社被查封。藝術大學也難逃厄運。陳波兒轉入中國公學,讀政治經濟係。
任泊生曾是藝術大學共青團組織的小組長和交通員,還是《紅旗報》的攝影記者。藝術大學關閉後,他在家學習日語,陳波兒建議他去日本留學,“任泊生聽了陳波兒的建議後,而有難色,表示不願去留學,主要原因是離不開陳波兒”【2】;後來終於去留學的任又被父親催促回國。1931年4月18日,陳波兒與任泊生在香港舉行了婚禮,任泊生的朋友朱光被邀作伴郎,朱光同時也是任泊生組織關係的聯絡人。朱光動員任泊生去蘇區,任泊生以陳波兒懷孕為由婉拒,此事令陳波兒很惱火,甚至覺得“任泊生說的照顧自己,隻是不願意離開這個溫暖的小家庭。”【3】兒子任克出生後,“任泊生有時做點小生意,有時回潮州波兒的家鄉住一陣子,倒也相安無事。”【4】
而在任泊生與陳波兒這段共同生活中,任曾於1929年6月23日參加藝術大學紀念沙基慘案四周年的遊行而被捕,經潘漢年營救才得以出獄;是年秋天離滬去日本,也是經過組織同意的;在香港期間,也曾企圖與潮州黨組織取得聯係;1936年在獲知朱光在延安後,又跑到延安恢複了組織關係;從其後的經曆看,任泊生1946年後由華中軍區政治部聯絡部部長任上轉回上海、昆明從事地下工作;1948年9月又在昆明被捕,經營救出獄;新中國成立後,任泊生曾任廣州民航分局局長兼黨委書記,並在香港兩航起義中做了許多工作。這些經曆,都無法看出任泊生的“不夠進步”,如果換一個敘事策略,甚至可以成為一種“足夠進步”的解讀。
有關任泊生與陳波兒的妣離,王永芳延續了這種敘事方式,說是1946年陳波兒從延安到重慶,為籌建延安電影製片廠去購買攝影器材時,在重慶聽說任泊生已經另娶妻子;1946年4月5日,陳波兒和歐陽山尊、李麗蓮回到上海,夏衍、於伶、宋之的等人在紅棉酒家設宴歡迎,陳波兒在席間介紹了解放區的戲劇活動情況。陳回上海後,“一天,任泊生突然找到這裏,要見陳波兒。陳波兒禮貌地接待了他。他竟然提出願意與陳波兒恢複夫妻關係。由於任泊生已再娶,理所當然地遭到陳波兒的嚴詞拒絕。陳波兒認為這要求對自己簡直是極大的侮辱,任泊生隻好怏怏不快地離去。這樣,結束了他們之間的夫妻關係。”【5】
從前後文的鋪墊與關聯上看,傳記作者王永芳顯然是煞費苦心。無獨有偶,《千麵人生──袁牧之傳》的傳記作者郭學勤,在寫陳波兒與袁牧之在哈爾濱結婚前後的這段“故事”說,“袁牧之從書桌的抽屜裏,拿出了一封信,交給陳波兒。這封信是伊明寫給袁牧之的。信的大意是,聽說任泊生已經另娶,對波兒十分同情;他覺得袁牧之和陳波兒是一對共同生活的最佳伴侶,建議袁牧之明確向波兒表示這一點,並讓袁牧之一定要很好地對待波兒,照顧她,關心她,使她今後的生活更加幸福。”【6】
而這伊明,正是與陳波兒合作編寫電影劇本《邊區勞動英雄》【65】(該劇本已經散失)的另一作者。
如同陳波兒與周恩來的緋聞是一種滿懷猜想的八卦一樣,一本正經地虛設邏輯其實也未嚐不是另外一種八卦,盡管這種八卦是以“曆史”為名義,以“讚美”為借口。
在明星與新女性之間
反觀陳波兒的人生曆程,影劇明星不過是她人生當中的一個角色而已。相比而言,新女性的代言角色,陳波兒似乎演得更為“投入”,也更為積極。
陳波兒較早的社會活動履曆,當始於1929年10月,她加入了由共產黨人惲代英、郭沫若、楊賢江、陳望道創立的“中國濟難會”,該會於是年12月,改稱中國革命互濟會。
1930年,經潘漢年介紹,陳波兒又加入“中國自由運動大同盟”,並出席了是年2月13日的成立大會,魯迅、田漢、鬱達夫、鄭伯奇、潘漢年等人出席了大會,在該會的發起人中,計有三名女士,分別是陳波兒、徐華和徐誠梅。
1935年,經電通公司攝影場主任司徒慧敏介紹,陳波兒結識了廖仲凱的夫人何香凝,何香凝是中國婦女慰勞總會上海分會的主席,陳又在何家認識了孫夫人宋慶齡。
是年,在宋慶齡、何香凝的支持下,陳波兒與史良、沈茲九、胡子嬰等成立了“上海婦女救國會”,同時又發起組織了“青年婦女俱樂部”,“青年婦女俱樂部”設在呂班路萬宜坊一座洗衣店的三樓上,陳波兒同時也住在這裏,俱樂部的任務是團結各階層婦女,從事婦女與勞軍活動,蔣光慈的夫人吳似鴻,艾思奇的夫人吳佩蘭、《立報》記者熊若蘭,以及鬱風、藍蘋等人也隨即加入。
1936年11月23日,國民黨政府以“危害民國”罪名,將上海救國會領導人沈鈞儒、王造時、李公樸、沙千裏、章乃器、鄒韜奮、史良等7人逮捕,同為“救國會”執行委員的宋慶齡,在當月26日的《大美晚報》上,對“七君子”的被捕發表了一個聲明:“關於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七位領袖的被捕,我以這個組織執行委員會的名義,特提出抗議,反對這種違法的逮捕,反對以毫無根據的罪名橫加在他們身上……救國會的七位領袖已被逮捕,可是我們中國還有四萬萬七千五百萬人民,他們的愛國義憤是壓製不了的。讓日本軍閥擔心吧!他們雖然可以在幕後指使逮捕七位領袖,但是全中國的人民是不饒他們的。”當局於6月11日,在蘇州對“七君子”進行了“一審”,6月25日“二審”。為表示抗議,宋慶齡與何香凝等16人,於當天向江蘇高等法院遞交呈文【7】,要求願與“七君子”同罪,自請入獄。這16人中包括宋慶齡、何香凝、諸青來、彭文應、張定夫、汪馥炎、張宗麟、潘大逵、胡愈之、王統照、張天翼、沈茲九、劉良模、胡子嬰、陳波兒、潘白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