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曉峰氣急敗壞地趕到北京找李大釗,問他為什麼要撤保,為什麼砸了他的飯碗,李大釗平靜地笑笑說:"因為你"私吃"太多!幹這樣的事,謀取非法收入,實際上就是坑害百姓!"趙曉峰聽得目瞪口呆,半晌沒說出話來。
二十七、不念舊情
上個世紀50年代,中國發生了一樁發人深思的包湘之案件。包湘之何許人也?他就是福建省廈門市的市長,因為喜新厭舊竟將妻子溺水而亡。恰巧這案件發生地點在江蘇泗陽,公安局長正是包湘之的"老部下",所以包湘之"篤定泰山,安然無事"。未料這位部下全然"翻臉"不認人,硬是不念"老上級"的情份,逮捕了這位首長大人,並交給了法院。
包湘之被泗陽法院打入死牢,仍然有恃無恐,因為他除了有一位"翻臉不認人"的老部下以外,還有一位權力更大又以極重情義而著稱的"老上級"在,那便是官居國務院副總理的陳毅。
陳毅(1901—1972)在抗日戰爭時期,曾任新四軍的司令員。包湘之曾給陳老總當過警衛員,不但朝夕相處,常侍左右,而且黃橋一戰,還救了陳老總的命。於是包湘之獄中傳書,請老總出來說話,他想陳老總看在過去"階級感情"的份上,總會"一令既出,刀下留人"的。然而這個包湘之又是一個"未料"到,陳老總稟然一書。信就送到當地公安處,說是"包湘之在戰爭年代曾救過我的命",但"不可因為他過去有恩於我,就赦免其殺人罪惡",所以明確表示"同意駁回包的上訴,處以極刑,立即執行!"陳老總嚴明法紀,不念舊情,依法處死"老部下"的做法令人敬佩。
二十八、親屬也要守法紀
毛澤東同誌對親屬、子女要求極為嚴格,無論是誰,都要嚴守法紀,不能有絲毫的特殊。
那是黨中央駐在西柏坡的時候,毛澤東的大兒子毛岸英已經27歲了,他和女友劉思齊確定了戀愛關係,岸英覺得自己不小了,該到結婚的時候了,便和思齊一同向父親去彙報。
毛澤東問劉思齊:"你正在學習,學校還沒畢業,現在結婚不怕影響學習嗎?"思齊說:"結婚後好好安排,不會影響我的學習。"毛澤東又說:"岸英是1922年生的,思齊你是哪一年生的呀?""我是1931年生的。"毛澤東又問:"他比你大八九歲,你知道嗎?""知道。""哪著急幹什麼呀?反正我同意你們結婚,等一等好不好?"毛澤東很和藹地與他們交談著。毛岸英也答應聽爸爸的安排。
可兩人離開不久,一會兒岸英又來到父親的住處。毛澤東看著兒子的神情,問到:"你怎麼又回來了?"這時岸英就吐露了自己的心思:"我想結婚以後,好好專心學習和工作,這樣,就不必在這方麵花費那麼多時間和精力了。"毛澤東繼續說;"你的意思,是不是讓我同意你們結婚?思齊還小,不到結婚年齡,現在不能結婚。"岸英急了:"我都27了,思齊也18了。""她是虛歲!"毛澤東態度很堅決,並對兒子進行了嚴肅訓斥和教育。開始岸英想不通,可沒過幾天,岸英感到自己錯了,主動向父親作了檢討。毛澤東見兒子有了轉變,高興地說:"很好,這樣,你就是一個模範的守法者,而不是一個違法者了。"
不僅如此,毛澤東還要求他的親屬們自覺守法。解放初期,毛澤東外祖家的親戚經常到北京來,回鄉後,非常神氣,擺架子,不把當地政府放在眼裏。毛澤東知道這一情況後,1954年4月29日給石城鄉黨支部、鄉政府寫信道:"我的親戚唐家托文家,過去幾年常有人來北京看我。回去後,有些人驕傲起來,不大服政府的管,這是不對的,文家任何人,都要同鄉裏眾人一樣,服從黨和政府的領導,勤耕守法,不應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