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直線型組織與顧問組織的協調。
①直線型組織對企業的生產、銷售作直接而有效的貢獻,顧問組織在複雜的競爭環境中對企業經營運籌帷幄,兩者職能不同,但對企業的貢獻則完全一致。企業最高管理階層應了解並尊重組織機能,避免權責混淆或偏重於直線或顧問,造成人員間心理不平衡,影響工作效率與內部團結。
②企業成員均應了解組織關係與本身的職能,直接主管於其權力範圍內可作決策與指揮,於整體運作上也應經過各相關單位或顧問的會簽與哈佛經理的核準,方能發布實施。顧問組織建議如獲準實施,也應以上級主管名義行事,而不可以直接命令。
③建立完善的組織體係與製度設計,劃分各單位甚至個人的工作職責與權限,使公司成員在明確的範疇內運作。對於無法劃分部門或關聯性作業,可指定層次較高的主管專門負責,組織專案小組、委員會或由上級主管指導主辦單位。
三、人事管理編製標準
比例定員法
這是一種依據相關人員之間的比例關係來計算確定員額的方法。
如果某類人員的數量是隨著職工總數或另一類人員總數的增減而增減的,就可找出它們之間的變化規律,確定它們之間的比例關係,則這種比例關係便具有標準的性質,可以作為計算定員的依據。例如,在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人數之間,托幼工作人員和入托兒童之間,教職員工和學生人數之間,工會工作人員、管理人員、運輸人員、勤雜人員和職工總數之間,都存在這種比例關係,根據就餐人數、入托兒童總數、學生人數、職工總數及相應的比例,就可計算出相關人員的定員人數。
1.主要內容與應用規則
(1)計算方法。按職工總數或某一類人員總數和比例定員標準來計算定員人數。
計算公式為:
定員人數=職工總數或某一類人員總數
比例定員標準
例如,食堂工作人員的比例定員標準如表5.6.1。
表5.6.1食堂工作人員比例定員標準表
食堂就餐人數
食堂工作人員與就餐人數的比例
每日開飯3次
每日開飯4次
200人以下
1:(25~30)
1:(20~25)
200-500人
1:(30~35)
1∶(25~30)
500人以上
1:(35~40)
1∶(30~35)
假設某企業職工食堂的就餐人數為190人,每日開飯4次,比例定員標準寫為1∶20,則食堂工作人員的定員為:
190=9.2≈10人
20
(2)確定適用條件。比例定員法的特點是定員人數隨職工總數或某一類人員總數成比例地增減變化。因此,應用此種方法時,首先必須確定所要定員的這類人員同職工總數或另一類人員總數之間是否切實具有客觀的比例關係。如果不具有此種關係,則不能應用此法,否則就是濫用,計算出的定員就不會合理,不會符合實際。
(3)確定比例定員標準。確定比例定員標準要正確反映影響定員比例的因素,防止簡單化。當存在多種影響因素時,要按影響因素成組確定比例定員標準。如食堂工作人員的比例定員標準就應根據就餐人數多少和開放次數多少分組確定,如表1所示。一般地說,當工作量越大時,由於能更加合理地分工協作,實行兼職作業,充分利用工時,個人勞動效率能夠提高,所以用人數量的絕對值雖然是增加的,但相對值(即比例定員標準)往往是降低的。
此外,確定比例定員標準一般應有一定幅度,以適應不同的條件,便於因地製宜,防止脫離實際。
(4)主要應用領域。比例定員法主要適用於確定定員人數隨職工總數或某一類人員總數成比例增減變化的工作崗位的定員,如某些管理人員的定員或服務性單位的定員。確定某些生產工人的定員也可使用此種方法。如木模工可按造型工的人數和比例定員,焊工可按鉚工的人數和比例定員等。
崗位定員法
崗位定員法是一種根據崗位數量和崗位工作量計算定員人數的方法,是依據總工作量和個人勞動效率計算定員人數的一種表現形式。在有些條件下,用人多少與生產任務多少沒有直接關係。用崗位定員法確定定員人數所依據的工作量不是生產任務總量或其轉化形式,而是各崗位所必須的生產工作時間總量:工人勞動效率也不是按照勞動定額計算,而是按照一個工人在每班內應有的工作負荷量計算。
1.主要內容與應用規則
崗位定員法分設備崗位定員和工作崗位定員兩種。
(1)設備崗位定員。是在設備開動時間內,不論生產任務是否飽滿,都必須進行看管的情況下所采用的定員方法。看管這些設備,有的是多崗位工人共同操作,有的是單人操作。對於多崗位共同操作的設備,定員人數的計算公式是:
班定員人數=共同操作各崗位生產工作時間之和
工作班時間-休息與生理需要時間
式中的生產工作時間是指作業時間、布置工作地時間和準備與結束時間之和。工作班時間減休息與生理需要時間,為一個工人每班應有的生產工作時間,即工作負荷量。
例如,某車間有一套製氧量50立方米/小時空氣分離設備,現有3個崗位共同操作,經過工作日寫實測定,甲崗位生產工作時間為260分鍾,乙崗位為300分鍾,丙崗位為240分鍾。根據該工種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等因素,規定休息與生理需要時間為60分鍾。則該空分設備崗位定員人數應為:
(260+300+240)
480-60=1.9人≈2人
按上式計算得出的人數隻是一種初步的核算結果。它為合並崗位、實行兼職作業提供了可能。在實際工作中,還要根據計算結果,重新進行勞動分工,才能最後確定崗位數和定員。對於單人操作設備的工作,如天車工、皮帶輸送機工等,主要應根據設備條件、崗位區域、工作負荷量等因素,按照上述原理,並考慮到實行兼職作業和交叉作業的可能性,來確定定員。(2)工作崗位定員。是在有一定工作崗位,但沒有設備或沒有重要設備,又不能實行勞動定額的情況下所采用的定員方法。確定某些輔助生產工人和服務人員(如值班電工、茶爐工、
門衛人員等)的定員多用此方法。這種定員方法和單人操作設備的崗位定員方法基本相似,主要根據工作範圍、崗位區域、工作負荷量等因素,並考慮合並崗位、兼職作業的可能性來確定。
(3)全部定員人數的計算。上述崗位定員方法,得出的都是單台設備(崗位)的班定員人數。
在計算全部定員時,對於有同類設備(崗位)的,要乘以同類設備(崗位)數。對於實行多班製
生產的,需要按生產班次,計算多班生產的定員。對於輪班連續生產的,還需按輪休的組織方法計算替休人員的定員。對於因缺勤所需的預備人員的定員,同設備定員法一樣,一般可在一個車間或工段的定員確定後統一計算,以免造成人員不定或浪費。全部定員的計算公式如下:
定員=∑[單台設備×同類設備]×班×替休人
人數班崗位定員(崗位數量)次員係數
出勤率
式中的替休人員係數,在實行三班輪休製和兩班半輪休製的條件下為7/6,在實行四班三運轉的條件下為4/3。
2.主要應用領域
崗位定員法主要適用於裝置性生產中以看管設備為主的工種以及其他看管性崗位。因為這些崗位的勞動消耗量和產品數量沒有直接關係,不能實行勞動定額,人員數量不和生產任務相聯係,而和看管範圍、崗位責任和安全因素等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