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去死好不好?”孫菀終於爆發了,“我去賣腎給你還債好不好?黑市價十五萬一隻,我有一對,全給你夠不夠?”
話音剛落,孫菀不禁紅了眼眶,“我月薪五千,拿什麼供你賭、供你輸?以前是外公、爸爸為你賣命,現在又輪到我了嗎?你什麼時候可以為我想想呢?”
黎美靜有些氣短,片刻後又不依不饒地尖叫道:“孫菀,你這樣說話就太沒良心了!我難道沒為你想?以你那種性格,能嫁給臨城,風風光光地當老總夫人?我為你們的婚事操了多少心、費了多少力,你們拿這點錢孝敬長輩也不應該嗎?我和你說,做人做事不要太絕了,你現在不幫補我,以後被老公掃地出門了,不要來找我哭!”
後麵的話,孫菀已然聽不下去。是啊,她和卓臨城的婚事,她黎美靜可真費了太多心!
一年前那些屈辱的點滴從心底破土而出,她將手機扣在桌案上,側過頭去,肩膀劇烈地抖動著,胸口隨之大力起伏,眼淚止不住地無聲滾落。
窗外,積了一下午的低氣壓同時爆發,瓢潑般的暴雨將窗外的世界變得徹底模糊。
孫菀七歲那年,黎美靜曾帶她算過一次命。算命先生掐了半天,說她年月空亡,與父母緣淺。孫菀含著一根棒棒糖,瞪著一雙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要看進那算命先生的心裏去。不知出於什麼心理,那先生又補了一句,不過她年月時都空亡,反而能富貴。
別的話,孫菀都忘了,隻記得那句父母緣淺。
孫菀出生在北京附近的涿城,爸爸孫大成是一名中學語文老師,醉心文學創作的他自詡清高且憤世嫉俗。媽媽黎美靜卻是一個廚師從垃圾堆裏撿的棄嬰,她連高中都沒有讀完就在養父的餐館裏做服務員,俗豔市儈。這樣看似毫無交集的一對男女,最後竟被月老一根紅線綁縛在了一起。
起初孫大成喜愛黎美靜年輕美貌,黎美靜則對這個吃國家糧的老公頗有幾分愛重,一時倒也夫妻情深。
然而最初的恩愛還是死於柴米油鹽以及他們天差地別的三觀,隨著九十年代改革開放大潮來襲,見多了小商販一夜暴富的黎美靜開始嫌棄孫大成窮酸,腦子死板,不會賺錢。孫大成也厭倦她的市儈俚俗。
因故,孫菀的童年幾乎是在父母的爭吵中度過的。
這對夫妻為了向對方證明自己的價值觀是對的,在教育孫菀的問題上,采取了極端迥異的方式。孫大成立誌將漂亮可愛的女兒培養成有學識的大家閨秀,不是教她唐詩宋詞,就是給她講各種名著故事。黎美靜則向孫菀灌輸金錢至上論,逼著小小的孫菀在外公店裏打雜,將她支使得團團轉,寄希望女兒早日成為她的一隻“抓金手”。
孫菀雖然繼承了媽媽的皮相,性情卻隨爸爸,因此與黎美靜不親近。
孫菀九歲那年,孫大成調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學任教。孫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從此,水火不容的孫大成和黎美靜開始了名副其實的分居生活。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孫菀記憶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時光。看似木訥沉悶的孫大成每周末都會帶孫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蘊,不是帶她去首博看展覽,就是帶她去北海劃船看荷花,再不就是帶孫菀聽聽什麼是潭柘寺的鍾聲,看看什麼是盧溝橋的曉月。父女二人雖窮,卻也快活,誌趣相投的二人攢了一大堆性價比高的好去處:積水潭的徐悲鴻紀念館不收錢,好多畫隨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畫院可以看齊白石的真跡,五塊錢,冷氣大得不得了;中戲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劇場,可先鋒了!
孫大成的言傳身教讓孫菀真切地體會到了什麼叫幸福與金錢無關。
和爸爸的三觀越近,孫菀和媽媽就越疏遠,以至於每年春節,一家相聚時,孫菀和黎美靜都沒有什麼話可說。
隻可惜,孫菀和孫大成的父女緣在她十四歲那年戛然而止。
孫大成猝死於心髒病。
黎美靜繼承了孫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處理完孫大成的後事後,她把養父的餐館搬來北京,一己肩負起撫養女兒的義務。
然而,五年的隔閡讓這對本來就不甚投契的母女變得更加生分。
不負已故的孫大成所望,進入青春期的孫菀儼然化身孫大成2.0升級版,成了黎美靜最討厭的文藝少女。
在旁人看來,孫菀敏而好學,幹淨而安靜,雖有些拒人千裏的冷漠,但從不失禮節。可黎美靜完全看不到孫菀這些優點,隻覺得女兒過於深邃冷靜的眼睛帶著攻擊性,甚至是帶著戾氣的,像是隨時都在挑釁她的權威。她不喜歡,甚至很討厭這樣驕傲的女兒,所以采用了一係列很富心計的手段來摧毀女兒的驕傲。
她先是以洗長發浪費水和洗發液為由逼孫菀去理發店削了個男式寸頭,然後借故家裏經濟緊張,不再給孫菀添置一件新衣。
為了讓“家貧”這個借口更顯真實,黎美靜以身作則,也不再給自己添置任何衣褲。從初二到高三,孫菀都穿著媽媽的舊衣舊褲,因為身材差別大,那些衣服穿在孫菀身上不是太過肥大,就是樣式過時可笑。同學們經常拿她的穿著打趣,不是笑她的花馬甲像新疆姑娘的夾襖,就是笑她可以去跳Hip-Hop。
更讓孫菀難為情的是,她隻有一雙“蜘蛛”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頭穿不完地穿著,鞋麵磨出洞,便拿黑線補上接著穿。以至於她在同男生說話時,總是眼神飄忽,神情拘謹,恨不得還沒說完話,就在人家眼神沒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徹底消失。
年少時大方嫻靜的孫菀漸漸死在了這些瑣碎的細節裏。
孫菀從高一開始有了反抗精神。
正常女孩的身體發育到高中階段,都趨於成熟,必須穿上文胸才可免於凸點的尷尬。黎美靜卻從未給孫菀買過一隻文胸,任由她傻不愣登地真空上陣——怕什麼,反正她一年到頭不是穿校服就是穿著那些足夠掩蓋胸口那點起伏的肥大衣服。
懵懂的孫菀也沒意識到自己應該穿文胸了,直到高一下學期的期末,因為天氣太熱,她翻出爸爸當年給她買的一件印有草莓圖案的粉色短袖T恤,穿上它去了學校。
結果,一路上都有神色怪異的男女盯著她看,她起初以為是自己哪裏髒了,隻好羞赧地垂著頭。好不容易熬到教室,很多男女同學也用那種閃閃躲躲的怪異目光看她。
一節課後,她的語文老師,一個脾氣溫和的中年男人終於忍不住將他的“愛將”叫到門外,欲言又止好幾次才說:“孫菀啊,你會不會有點穿得太少了?我是說,會不會有點冷啊?”
一頭霧水的孫菀忙擺手說不冷,那男老師又不能點破,猶豫了半晌隻好隱晦地說:“學生還是穿著樸實點好,你以前那樣穿就很好,這些過於豔麗的衣服,還是不要穿了。再說,也小了……回去讓你母親給你買點大的衣服,一定記得轉告她是我說的。”
最後,還是孫菀班上的一個女同學看不過眼,趁中午去學校附近的市場買了一個便宜的棉布文胸,把孫菀帶去女廁所叫她換了。這個女同學,就是孫菀以後的至交閨蜜厲婭。
知道自己丟了多大的人後,孫菀的驕傲與自信徹底分崩離析。從那以後,她再也不敢抬起頭來正視任何一個男生,每到上語文課的時候,她都如坐針氈。她的眼睛裏不再有以前那種對美、對未來、對自由的憧憬,不再敢有對庸俗、虛假、醜惡的審視批判,整個精神世界都開始委頓下去,低入塵埃。
好不容易熬到高二分科,文理都很出眾的她毅然選了文科,因為那樣她就可以遠離男同學,遠離高一時代的屈辱記憶。
她終於意識到貧窮的可怕,開始羨慕同學們的隨身聽,羨慕他們可以穿“名牌”美特斯邦威,羨慕他們可以在體檢時大大方方地脫鞋稱體重,因為每到這時她都要絞盡腦汁逃掉體檢,她死也不能在全體師生前露出顏色不同、破了好幾個洞的襪子!
她開始向媽媽要求新襪子、新衣服,但毫無例外,換來的全是黎美靜的叫窮訴苦聲。孫菀在接受了這個說法後,便不再向她提出任何物質要求。
然而高考前的一次意外,完全顛覆了孫菀的認知,也徹底摧毀了她對黎美靜所剩無幾的信任和依賴。
高考前,校方要求考生辦理身份證。孫菀跟黎美靜提了幾次這件事情,都被忙於餐館生意的黎美靜拋之腦後。老師向孫菀發最後通牒的時候,正巧黎美靜有事不在北京,無奈之下,孫菀決定自己拿家裏的戶口本去派出所辦身份證。
她進了媽媽的臥室,沒頭沒腦地開始裏外翻找戶口本,無奈她如何翻找,都找不到那個暗紅本子。情急之下,她隻好把媽媽壁櫥裏的衣服全都清了出來,這時才發現壁櫥最裏麵有一個暗格。她鑽進壁櫥裏,打開那個暗格,終於找到了戶口本和家裏所有的證件、存折,以及……十根金條。
已經十八歲的孫菀早已不是懵懂孩童,她知道那些金條的市值,更加知道存折上的數字是個什麼概念。
她保持著半跪的姿勢,雙手僵僵地垂在兩側,愣愣盯著那個暗格裏的世界,直盯得眼睛發脹、發澀,才木木地回頭望向臥室外的陽台。
陽台上,白亮的盛夏日光刺得她幾乎睜不開眼,一根鏽蝕了的長鐵絲上掛著兩條屬於她的、破了洞的紅色內褲。
那樣熾烈的白日光,那樣刺眼的紅色,就像烙進了她的腦子裏,隻要她一閉上眼睛,那一幕就會浮現在眼前,永不褪色。
孫菀始終沒有正麵戳穿所謂家貧的真相,隻在心底多添了些許涼薄。
那算命的倒也舌毒,輕描淡寫地就算去了她的父母緣。
高中畢業後,孫菀毫無意外地考入了A大,國內最頂尖的幾所大學之一。
高考完那個暑假,孫菀打了幾份工,在大學開學前賺夠兩千塊,然後帶著那筆錢去動物園批發市場買了一大堆四五十塊錢,卻在她看來潮爆了的衣服入了學。
A大離通州家裏不過兩小時車程,住校的孫菀卻盡量避免回家,將全部精力投注到學習和打工賺錢中。
她受夠了貧窮,受夠了灰撲撲的衣服,受夠了自卑畏縮的青春。她發誓她要憑一己之力過上煥然的新生活,做回真正的自己。
從十九歲到二十四歲,她一步步實現了對自己的承諾,擁有了體麵的生活,體麵的社會地位,也從未再因任何事情卑怯淒惶,長成了爸爸期待的樣子。隻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她有了囤積襪子和內褲的怪癖——隻有將一打打的高檔襪子和內褲堆放起來,她的內心才能得到某種怪異的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