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為解決寨際、人際間的矛盾和糾紛,專設有和解性的酒宴。矛盾雙方經過調解,澄清了事實,明辨了是非,消除了矛盾和隔膜,感到需要恢複原來的友好關係,便由其中一方設“和麵酒”,請本寨老人或雙方德高望重之人,飲酒言歡,消除誤會,重新和好。
侗族待客時用歌勸飲、用歌助飲的歌唱形式稱為“酒令歌”。酒令歌內容豐富多彩,形式唱法多種多樣。有一人唱、二人對唱、分組唱、盤歌對唱等形式,內容則觸景生情,隨編隨唱,有祝願、問候、感謝、盤詰、調侃、逗樂等。先由主人家的成員輪流歌唱,一麵唱歌,一麵敬酒,每輪換一人次,就向客人敬一次酒,然後再由作陪的人唱歌向客人勸酒、祝酒,客人喝不下時,要用歌唱作答或解釋,或按禮節退席。這類酒歌如同酒令,故稱“酒令歌”。
侗族的“酸宴苦酒”聽起來有些怪異,其實酒雖苦卻苦中有味,否則侗族也不會讓飲苦酒沿襲至今。侗族待客不全是苦酒,通常在飯前是端出甜酒讓客人喝的,正式舉行宴時佐餐之酒才是由糯米釀製的苦酒。菜肴自然與酸字有關,酸草魚、酸豬肉、酸鵝肉、酸鴨肉、酸蘿卜、酸黃瓜、酸辣椒等別有風味。
侗族風行“串杯”。喝酒時先由長者舉杯致詞,同席者不飲自己麵前的酒,而是取右側座之酒杯。這種宴席叫吃“合攏飯”。吃“合攏飯”的起因是分了家的幾個兄弟,或一個家族、一個寨子來了共同的貴客,而客人又不能挨家挨戶地去吃飯,就幾家合在一起款待客人,這就是吃“合攏飯”。此時,主人方麵每戶派一名成年男子(大多是戶主)參加,各盡其所有,共同籌辦酒席並陪餐。由於是各盡所有,所以非常豐盛。開席後,各家的菜碗依次傳遞,讓客人一一品賞。如果入席者有20人以上,就必須設在一間大屋,用新杉木板鋪地,鋪成一長方形,飯菜成一線置其上。酒至半酣,主人中的長者斟滿兩碗酒和客人換飲。客人若酒量小可事先聲明,不必盡飲,但須稍許抿一點兒,方不負盛情。
吃“合攏飯”是侗族給所待客人的一種榮譽。相傳很久以前,侗族的某一個寨子唱侗戲,有弟兄倆相邀前去觀賞。可是路遇洪水衝走了過河的浮橋,正自焦急,一老翁劃舟路過,見狀自願為之擺渡。事有不順,這弟兄倆從未坐過船又不懂水性,慌亂中踩翻了小船,三人同時落水。老翁並沒有惱火,又將兩兄弟救上岸。數年後,這老翁因事到兄弟倆居住的山寨,他們均已娶妻並分了家。兩人爭先恐後宴請恩人,而老翁隻能在寨子裏逗留一頓飯的工夫,見此情況,兩兄弟決定各備酒萊,合在一起招待老翁。自此,流傳下吃“合攏飯”的禮俗。
2月2龍抬頭,每年這天貴州境內的侗族都舉行“接龍”的活動。“接龍”即接牛,因為牛的外形似犀牛,也像龍。2月初二上午,全寨老幼歡聚,在蘆笙隊的帶領下,牽進一條小牯牛,並隨即宰殺,把牛肉平均分給各戶食用,稱之為“吃龍肉”。同時互喝龍肉酒,在寨子裏打“五龍歸位拳”,唱“龍王歸位”酒歌。
貴州鎮遠縣報京侗族的婚禮,古樸有趣,十分獨特。酒席上去接親的兩個老人要陳述婚姻古禮,述畢,女家拿出兩隻牛角,斟滿酒豎在桌上,請來陪客的兩個老人扶牛角,發酒令。然後人們分左右兩邊依次飲牛角酒,一人一牛角,大約150~200克,最後若是單數,就得喝兩牛角成為雙數。喝過牛角酒,賓主對歌,一唱一答,邊唱邊飲,直到午夜。
——仡佬族
仡佬族訂婚時有“吃允口酒”的禮俗。行禮時須殺雞敬祖先,並宴請親友。借吃“允口酒”的機會正式肯定男女雙方的婚姻關係,從此受到大家的關心和監護。由此可見,吃允口酒就是喝允許婚事的酒。行禮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象征著允許婚事的第一碗酒,須先請女方母親喝,當輪到其父喝酒時,父母要明確表示,“娃娃是母親養大的,要由她娘做主”,隻有這樣說才被認為合乎規矩。這種風俗據說是母係社會留下的遺風,真正體現了仡佬族人民尊重婦女、承認婦女地位的可貴之處。仡佬族男女青年相愛後,男青年向女方父母求婚時,要拎一壺糯米酒。到女家後把酒放在八仙桌上,女方的親屬和寨鄰就聞訊而來,求婚的男青年向女方父母提出要求。如果女方父母應允了,就會說:“多謝你帶來了天上神仙釀造的醇米酒,就讓我們享享口福吧。”說完取出三個碗,把酒注入碗裏,由女方的父親先喝一口,然後依次傳遞給在座的男親屬輪流喝。喝畢,女方備一桌簡單的酒席請男子吃,然後即可擇定吉日舉行婚禮。
仡佬族有祭奠天地、祖先的告奠酒的酒禮儀式,並有專用酒具,這種酒具隻能用於婚禮和滿十、特別是滿六十以上的老人壽誕等酒禮場合。婚禮告奠儀式有三次。男家第一次到女方下聘禮,女方於堂屋設宴告奠天地和祖先,其禮節最重,曰“燒香”;第二次告奠為接親之日,由男方接親者在女家施禮;第三次則由女方送親到男家後施禮。告奠酒十分珍貴,除祖先、丈人丈母、姑娘的舅父以外,其他親朋不得享用。
農曆3月3是仡佬族的春節,因仡佬人居住的地方氣溫較低,到3月草木才開始發芽,春天開始;而且清明常在3月初,這樣兩個節就在一起過,所以將這一天定為仡佬年,並流傳下來。這天由族長帶領,來到祖宗墳墓的草坪上,舉行祭祖活動。先殺五隻公雞和五隻母雞,以雞血滴在酒中,然後把酒潑在墓地,共同祈禱祖宗保佑諸事如意,五穀豐登。
——門巴族
門巴族舉行婚禮時,有路旁敬酒的儀式。男方不直接去女家迎親,隻是在半路上迎候新娘及送親客。但這不能說他們不熱誠,相反,他們要帶上幾筒酒和酒碗,還要在筒邊和碗邊抹上酥油,象征著吉祥守候在路旁。當新娘、媒人及送親的客人來到時,男方主動迎上前去向他們敬酒,同時要唱勸酒歌,如:
“南方印度的竹器酒杯,
黃銅鑲邊的竹器酒杯,看在黃銅鑲邊的麵上,
親人啊!請你喝上一杯。
家鄉門隅的木器酒杯,
銀子鑲邊的木器酒杯,
看在銀子鑲邊的麵上,
親人啊!請你喝上一杯。”
路旁的小夥不但向送客敬酒,還要向新娘敬三杯酒。新娘羞答答地勉強舉杯隻喝一點,機靈的小夥子們要一遍又一遍地唱勸酒歌,直至新娘飲盡為止。
(6)沿海地區少數民族的飲酒風俗
——佘族
佘族在婚宴上飲“傳花酒”,以此娛樂。洞房花燭之夜,男家請眷屬八人喝酒,俗稱“八仙唱佳期酒傳花”。首先,選一年長者為“佳期頭”,選兩少年為“子弟官”。各人分別命名為柚花、鬆花、梅花、茶花、蓮花、萍花、獨花等,各花皆有綽號。席間娛樂時,八人依次呼叫各花綽號,若被叫者忘其綽號而不應接,則罰酒一杯。如此反複輪流,直至八人將醉之時,新郎道聲“感謝六親傳花作陪”,八人就同時幹杯而後散席。
——高山族
高山族多居住在台灣,他們視酒為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飲料。每年秋收之後,家家戶戶都要釀造新酒,大甕小桶,置滿屋內。高山族飲酒與漢族基本相同,逢年過節或婚嫁喜慶,都要飲酒作樂;有客人至,亦酌酒相待。
高山族飲酒也有自己的特色:
一是經常性。高山族同胞外出勞動,經常攜帶酒漿,作為一天的飲食。他們耕耘所得的大部分穀物,就用來釀造這種飲料。盡管高山族的生產勞動十分艱苦,但隻要有酒,則終日不倦。
二是普遍性。在高山族中,飲酒十分普遍,不僅男子飲酒,女子也有很大的酒量。遇有漢人到來,則會非常高興,必以酒相待,並由婦女勸酒,或六七人、或十多人各斟滿碗酒。客人若逐碗盡飲,眾婦女便高興地退下;客人若隻飲前者的酒,不飲後者的酒,則後敬酒的人感到很不光彩。
三是集體性。高山族飲酒很少有個人閉門獨酌的,常常是聚眾豪飲,通宵達旦,不醉不休。每當新屋落成,就要“出酒相餉,男女畢集酩酊歌舞,極歡而罷”。捕鹿歸來,男女青年結婚,婚後三日,“置酒飲同社之人”。最重要的飲酒場合要數過年。秋收之後,各社要選擇一個吉日,作為新年。屆時,男女老幼皆著節日盛裝,男青年頭上還插著五尺鳥羽。“酒漿、菜餌、魚酢席地陳設,遞相酬酢。”飲宴時“必令酒多,不拘肴饌,男女雜坐歡呼;其最相親愛者,亞肩並唇,取酒從上而下,雙人於口,傾流滿地,以為快樂。若漢人闌人,便拉同飲,不醉不止。”
四是娛樂性。高山族飲酒與歌舞、寨戲聯係在一起,酒酣後,群起歌舞,極盡歡樂。黃叔在《番俗六考》中曰:“酒酣,度曲為聯袂之歌,男居前二三人,其下婦女連臂踏歌曲喃喃不可曉,聲微韻遠,頗有古意。”又曰:“歲時宴會……飲酒不醉,興酣則起而歌而舞。舞無錦繡被淋,或穿短衣,或袒胸背,跳起盤旋,如兒戲狀;歌無常曲,就見在景作曼聲,一人歌,群拍手而和。”高山族過年除飲酒、歌舞外,還舉辦各種寨事,如“托高會”等。
(7)少數民族酒俗的文化特點
結束了這個少數民族酒風酒俗漫長的考察之時,告別少數民族村寨,開啟理性思維的時候,各族人民的酒俗留給我們的印象是極其深刻的。
——普遍嗜酒,主要飲用家釀酒
全國55個少數民族中,沒有不飲酒的,他們飲酒的場合與漢族大致相同,除日常飲食中用酒外,主要是節日、祭祀、婚喪、人生禮儀及社交活動中用酒。但是,除了部分信奉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外,少數民族普遍嗜酒,尤勝於漢族。在許多少數民族群眾中,“吃在酒上”是他們生活消費方式的突出特點。他們認為“飯可以不吃,酒非喝不可”、“無酒不成禮”、“有肉沒酒不算請客”、“不醉倒幾個不算喝酒”、“喝完酒地沒濕等於沒喝”、“能喝到一塊兒,才能說到一塊兒”。酒對於他們來說,不僅是行禮、解乏、除憂的好東西,而且因酒度低、養分高,因此也是充饑解渴的食物,還是娛樂遊藝的道具。據有關人士深入少數民族村寨調查顯示,戶均年耗酒量為四五百公斤,這真有點驚人。顯然,過量飲酒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說,嗜酒、醉酒的習俗應當逐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