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酒2(3 / 3)

從以上酒文化品牌營銷的成功實例分析中不難總結出,對某種品牌酒進行文化營銷策劃之時,首先要針對該品牌酒的消費對象及其精神文化需求有一個明確的、準確的定位,據此才能對投其所好,確定與其定位相適應的、恰到好處的品牌定位、產品名稱、口感度數、包裝裝潢、廣告圖文和營銷方式等,以求達到最大限度地滿足該消費群體精神文化需求的最終目的。而在這個全過程中,都必須根據自己品牌的文化特點,始終堅持以人性特點為根本的原則,做到以消費者情感需要和社會需要的滿足為目的,以文化資源為素材,努力凸顯品牌之個性,提升品牌之精神價值、文化品位、藝術魅力以及與消費群體之間的情感增值,以強烈的、恒久的品牌衝擊力來吸引消費者。

根據上述,我們不妨將文化營銷與傳統的市場營銷進行一個簡單的比較:文化營銷注重的是,以品牌自身精神文化內涵的挖掘和彰顯,來滿足消費者的某種精神需求,因此文化營銷的特點是精神的;而市場營銷的特點是物質的,它所注重的則是滿足消費者對產品質量、價格、香型、口感、度數、實用功能等物質方麵的需求和售後服務,還有營銷網點的分布和銷售渠道的選擇,以及企業與經銷商的關係問題等。二者在共同的促銷目標下又有著明顯區別,但並不矛盾,它們對於酒的銷售來說如同人之兩臂、鳥之兩翼,完全是相輔相成的關係,因此它們在某些方麵還是相互交叉的關係,企業在促銷時應兼而有之,靈活用之。

當然,質量乃是產品的生命;品牌更要求必須是質量過硬的拳頭產品。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作為產品的酒的質量,永遠是酒類市場營銷和文化營銷的製勝之本,如果沒有過硬的質量,即使再富有文化品位的品名、廣告、包裝和營銷方式,也隻能名噪一時,徒具其表,不能留住消費者。

在這裏不妨做一下引申思考,那就是品牌創意者的觀念、態度、方式、技巧,以及由此帶來的廣告的真實性和可信度。事實上,酒本身的文化性內涵,對與其相關的任何方麵,都具有其決定性意義,尤其是策劃方麵的成功與否。

——酒的文化內涵決定了文化營銷的具體策劃

酒的文化內涵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整個酒類的文化內涵,這是共性的東西,它為酒的文化營銷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二是某一品牌酒的具體的文化內涵,這是個性的東西,它決定了這一品牌酒文化營銷的內容、方式必須區別於其他酒品,以便準確地塑造該品牌酒的文化形象及其個性。

酒的銷售應注重文化營銷的原因在於,酒,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商品。從本質上說,酒具有兩種屬性,即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從自然科學的角度,我們可以將其定義為“酒是一種含有機化合物乙醇並對人體產生多種化學作用的飲料”;從社會科學角度,我們又可以說“酒是一種能夠作用於人的精神世界和影響人的行為的物質文化現象”。人的飲酒行為事實上主要體現了酒的社會屬性。大家想一想,酒是食品卻不能充饑,酒是液體卻不能解渴,然而幾千年來人們卻樂此不疲,這是因為喝酒絕不是為了滿足生理上的食物性需要(極個別酒精依賴症患者除外),而是為了滿足調節人際關係的社會需要和滿足喜憂哀樂的情感需要。西方有的心理學家指出:人的需求有五個層次,即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需求,以及相愛的需要,即被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隻要低層次的需要得到充分滿足以後,人們就必然會尋求更高一層的需要。而喝酒所實現的社會需要和情感需要,正好涵蓋了該觀點中的後三個需要,譬如喜慶酒、婚育酒、消愁酒、喪葬酒、接風酒、送行酒、祝壽酒、節俗酒等等,都是從不同角度來滿足人們的社交、自尊和自我實現的需要。社會需要是指人們對所消費的酒要能體現其社會身份,這就產生了對酒類品牌的需要,因為不同的品牌代表了不同的社會屬性。情感需要則是完全個性化的,是飲酒者的經曆、教育、遺傳、社會文化環境和當時飲酒環境等多種因素決定的。有人喜歡浪漫熱情,有人崇尚孤傲冷僻,有人欣賞高貴典雅,有人追求休閑隨意,有人還需要悲壯肅穆等等。而不同的社會身份和情感偏好又需要不同的品牌酒。例如,用茅台、五糧液接待貴賓,既顯示對客人的尊重,又顯示自己的身份地位;用一帆風順酒給親友餞行,更增添了美好的祝願和深厚的情誼;海外親屬歸來,用孔府家酒接風,就有了同根同祖、親如一家的熱烈氣氛;多年不見的親朋好友重逢,共飲一杯今世緣酒,更可以盡訴滄桑世故、悲歡離合,增添人生的真情,等等。這些都屬於人性中的高層次需要,統稱為精神文化需要。正是從這個角度上說,酒是一種精神文化消費品,或者說是人們以精神享受和物質享受為基礎的一種“感性商品”,人們喝酒是喝文化,賣酒也是賣文化。而且,隨著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酒時代的全麵到來,酒的這種精神文化價值越來越大,文化營銷的路子將會越走越寬。

如果從社會現實狀況來看的話,我國民眾的絕大多數已經從貧困時期的“經濟人”、基本溫飽型的“社會人”,轉向逐漸富裕的“文化人”;民眾的消費也從改革開放前的“生存時代”、改革開放後的“生活時代”轉入現在的“生感時代”。這時,由於商品供給過剩,人們開始追求“感性的生活”,追求更能滿足自己社交、自尊和自我實現需要的感性商品消費。特別是在今天這樣一個高技術和高感情相失衡的時代,人們在快節奏的壓力環境中生活,對精神和情感的需要日趨強烈,在現實消費中往往借助購買和消費感性商品來實現情感寄托和精神滿足。於是,以文化功能、情感功能、禮儀功能、審美功能、收藏功能為其價值核心的文化酒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青睞。所以,酒類企業特別是白酒企業要想在強手如林的市場拚殺中取勝,就必須走文化營銷的路子,即通過一係列的文化營銷手段,把酒品本身所包含的精神價值、文化品位和情感因素傳遞給消費者,從而引起消費者的思想共鳴和購買欲望。健康有效的文化營銷手段,既可以大大增加酒的銷售數量和企業經濟效益,還可以提高飲酒者的文化品位,倡導新的酒德酒風.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

這裏需要注重的是,酒的文化營銷的方案要根據自身特點,抓準文化賣點。每一個品牌都有其獨特的文化內涵,關鍵在於抓準、抓好,抓出效益來。譬如,瀘州老窖股份公司明萬曆年間的國寶窖池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文物保護單位”以來,他們在國窖酒品牌的運作過程中,緊緊抓住國寶窖池這一中國白酒業唯一的國家重點保護的“活文物”及其具有的曆史、文化、科學內涵,成功地策劃了一次又一次文化營銷活動,大大提高了新品牌國窖酒的知名度和文化含量,使之成為高價位酒品迅速占領了全國大中城市高中檔酒店市場,並拉動了整個瀘州老窖係列酒的銷售市場,使瀘州老窖的無形資產迅速增加到102億元,各項經濟指標在全國白酒行業中躋身三甲,取得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豐收。

與此不同的是,法國馬爹利酒打入中國市場的運作活動,主要是豪華氣派的“馬爹利王者之宴”和“馬爹利藝術晚會”。好像馬爹利首先是藝術、是貴族化的藝術,享用馬爹利便是“藝術家們”在欣賞一件藝術品,在感受藝術與文化,而不僅僅是美酒。因而使馬爹利酒順利地打入了中國市場,獲取了豐厚的商業利潤。實際上,洋酒入華的背後,照樣是一種文化營銷戰略的實施。

上述國窖酒和馬爹利酒的營銷雖然走的都是文化路子,但二者的文化賣點和運作方式是大不相同的:國窖酒的文化賣點是國寶窖池的曆史、文化和科學價值,主要運作方式是“國窖一1573”的四個“大典”;而馬爹利酒的文化賣點是西方宮廷式的消費文化藝術,主要運作方式是豪華氣派的文藝演出。因為國窖酒的文化賣點迎合了中國人“酒是陳的香”的文化心理,馬爹利酒的文化賣點迎合了中國社會新興的中產階級對西方消費文化“躍躍欲試”的消費心理,所以他們都達到了促銷的目的。這些成功的經驗都說明,文化營銷必須真正做到文化買點、賣點的準確和一致:首先,酒品的文化賣點是酒品本身所具有的,而不是牽強附會的;消費者的文化買點是消費者本身所需要的,而不是強加於人的;其次,是賣點和買點的完全統一;最後,是文化營銷的方式必須充分表達文化賣點、並且是消費者所喜聞樂見的。做到了這三點,文化營銷就一定能夠成功。所以,我們策劃文化運作方案時一定要做大量細致的調查和研究工作。博大精深的中國傳統文化和異彩紛呈的現代文化為文化營銷提供了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寶庫,應當盡力挖掘利用。

請讀者允許我們在這裏陡轉筆鋒,來討論一下酒的利與弊,——尤其是酒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