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主要武器資料(3 / 3)

上述劍製,大抵沿用於遠古,曆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鄭鍔雲:「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一寸三分,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苟同。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製所宜。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製,應屬可信。

劍既亦為仕宦書生所同好,於是流為藝品,始則於劍身之上雕銘刻畫,繼則於劍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飾,進而於劍鞘上鍍金嵌玉,各其匠心,曆代相傅,靡有不然。

劍是短兵的一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幹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一隻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製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曆史。

在劍的演練中,一般分為「站劍」和「行劍」兩種。「站劍」一般指動作迅速敏捷,靜止動作沉穩,富雕塑性。而「行劍」則相對顯得停頓較少,動作連續不斷,均勻而有軔性。同時劍還有長穗、短穗之刀,穗又稱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動以惑敵,演練時顯得龍飛鳳舞,形象優美。尤其長穗,隨劍飄舞,更顯神妙。

練劍要求身與劍合,劍與神合。《綠水亭雜識四》中說:劍「鋒鍔如槊刃,而以身為之柄,微州目連猷人之身法,輕如猿鳥,即劍法也。」這裏說的「以身為柄」,就是說以身領劍,這是練劍之要。

《漢書?藝文誌?兵書略》,《劍道》三十八篇。

十八般兵器——戟

古書中也稱“棘”。是將戈和矛結合在一起,具有勾啄和刺擊雙重功能的格鬥兵器,殺傷力比戈和矛都要強。戟在商代即已出現,西周時也有用於作戰的,但似不普遍。到了春秋時期,戟已成為常用兵器之一。春秋前期魯隱公十一年(前712年),鄭國在伐許前授兵時,即有子都拔棘逐穎考叔的事發生。魯莊公四年(前690年),楚伐隨,“授師子焉”,說明楚國已用戟裝備軍隊了。

戟是一種既可刺殺也可勾啄具有雙重性能的兵器,能夠明顯提高戰鬥效能。《說文解字》載:“戟,有枝兵也。”是一種戈的柲頂有矛形尖刺裝置的兵器,少數是戈和刀的合體。以前者居多,後者發現的僅限於西周時代。不論是戈、矛或戈、刀的合體,其形式都符合”有枝兵”的特點。

戟為古兵器之一,創於弓箭之後,形與戈略同,皆橫刃也;舊說為直刃,不知何本?其所異於戈者,援略昂起,成斜出形,而內上亦有刃。古顯貴之家,皆立戟於門,以示官勳,是則又以兵器而兼為儀仗矣。其後又略變形式,援與柲之間,架以橫梁,而援成反裝之新月,形變橫刃之內而為直刃之槍尖,且有架橫梁於柲上,兩麵各作一倒裝之半月形者,名之曰方天畫戟;橫梁之下,又裝以鐵製古錢或古錠,不知其何用,豈後人矜奇眩異,即兵器亦加以裝飾耶?惟今日武器中所見之戟,皆用方天畫戟之式,或單刃或雙刃不一。至古戟則非但不可見,即圖其形以示武師,或且瞠目而不能稱其名,於是而歎古器之失傳,古法之不可多得也。至戟之變體,不知始於何時,而後入竟棄古器而就此,諒有合用之處,然亦盡可另立名目,何必定借戟以為名,若二器相類,猶有可說,今二物回乎不同,絕無相似之處,沿習用之,未可不合。著者非必求奇異,實不能隨俗,亦未敢苟同也;依次錄之,縱人非我,所弗計也;世之精嫻武事者,或不至盲從耳。

漢劉熙《釋名?釋兵》:「車戟曰常,長丈六尺,車上所持也。八尺曰尋,倍尋曰常,故稱常也。手戟,手所持 之戟也。」

《周禮?考工記?廬人》:「廬人為廬器,戈 六尺有六寸,殳長尋有四尺,車戟常。」

漢劉熙《釋名?釋兵》:「戈,句孑戟也。戈,過也,所刺搗則決過,所鉤引則製之,弗得過也。」

漢代長兵重戟,長度在長兵與短兵之間。《漢書?東方朔傳》:「武帝坐未央前殿,東方朔執戟立。」說明漢代文臣亦執戟。(?)又有雙戟,《三國誌?吳誌》:「孫權乘馬射虎,投以雙戟」、「甘寧執雙戟舞」、《魏誌》「帳下壯士有典君,提一雙戟八十斤。」。可見當時戟不僅廣用,而且較重。

曹丕《典論?自敘》:「夫事不可自謂己長,餘少曉持複,自謂無對;俗名雙戟為坐鐵室,鑲 為蔽木戶。後從陳國袁敏學,以單攻複,每為若神,對家不知所出,先日若逢敏於狹路,直決耳!」(《三國誌?魏書?文帝紀》裴鬆注引)

晉代,長兵重矛槍,戟已降為儀仗之器,軍士均執槍,而不執戟了。《晉書?王濬傳》:「濬起宅門前路,令廣數十步,曰:吾欲容長戟幟旗。」可知戟已不在戰場上應用了。

唐代戟已廣用於舞具。《唐書?禮樂誌》:「太宗製舞圖,命呂才以圖教樂工百二十八人,披銀甲,執戟而舞,每三變,每變為四陣,象擊刺往來,歌者和曰『秦王陣樂』。」此雖是銀甲執戟,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性質,淪為舞具了。

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戰場。《武經總要》在長柄鐵刀類中,繪有一種「戟刀」,可知其形製為適應戰場而變化,不是原形戟了。

戟的分類,有長戟、手戟、雙戟等。手戟柄短體輕,可刺可擲,是性能優良的防身自衛兵器。長戟、雙戟則柄長體重,殺傷威力大。清代雜兵中有一種,月牙短戟,或名手戟,除月牙刃外,上有尖鋒、曲鉤,亦具有勾兵、刺兵、割兵等作用。

戟的使用方法:古代戟分戟分馬上戟、步戰戟、雙戟等不同用法,明清以後,同樣形製的戟,各種武術流派,亦有各種不同練法。目前仍有練戟者,戟的練法與刀槍不同,戟一般不做舞花,以剁、刺,勾、片、探、掛擄、磕,為主要的招式。

注明:本書裏麵融合了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全局,不是隻有一個朝代的影子,所以兵器也不僅限於某一個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