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3 / 3)

“十月一恐怕不行啊,我還要回家呢。”我抓抓頭。

“對了,你還要回家……不過沒關係,來日方長。等你回來之後再去看吧。再把你那雪妹妹帶著,也好讓我們看看她到底啥模樣。”小馬說道,看著豬拱嘴和於耀費解的神情,又解釋起來:“雪妹妹是他女朋友,有錢人家的姑娘!”

兩個人向我投來豔羨的目光。這目光使我厭惡至極,一聯想到我領著秦雪的樣子給認識的人看到,還是非常不快的。實際上仔細想來,帶秦雪去看表演也未嚐不可,她也肯定會興高采烈地跟我一起去。但我是絕對不會帶她去的。那是一種對節外生枝的擔心,想到秦雪的模樣給這幾個與我們走的是不同道路上的人來觀賞,總是令人憤怒,光是這樣想象就足以令我怒不可遏。

“你別胡說八道!”我笑著對小馬說道,但口氣非常強硬。小馬感覺到了我的不滿,便不再開口。

“對了,耀揚,”豬拱嘴問道:“小馬前些日子給我們一首歌詞,他說是你寫的。”

我一愣,竟然有點受寵若驚的感覺。我的確幫他們寫了一首歌詞,但隻是信手拈來,有點像是隨筆之類的東西。我還以為會被他們當成一團廢紙扔掉。

“是啊,我的確寫過。”我回答。

“寫得好啊!”豬拱嘴露出陶醉的神色:“越看越覺得好!”

我有些不好意思了,連忙謙讓了幾句。

“耀揚你喝酒嗎?”

“呃……”我懵了:“平時基本不喝的……”

“不喝酒能些出這麼好的歌詞來,不容易啊!”

豬拱嘴的陶醉神色更加誇張了,也使他的模樣變得更加滑稽,我強忍住不笑出來。我不知道喝酒同寫作之間是否有什麼必要的聯係,依照他的意思,不喝酒就甭想著寫出隻言片語來了?

“喝酒關寫歌詞什麼事兒啊?你真虛偽!”於耀跑出來解圍。

“我不喝酒就寫不出東西啊!”

“喝了酒也沒見你寫出什麼好東西來!你肚子裏那點墨水就甭亮出來啦!初中還沒畢業呢!”於耀不依不饒。

“聽你那意思,寫東西的都是大學畢業的嘍?那你跟我說說,李白是清華畢業的還是北大畢業的?嗯?”豬拱嘴狡辯道。

“得了得了!”小馬插話了:“人家李白喝酒能寫出詩來,你喝酒啊,除了撒酒風什麼都不會!”

隨後於耀和小馬開始揭豬拱嘴的老底,酒後無德往人家的車上撒尿啦、躺在馬路衙子上麵不肯起身啦、醉醺醺地去騷擾路上的姑娘啦……

好像他們從來沒有正經的模樣。一輩子就是打鬧說笑。我有點置身於拉伯雷世界中的感覺。

我想我多少有些明白了。為什麼這群人整日嚷著自己是“玩”音樂、“玩”搖滾的,他們不光把自己的生計看作是遊戲,而且把整個一生都看成遊戲。我也明白了為什麼於耀剛才假裝嚴肅說“娛樂圈都被你們這群人給搞完了”時為什麼小馬和豬拱嘴會笑得那麼厲害。他們並非是感覺到這句話有多麼風趣才放聲大笑。我更願意相信他們豪爽的笑聲中飽含著對刻板與教條的八股倫理的嘲諷。地球在他們的眼中,隻是一個好玩的皮球而已。和拜倫一樣,皮球從沒愛過他們,然而拜倫一看到皮球不去愛他,便馬上義無返顧地去憎恨這隻皮球。小馬等人不同,他們從不奢望世界會鬥轉態度來對他們更加嗬護一些,少了一些期待和奢求。如此一來,他們和世道間的衝突便不會那麼激烈了。他們隻會覺得這世道可笑,於是他們瘋狂地搜集世間的悲苦,並喜滋滋地把這些悲苦當成笑料來自娛自樂。

“好了兄弟們!”我突然熱血沸騰,索性把手一拍,“我請你們喝酒去!今天咱們不醉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