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爸——他在幫別人的兒子打自己的兒子。”小馬講到這裏,喝了口水不再說話,扭頭去看車窗外的風景。
此後的事情我大致曉得:小馬從此無家可歸了。他的父親幫助三個小青皮把他打倒之後,就不再理他,把大門緊鎖上了。他從地上爬起來,又累又餓,拎起包裹像狗一樣在街頭流竄。也就是這一夜,他的所有朋友似乎都人間蒸發了一般,他打電話給他最鐵的“哥們”,卻換來一句:“你愛哪去哪去!”在午夜的寒風下,小馬蜷縮在某酒吧門口,帶著饑餓與屈辱過了一夜。
小馬是在第二天清早被酒吧老板踢醒的。他還以為他死了,甚至準備報警,但看到他醒來,就驅逐他離開。
“讓我留下來吧!”小馬對老板這樣說。老板不肯,執意要他離開。小馬說,他曾經很是風光過,如果他留下來,酒吧會減掉不少麻煩。老板哈哈大笑說,我們是合法經營,沒麻煩。小馬急了,說他不是逃犯也不是離家出走的學生,把身份證和刑滿釋放證明給老板看,他毛遂自薦地說他數理化學得好;說他勤快;說他曾經練得一手好吉他——他不要薪水,隻要能供他口飯吃。他甚至當街跪下,隻求有口吃的。可老板還是不允,這時候,老板娘出來了,看到小馬跪在那裏:“這不是馬明偉嗎?”
老板娘原來是馬明偉母親的同事,後來下崗,便和小馬一家沒了聯係。了解情況之後,她對老板說,留著吧,這孩子我從小看大的,沒錯兒。於是小馬不但有了工作,還可以回家了——在老板娘的說服下,小馬的父親同意他可以回家。這是他三年來第一次回到家中,他的母親才四十幾歲,可頭發全白了。小馬抱著老娘哭到半夜,卻看都沒看他父親一眼。第二天他便把所有東西都搬到酒吧去了,從此再未回過家。
我是在大二至大三那個暑假在街頭撞見馬明偉的。那時他急匆匆地趕著替老板辦事,相互留了電話號碼就跑了。我原以為他不過是在敷衍我,沒指望他會再和我聯係,不料當天晚上他打電話過來,邀我去他打工的酒吧去坐坐。
我說,我討厭酒吧的環境。他有些猶豫,我頓時後悔自己刺痛了他的自尊。但他馬上說,沒關係,去你家樓下的飯館好了。久別重逢,我們格外親切。他說,酒吧的服務員見了他好像見到兄長一樣。他沒事的時候就給他們講故事。三國啦水滸啦……我問他,你那點水平能讓人信服麼?他告訴我,其實他們酒吧裏包括老板再內,都沒讀過什麼書,也隻知道個關雲長過五關斬六將諸葛亮借東風,他那點水平擺平這幫家夥還是綽綽有餘的。我說那很好,有一幫沒啥城府的朋友們,做人會更輕鬆一些。他說我在取笑他,說他和他的朋友是烏鴉落在豬背上——都是一樣黑。我說這叫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一次我們談得特別投機,直到淩晨三點我才醉醺醺地回家。
往後每次放假回家,我都要去找小馬。每次我都咬文嚼字地取笑他一番,因為曾經和你是並駕齊驅的人突然某天掉到井裏了,你肯定會想著往井裏扔東西的,哪怕是扔糖果,也會覺得很爽。他也毫不在意,或者憨厚地抓頭,或者哈哈大笑。他的笑聲,把往昔埋葬。
後來酒吧經營得不好,倒閉了。臨到各奔東西時,老板向馬明偉推薦了一份工作,就是現在我們在北京做的這份工作。小馬在來北京之前,當然知道這份工作有多苦,但他沒辦法。社會上很難容得下一個有犯罪前科的人,隻要有一份工作,他就非常滿足。
在小馬的人生計劃當中,我應該是個意外因素。他沒料想我會對他死纏爛打粘著他跟到北京。開始的時候他是堅決反對的,最後我以絕交為要挾才迫使他勉強答應。他失去了一切,唯一不能失去的就是朋友。而且,依照他的想法,像我這種人肯定在北京呆不上半個月就逃之夭夭。可事實並非如此,我不但挺了下來,還和他成了一路人——起碼在一事無成方麵是一路人。他想,大概是北京的文化氛圍把我吸引住了吧。
我說有這方麵的原因,但絕對不是全部。我不知他是否戀愛過。當拋棄戀人獨自跑到異鄉後,即使發現異鄉不如想象那般完美,也不會再回去了。因為在同一城市與從前的女友形同陌路是讓我很難忍受的事。
話說回來——小馬真的沒戀愛過?
他告訴我,不知那是否算做戀愛。那時在酒吧,有個女服務員和他挺好。其實一開始他對她倒並沒什麼特別的感覺。後來,那個小丫頭把他的事告訴給她的哥哥,她哥哥當即決定去酒吧給小馬點顏色看看。
“聽說過嗎?他想給我點顏色看看,就是因為他妹妹喜歡上我了。”小馬講到這裏,笑得不行。她哥哥帶了兩個人來到酒吧,想“Givehethecoloursee”結果見了小馬登時腿都軟了——原來在小馬混社會時,她哥哥動不動就被他和他的弟兄打個半死。
“說起那女孩的哥哥,你也認識哩!”他說。
“誰呀?”我問。
“大獸唄!”
我笑得在床上翻過來滾過去。小馬接著講——他看到大獸領著妹妹,心裏麵就有譜了,他虛張聲勢地對大獸說,他已然入獄三年,也壓根不在乎給大獸放點血再入獄三年,但他還是不想揍大獸,因為他打大獸打得都累了。大獸哆哆嗦嗦直道歉:馬哥,誤會,一場誤會,自己人,大家都是自己人……小馬毫不客氣地截下來:誰他媽跟你這種雜碎是自己人啊?
不過通過這件事,他相反對大獸的妹妹有了好感。荒謬吧?某女找來自己的哥哥打算去教訓她心儀的某男,而通過這件事,某男竟對這女的有了好感。這真應了那句古語:水清則無魚,人賤則無敵。
可惜這段感情沒來得及發展酒吧就關門了。就這樣,稀裏糊塗的我和稀裏糊塗的小馬踏上北飄之路。我們過得很苦,無論刮風下雨還是烈日當頭,我們都相互鼓勵,咬著牙頂了下來。春節,我和小馬沒有回家,那天,老板把我們叫去,發了一些錢算是年終的獎金。走在街上,小馬說他想吃豬肉燉粉條。我說豬肉可以,粉條酸菜之類的就免了吧。於是我們在昌平的小飯館裏要了兩份紅燒肉,一直喝到遠方的華美煙火炸開夜空。小馬眯著眼,含著微笑看著四大發明之一的火藥在夜空中不停綻放光彩,那一刻,他的眼裏沒了初中班主任、沒了他父親、沒了大獸和大獸的妹妹,所剩的,隻有對未來的憧憬。
臨走時,小馬要求打包。在我們把殘羹剩飯裝進快餐盒的時候,我覺得我和小馬變成了兩條狗。兩條在垃圾堆旁揀泔水的狗。我想起屈原和王國維,他們放棄抵抗,沉入水底,換得了永遠的安詳。而我們卻掙紮在水麵,自以為會爭出什麼花樣。小馬突然借著酒勁對我說,我將來會是個能成氣候的家夥,早在我們第一次見麵時他就有這樣的預感。我說得了吧!咱們都一樣,不管成多大氣候,都是一個樣!
都得像狗一樣夾著尾巴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