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3)

我們還是走在一起,我某一天突然想牽她的手。我的手隻是輕輕地碰到了她的指尖,但我的手卻又漸漸遠離,遠離,從此以後再也沒有碰到過。

我記得還有一位好友,也是雲的好友,她覺得我們應該在一起,或者說咱們看起來很要好,隻是她永遠也不知道那隻是一種錯覺。我跟她吵過,不知為何,咱們可以為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吵得不可開交。她是和雲完全不同的人。他也是我的聆聽者,隻是聆聽的方式有點不同。她是不理睬我,想把我作空氣處理了。我們就這樣在路上吵。所謂的吵也是我一個人說話,她一言不發。我就這樣自言自語的在說個不停。我也不知道自己原來是個那麼能說的人。其實我都不知道自己都在說些什麼。我偶爾會在想自己是不是像尼采一樣成了瘋子。我們在十字路口分手了。天已經很晚了。

她說,路上注意安全。那是一路走過來說過的唯一的一句話。我不知道我前麵說的所有的話是否還有意義。我說你也是。她笑了笑。然後分開走向了兩個不同的世界。

可我知道咱們其實是最好的朋友。可惜多年後杳無音信。她曾經親手刺了一個十字繡給我,但我也不知都弄到哪裏去了。我以為自己一直都放在抽屜裏珍藏著。當我某天打開抽屜的時候才知道它早已經不在了。我問我爸媽?她們都說沒有看到什麼刺繡之類的東西。我以為是老鼠之類的把它拖走了。可是我知道老鼠好像沒有這樣的愛好。

我到垃圾堆裏去找。我覺得有可能使自己把它當垃圾扔了。可是垃圾堆早就沒有了垃圾。我立在那兒。我覺得那就是一種宿命,已經決定好了的事情,該走的東西你留也留不住。我想至少它不在需要我,就像我漸漸遠離了她一樣。

我回到家裏開始沉默。我覺得自己應該寫點什麼。我記得跟雲說過我要寫一部小說的。可是遲遲沒有動筆。

我不知道自己該寫什麼。頭腦裏一片空白,可是我知道自己總得寫點什麼。但有無數的思緒在我的頭腦裏交織不清。

我猛然覺得寫作原來是件痛苦的事,不知道該如何去表達自己的感情。我覺得自己有好多的話說,可是我一句也沒有說出來。

我記得杜拉斯說寫作是一種慢性自殺。可是我卻連自殺的資格都沒有。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很變態,很不可理喻,為什麼要想著折磨自己。我一直都在寫第一句話,在某年某月的某個夏天。可是再沒有了下文。我把紙撕掉漫天飛舞像是下了一場雪。可是我卻沒有心情來欣賞它。

雲問我的小說何時能拿給她看看。我說還沒寫完。她說沒寫完的也行。我說想給她一個驚喜。

可這驚喜一直也沒有送過去。幾年以後我還在寫第一句,某年某月的某個夏天,隻是多了個句號。

我想自己就這樣了,我獨自在外生活過一陣子。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叫獨自在外。我不是為了逃避什麼。因為我無處可逃。我聆聽著從我身邊劃過的火車,在黑暗中像一條光亮的蛇,我不知都他們到底使向何方,至少我不可能知道,也沒有必要知道。他們肯定是到他們該去的地方。我自己傻笑。

我一直在往前走,我沒有立刻回寢室去,至少在寢室裏我還不知道我到底能做些什麼。

手機響了。那是龍一的手機。可電話對邊傳來的是一個女的聲音。我知道是那個女孩。

怎麼了。我問。

真的不好意思,龍一喝醉了。

我說我馬上就過去。當我到那個餐館的時候女孩一直守在龍一的身邊。

你看他都吐了。

喝了多少。我問。

一箱,我勸不動。我望了望地上倒著的橫七豎八的啤酒瓶。

女孩有點不知所措的看著我。我說沒事的,睡一覺就會好的,你把他給我就是。我走過去扶過龍一,那女孩拿著東西走在旁邊。

他怎麼了。她問。

不知道,好像有點不高興。

什麼事你不知道嗎?

不知道,或者是失戀(一想覺得不可能),或者是因為部門,或者什麼也沒有。

總得和一件有關吧。我也這麼想。龍一又開始吐了。我屈身讓他蹬下。還好嗎?

他的眼睛都打不開了,滿身的酒味比法國香水還要濃烈。

龍一沒有說任何的話,哪怕他要說也沒有力氣了。女孩給他擦了嘴。

他經常這樣喝嗎?

偶爾。我說。喝這麼多還是頭一次。

你們交往多久了。我問。

沒多久,隻有一個星期。

一個星期。我自語道。

怎麼了。她問。

沒什麼。他對你很好對嗎?

是的,很好。

那很好。我說。他難得那麼認真的對待一個人。

是真的嗎?女孩臉上露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