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遇到的每一個人,無論是友善對他的,還是與他敵對的,他都會牢牢記住,這不是記仇,而是他盡量去發掘別人的好,因為他認識的人,也實在太少了。
就在他四處搜羅之時,卻發現了一雙腳,確切地說,是他首先見到一雙靴子,一雙瑩白色的靴子,靴子當然是穿在腳上的,所以,他又見到了這雙腳。
這雙腳不大,卻也不下,一看到這雙靴子,他就知道,這絕對不是女人的腳,女人的腳,很少有這麼大的,全天下,不能說找不出一雙,卻也絕對找不出幾雙來。
沿著這雙腳一直往上,還是瑩白色的,無論是褲子,上身的衣服,還是腰間的彎刀,都是統一瑩白色的,他還以為,這個人的頭發也會是瑩白色的,可惜得很,人家的頭發是烏黑的。
一張不算英俊,卻也不算難看的臉,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正常得很,這個人唯一比較特別的,便是他的嘴唇,他的嘴唇很厚,很紅,就像是抹上了紅胭脂。
卻又不是,不是胭脂,而是上天眷顧的,天生的一對紅唇,一個男人,有這樣的一副嘴唇,也不算一件見不得人的事,死死的盯著人家的嘴唇看,即便對方是個男人,也有些受不了。
這樣的眼神,似乎是件很不禮貌的事,可他才不會這麼覺得,他本來就是一個很沒有禮貌,很不懂禮數的人,不是他不懂,而是他根本不想懂,更不願意懂。
他在笑,對方也隻有笑,隻聽對方說:“你就是伊歡”?
“嗯”,隔了一會,伊歡問道:“有什麼事”?
“我叫落日”,對方答非所問,突然說出自己的名字來,令人很費解,可伊歡的興趣,卻被勾了起來,伊歡很喜歡看落日,對方的名字卻叫落日,這還真巧。
眉頭一皺,伊歡的身體,突然直立而起,直挺挺地翻了個身,一隻雙拽住了馬鞭,另外一隻手,卻在招呼落日靠近點,落日很乖巧的走了過去。
落日走得很近了,伊歡還要求他走得再近點,到最後,兩個人僅僅相隔不到一尺,這樣的距離是很危險的,伊歡卻毫不擔心,落日也不擔心,兩個人站定,伊歡一直看著對方,也不說話了。
半個時辰過去了,他們依然保持這種姿勢,落日的額頭上,早已滲出密密的汗珠,半個時辰以來,兩個人都未曾動過一下,連眼皮都為眨一下,一直保持著先前的姿勢。
又過了一會,落日實在忍受不了了,終於打破了沉寂,開口問道:“你這是幹什麼”?
“我喜歡看落日,你叫落日,我不看你看誰”,伊歡說得理直氣壯,兩個人幹耗了這麼長時間,就是因為他喜歡,就這麼個破理由,落日實在覺得有些啼笑皆非。
這個不成理由的理由,還真找不出別人的,更好的解釋,因此,落日絲毫不動氣,幸虧他早就知道,和伊歡動氣,傷腦筋的隻會是自己,落日覺得是該直入主題了。
“我家主人要我來,請你去一下”,落日這種請客的方式,還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一般人,也絕對不會用這種方式請人。
“你家主人邀請我,為何不自己親自來”?伊歡問道,又說:“他要見我,我就要不辭辛勞,屁顛屁顛的去見他,憑什麼呀我”?
“果然如此”,落日又說了這麼句沒頭沒腦的話,才又說道:“早就知道你不敢去的,伊歡畢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人物,你沒有那個膽量的”。
“哼哼,請將不如激將,激將法嘛,早就用爛了,這對我沒用”,伊歡有些不屑地說,也不生氣,有慢條斯理地說:“要我去見他,除非他先來見我,否則,一切免談”。
“哈哈哈”,落日大笑,“伊歡果然是伊歡,伊歡畢竟不是別人”,伊歡對落日的恭維,絲毫沒感覺有趣,還是冷冷地,目空一切的,孤傲得很。
“你難道就不想知道,我的主人是誰”?落日神秘兮兮地說。
“沒興趣”,伊歡一口回絕,毫無回轉的餘地,語氣越來越冷淡,可落日卻好像根本就沒察覺,依然我行我素,自顧自地說著。
手一鬆,伊歡的人又成倒吊之勢,搖搖晃晃,一直在落日的麵前晃來晃去,可對落日的話,絲毫也不感興趣了,無論落日說什麼,他都不給予答複,連一個字都懶得再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