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綁架(2 / 3)

“別鬧了!我要睡覺”。

我一向都是晚睡的人。對於搞編程的人來說,這是很正常的,因為深夜到淩晨這一段時間是人的思維最沉靜同時也最活躍的時候,簡而言之,這是人在一天裏工作效率最高的一段時間。當然從醫學的角度來說,晚睡會讓人的體細胞提前結束分裂與生長,換言之,會讓人提前死亡。我憎恨這樣預支青春的生活,但是沒有辦法,我要吃飯就不能不幹活。

那兩個力大無窮的人一定是幹慣了這種事情,我剛剛提完自己要休息的可笑請求,就覺得周身被淩晨的寒風嚴嚴實實地包裹住了——我已經被他們架到門外了。寒冷讓我終於清醒過來,盡管他們說的道歉的話都很客氣,但那僅僅是客氣,絲毫沒有歉意的成分在裏麵,而且也不預備停手。我剛剛想問問他們是什麼人、把我拉起來幹什麼,一隻手卻及時把我張開的嘴捂住了,然後我的眼前一黑,一快黑布蒙住了我的眼睛。

我一直擔心他們會用蒙汗藥之類的什麼東西把我麻翻過去,但他們卻沒有這麼做。他們倆架著我健步如飛,我覺得自己就像個風箏。

在黑暗中飛了不知道多久,他們把我拉上了一輛車,車子啟動的那一刹那,我明白了,我被綁架了!

“請相信,我們沒有惡意,我們會把你送回來,你的生活一點都不會改變!所以,請你放心!”車前排的司機回頭對我說道。

放心?深更半夜,被人從被窩裏拽出來,蒙上眼睛不知道被拉到哪裏去,放心才怪!可惜這話我沒法說出來,他們雖然不再捂著我的嘴,我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我不想欺騙大家,我也是個小人物,和中國百分之九十的人一樣,沒什麼背景,沒有什麼特殊才能,更沒什麼野心,我也有我的恐懼,我怕我的話會招來他們的毆打。更重要的是,我看多了好萊塢的大片,我斷定這兩個人——還有前麵的對我說話的司機——不是超級打手,就是特工!在這種情況下,除非他們情願並且主動,你休想從他們那裏得到一點你想知道的東西。我沮喪地坐在那兩個人中間,忐忑不安地在記憶中尋找自己的犯罪記錄——包括不檢點的地方,那速度和我那被超頻的可憐的奔三電腦差不了多少。可我找來找去把自己可憐的大腦磁盤檢索得都要冒煙了,卻隻找到幾件事情:上個月的某一天買肉時順手拿了肉店裏的一根豬腿棒子沒給錢,再就是買水果時嚐的太多而買的太少,最後一件也就是前天中午,賣蔥的鄉下大哥多找了我一元錢我什麼也沒說裝了錢就走了。我是個膽小的人,和那些江湖豪傑們殺人搶劫炸銀行擼錢的光榮事跡比起來,我的這些事情微小得讓人羞愧。總之我沒找到任何需要什麼人如此對待我的理由,我沒搶過誰的女朋友,也沒打過誰的男朋友,沒有和誰過不去。我和溫州發廊的理發師、小清華浴池的搓澡工、悅來飯店賣油條的大嫂、金未來發展有限公司收破爛的老漢關係都還行。因為——我說過——我是個普通人,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的一個人。我不是恐怖分子,不是政見不同者,不是同情薩達姆和拉燈的人(盡管他們的一些做法讓我很覺得解氣,認為他們沒白活),我和他們也沒有聯係——這個可以查我的電話記錄。我舉雙手強烈同意我們黨從建國來到現在的所有大小政策決議打倒反動派粉碎四人幫。在上大學以前,我一直都是父母和老師眼中的乖孩子。我甚至入過團呢!那是在初一還是初二,我記不清了,反正是和竹聲一快入的,宣誓的時候,我就站在她身邊。

想到竹聲,我的心不合時宜地溫暖而又辛酸起來。哦,竹聲!我的竹聲那時是多麼美好啊!站在她身邊,我可以看見她雪白的頸上那柔軟的細發,仿佛正在嫋嫋地升起淡淡水霧的池塘邊的那些柔弱藤蔓,總讓我的心軟弱而又沉靜,恍惚得幾乎要睡去。那天的宣誓,我就是因為看她的頭發而忘記了誓詞,被團支書訓斥了一頓,大家的宣誓不得不重來。念完誓詞,我被團支書留下了,他說了什麼我都沒聽清,我隻是機械地點頭。等耳邊沒有了聲音,我抬起頭來,發現團支書早就走了,除了竹聲,別的人也都走了。看到我終於發現了她,她白皙的臉龐上露出一絲微微的嘲笑,我羞慚得紅了臉,剛想向她走去,她卻一扭身走了。她的那條大辮子在她身後微微地擺動著,那條辮子真黑,黑得發亮……

——該死!現在我是被人綁架,我想到什麼地方去了,還是想想眼前的事情吧。睡在另一個房間的阿抗會發現我忽然不見了嗎?哦,我不該這樣想!阿抗睡著的時候,哪怕一萬架飛機在他身邊同時起飛他也是不會醒的,這家夥睡起來是讓古今中外所有入定的老僧都汗顏的,我不該指望他會醒來尋找我。

我說的這個阿抗今年二十一歲,是我在籃球場上挖出來的寶貝。他體重一百多公斤,幾乎有我兩個重,身體各個部位的體積都長到了他那個身高的極限,可他卻比我矮三公分,所以那時他正野心勃勃地要減肥。我站在他身邊就像一根尺子,而籃球在他身邊就像地球旁邊的乒乓球,看著他在球場上滾來滾去,我十分嫉妒他的那身肥膘。看到他,你會不由自主地想起NBA那個球星的話:“非常慶幸,他是我們這一邊的!”可非常不幸的是,第一次見到他那天我不是和他搭伴。他的身體又滑又軟,還無比沉重,同時卻又出奇地靈活。我把身體傾斜到幾乎和地麵平行頂著他,他卻連下蹲動作都沒有,這讓我明白了什麼是蚍蜉撼樹。盡管我比他高,盡管他基本都不跳,我跳起來封蓋他的時候卻沒有一次成功,這既是因為他投籃的姿勢極不規範,更因為他龐大的體積使我根本無法接近他的發射基地。那天下午我們倆較上了勁,雖然他的命中率奇低,幾乎可以放心地讓他投籃,我卻每次都要跳起來封蓋他,而且最後終於成功了。天黑了,大家都走了以後,我們倆還在那裏頂牛單挑,我在那裏以五個6:0戰勝了他,卻沒斷過他一個球——我根本繞不到球的那一邊去——這讓我的成功酸溜溜的。我們倆的比賽結束後,他抱著球瞪著我,我抱著胳臂看著他,用不屑的眼神告訴他“不服再來”。他沒有再來,他瞪了一會,忽然蹲了下來,然後很快就坐在水泥地上,像個孩子似的哭起來,邊哭邊說道:“我不服你,我不服你!”他的哭泣讓我剛剛取得的成功充滿了失敗。我想把他拉起來,卻隻能拉起他的一隻胳膊。過了好一會,他才把球放到一邊,一翻身趴在地上。我以為他沒哭夠,或者是嫌坐著哭不舒服想趴著哭,就不由得害怕起來想逃走,誰知道他雙手撐地,慢慢地、慢慢把自己肥碩的屁股支起來,然後手撐著雙腿,一點點地把自己的身體弄得又和地球垂直了。

阿抗的家就在這個城市,開著一家規模不小的網吧。家人為了讓他減肥,就給他租了間房子,不讓他在家住,他自己也狠叨叨地每天下午出來鍛煉,把自己搞得滿身大汗。可我知道他的所謂減肥計劃根本沒有用,他消耗的多,攝入的卻更多。一開始我懷疑他這樣走一步退兩步,是不是智力有問題,後來我發現這個胖得讓人流口水的家夥其實很聰明。他不僅會的編程語言非常多,每一種語言的基本功也都十分紮實。更讓我嫉妒的是,他總能超出你的想象地把任務完成得既簡潔而又高效。換言之,他就是那種傳說中的電腦天才一類的人。當然他也不是沒有一點缺點,那就是提不出任務的總體結構,隻會一步步地編一些短而精的階段性程序,你說到哪,他做到哪。這有點就像他的身體,要想讓他自己動起來非常難。但是不可否認,他仍然是一匹千裏馬,盡管是一匹過於肥胖的千裏馬。他需要時時有人揭開被蒙上的眼罩,這眼罩就是他自己的懶惰以及由懶惰而引發的短視。

我曾經把阿抗叫作“荷馬”, 古代的那個偉大的盲作家,這引起了阿抗的強烈不滿,我知道,他一定是認為我把他叫做“河馬”了。不過我覺得,較之“荷馬”來說,阿抗的外形確實更像河馬。

自從輸球給我,“荷馬”就不再放過我了,老是要和我對打。應了那句老話,不打不相識,那以後我們就成了朋友。因為發現我也是那種好逸惡勞愚善無為不可救藥的家夥,而我也看上了他的奔四電腦,我和“荷馬”認識不久,他就搬過來和我一起住了。他喜歡吃,於是做飯他全包了,廚房成了他的又一個工作間。和他的編程工作一樣,他能夠很出色地完成這個任務,而且總能超出你的想象——他是個美食家。他不時加餐,我曾經抱怨他讓我們的開支增加了,說了幾次,他就不再當我的麵給自己開小灶,而是趁我睡著的時候才去加工他的美食。煎雞蛋的香味不止一次地把我從夢中打落凡塵,把我搞得饑腸轆轆,餓向膽邊生。對於打掃房間,我是有力無心,“荷馬”是有心無力,所以我們的房子幾乎一直髒亂不堪,我們倆都習以為常。每次我的女友何心瀾——一個外語係的大三學生——來到這裏給我們打掃房間,我們都會好久才能習慣過來,那自然是因為房間又髒成一團了。心瀾說我們的房間裏最幹淨的就是那兩台電腦的顯示器,這不僅是事實,簡直就是真理了。

對於心瀾,我一直很奇怪,心瀾學習優秀,每年都拿不低於二等的獎學金,喜歡運動,是學校籃球隊的隊員、拉拉隊長,校學生會的幹部,還在學校裏組織的一個和外教進行交流的社團的幹事。她年輕漂亮,而學校裏的帥哥鱗次櫛比,心瀾不去理會,我這麼懶,還生活無著,她為什麼卻偏偏看上我呢?難道隻是因為我是她在大學籃球場裏遇到的第一個男孩嗎?——所見即所得——不會這麼無厘頭吧!

因為認定我是迂腐老套而且漫無心肝的人,關於我和心瀾的事情,“荷馬”說我是在坑害良家少女,談戀愛根本純屬沒心沒肺,而我則說“荷馬”的減肥是想找女朋友,預謀坑害良家少女,根本不是為了健康,一旦體重下降,陽壽必然減少。我這樣說了以後,我在“荷馬”心中就是個有心有肺的人了——他罵我是個狼心狗肺的家夥!這當然是閑極無聊時的惡謔,其實“荷馬”是個很有原則的人,他每周去洗兩次高溫桑拿,每次兩小時,每天去打一小時的籃球,每天早晨花十五分鍾做兩個假冒偽劣的俯臥撐和半個仰臥起坐,他還偷偷摸摸地秘密地在每周三出去一次,我一直懷疑他是去家裏偷東西吃——他偷偷地配了家裏的鑰匙,但並不是,我跟蹤過他,雖然我每次都跟丟了他,卻也看出來,他行進的方向卻不是他家的方向。“荷馬”還是個挺有愛心的人,可惜的是他沒把自己的愛奉獻給需要的人,而是給了幾隻流浪的貓和狗。“荷馬”愛吃,更愛自己施舍時得到的偉大的滿足感,這樣的虛榮心使那幾隻餓鬼投胎的貓狗成了我們家的常客。為了避免老在門口投食引起居委會大媽的抗議,阿抗建議把那幾隻貓狗領養到家中。這當然是絕對不行的,我像抵製**一樣嚴厲地抵製了這一建議。後來看到那幾個可憐的小家夥整天在門口徘徊,我也妥協了,同意“荷馬”開地窗。但是開放時間是嚴格限定的——不是限定允許它們來討食的時間,而是不允許的時間,比如睡覺的時候不許開地窗放它們進來,還有吃飯的時候、工作的時候、我抽煙的時候。這最後一條讓“荷馬”憤恨得幾乎抓狂,因為我煙抽得比較凶,這樣就使開放的時間極其有限。“荷馬”每天都眼巴巴地守著我,等著我手裏沒有煙卷,並且居心叵測地以健康為由勸我戒煙。每次我抽完一包煙,“荷馬”都箭一般衝向地窗,把那幾個嗷嗷待哺的流浪者放進屋子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