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火車站倉庫回來後,何秋霖馬上打電話,約見了那位北方來的老客戶商洽,並與之簽下了一份1000噸白糖的商業購銷合同。在收取了下家百分之三十五的定金後,他自己補足至百分之五十的貨款,現在隻要付款給上家後,就可以拿到貨了。於是,他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將兩百萬打進前程貿易總公司的帳戶上,同時也通知了劉文斌。可等到說好的提貨時間,出人意料的事發生了:劉文斌和黃仁德一直都找不著人,打“大哥大”也被告知之關機。隻在半個月的時間裏,劉文斌和黃仁德兩人聯手略施小計,利用合同實施詐騙的陰謀終於得逞,一下子就“賺取”了何秋霖的二百萬。他們之所以敢明目張膽地這麼幹,除自身有一定的社會背景外,而與當時處於混亂無序之中的經商熱潮不無關係。
直至此時,何秋霖才清楚地意識到自己受騙上當了,因為他沒有得到劉文斌合同上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再去火車站五號倉庫詢問後,他又得知那裏堆放的白糖與劉文斌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一連半個多月,劉文斌和黃仁德仿佛從地球上蒸發了一樣,遝無音訊。此時,何秋霖慍怒了,可大錯鑄成,木已成舟,為時晚矣。
因為被上家蒙騙了,所以成為蒙騙下家的騙子。在那位北方客戶的眼中,何秋霖同樣被看成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騙子”。這一回,他可算惹上了大麻煩,被下家攪得雞犬不寧,天天堵著公司門口,追討那筆巨額定金。他越想越憤怒,本想到法院直接狀告劉文斌和黃仁德犯下詐騙罪,可後來一打探,現象社會是此類事情的發生多如牛毛,大都無法了了。依當時的相關政策是,像這些均未能按條款履行經濟合同的違約行為都被當作“經濟糾紛”來處理,隻屬於民事訴訟範疇。從此,何秋霖被夾在“三角債”當中,無可奈何,就像“鑽進竹筒裏的老鼠——兩頭都受氣”,也隻得整天哀聲歎氣了。
然而,更讓人氣憤不已的是,一個多月後,劉文斌反而主動地邀約何秋霖麵談。他怒氣衝衝地來到前程貿易總公司,要與之理論。但尚未等他開口問責對方,劉文斌卻拿出一份與糖廠簽下的白糖購銷合同,說自己早把那筆貨款轉給糖廠了,而糖廠並未給供貨,才導致他無法向何秋霖履行合同,整件事情也就變成現在這種狀況。
“那你直說吧,”何秋霖盤算來盤去,死不甘心地問道:“這事你怎麼給我一個了結?”
“何總,這事基本上黃了。老實說,我也是沒辦法呀!”劉文斌愁眉苦臉地長歎了一口氣,無可奈何地雙手一攤,又裝模作樣地說道:“如果你實在氣不過的話,那就到法院告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