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自謀生計(總094節)(1 / 2)

“何幹部,我願意受罰,罰多少錢都行。”陳素英被收繳營業執照後,覺得自己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個處罰,心裏狠狠地罵自己不爭氣,竟然眼圈一紅,落下兩滴眼淚,悲悲切切地乞求道:“我求你了,不要取消我的攤位,讓我有一口飯吃啊!”

在一般情況下,不法商販對工商所的處罰表示不滿,大都采取兩種辦法應對:一是來硬的,如同被激怒的野獸一般,采取死活不服的態度,大吵大鬧工商所,甚至指名道姓地喊打叫殺,直接威脅市場管理者的人身安全;二是來軟的,裝可憐地乞求放他一碼,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著求同情,那模樣仿佛比竇娥還冤。還有極個別的,軟硬兩手都很在行。真是人生百態,樣樣俱全。參加工作幾個月以來,何秋霖已見識過不少這樣的場麵。隻是今天麵對陳素英的痛哭流涕和苦苦哀求,為人善良正直的何秋霖也難免又是生氣又是可憐,對她深有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覺。

經商之道,以利為本,正所謂“無利不起早”。事實上,鼠目寸光的經營觀念,製假販假的經營方式,盡存於早期個體商販的經商活動中。在改革開放的最初幾年,個體商販們並不知道允許個體經商的政策到底能走多遠,怕政策改變始終是他們的一塊“心病”。個體戶中的大多數人並不在乎明日是否還有經營之途,而隻在乎眼前的既得利益,即能把今天的錢實實在在地掙到手裏。

事實上,當年個體戶們心裏擔心國家政策會變,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在我國私有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確實是有過某些爭論的。1981年10月17日,在**中央、國務院的《關於廣開就業門路,搞活經濟,解決城鎮就業問題的若幹決定》中指出:“在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占優勢的根本前提下,實行多種經濟形式和多種經營方式長期並存,是我黨的一項戰略決策,決不是一種權宜之計。”其中具體規定:“對個體工商戶,應當允許經營者請兩個以內的幫手,有特殊技藝的可以帶5個以內的學徒。”這個規定實際上允許個體戶雇工可以在7人以內。這就是後來規定雇工在8人以上叫私營企業的由來。按照馬克思的觀點,個體經濟就是雇工人數不超過八個。又叫“七下八上”:超過八個雇工的叫私營企業,屬於資本主義成分。低於八個雇工的叫個體戶。據說,中央當時對雇工問題還有“三不”之說,即:不宣傳,不鼓勵,不抵製。1981年以後,伴隨著個體工商戶可以請幫手或收學徒的寬鬆政策,各地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規模才得以發展,並開始出現了雇工越來越多的趨勢:八個,十八個,甚至八十個以上。麵對雇傭工人的這種變化,國內經濟理論界中仍然在為“個體戶有多少雇工才不算資本剝削”而各執一詞,爭論不休。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由當時聞名全國的“傻子瓜子”大王年廣久的雇工問題,引發了“安徽出了個資本家叫年廣久”的說法,從而導致社會上的激烈爭論。1984年10月22日,國家領導人***把“傻子瓜子”上升到個體經濟發展的高度上來,反問道:“讓‘傻子瓜子’經營一段,怕什麼?傷害了社會主義嗎?”當個體戶雇工多少不再成為問題時,那些顯然阻礙個體經濟發展的“左”傾思潮也在一瞬間煙消雲散了。從此以後,個體戶的形象在人們的心目中才得以提升,並逐漸有了一定的社會地位。這時再放眼全國,幾乎各地都催生出了改革開放後中國的第一批私營企業老板。可以這麼認為,當年在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的指導思想下,個體戶應運而生並且在社會上取得合法地位,是我國私有經濟蓬勃發展的初級階段,它為後來民營經濟的發展並走向輝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其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曆史意義不容抹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