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加藤施威欲霸鐵礦(1 / 2)

劉柏年在宣化城北的鐵礦石開采也正遭遇一場危機:先是道署派人告知他:日本人的“興亞”株式會社已經向口北道提出交涉,要求政府必須立即采取措施,製止劉柏年他們在煙筒山繼續開采鐵礦石。理由是日本銀行已經把北京政府借款抵押的宣化礦產勘探權轉授給了“興亞”,劉柏年繼續在這一帶探礦采礦應屬非法開采,必須予以取締,必要時還會通過外交途徑或法律形式保障自己的利益。

自從經營工商業以來,劉柏年一貫得到的都是官府的嗬護、官吏的抬愛。尤其在他又當了宣化的商會會長後,和官府的來往幾乎是有些不分彼此了,也還從未遇到過官府出麵變臉作色、橫出枝蔓的情狀。

劉柏年去找譚慶霖交涉。譚慶霖麵有難色地說:“我這也是無奈呀,日本人拿著這文本那協約呀,天天叫喊著要到北京上告,還口口聲聲說要連我口北道都一起告,我也不是真怕他告狀,是怕他娘的給咱口北道地方政府丟人,給咱中央政府敗興!”

劉柏年氣恨地說:“咱中國的礦山中國人自己不能開了,反而日本人能開,這樣的政府辦這樣的事還不夠丟人敗興呀?再說了我開礦在先,政府和日本人訂立合約在後,這後來的還把先到的攆走了,自己逞霸道吃獨食,天下有這樣的道理嗎?”

譚慶霖說:“都說現在是他娘的法製社會,一切都得依法辦事。就連黎元洪大總統都說:我乃法人也!我他媽的也是個更小的法人。日本人有合同文本,咱就得照合同公事公辦,這就是我的道理。你要是能找出別的什麼法律根據來,我再按你說的章法辦。我們當這個官也不容易,總不能開礦山煉鐵你掙了錢,捅下漏子算我的吧!”

劉柏年沒有辦法,隻好到北京去請來了一位大律師準備打官司。大律師研究了日本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一下就找到了幾個漏洞:一是政府抵押轉授的權力隻限於礦產的勘探權,並未言明開采權是對特定對象的一次性永久轉讓,而且也未涉及到對原有礦產的管理權;二是劉柏年正在開采的礦產,那都是先人們早已開采過的露天礦脈,並不需要任何人再去勘探。況且先人們一直都把赤鐵礦粉作為粉刷牆壁的顏料開采,顏料染料類是否應該屬於未勘明的礦產行業尚有可商榷之處。大律師便據此寫出了呈狀。

譚慶霖看過之後就說:“別說,還是言之成理,那就留下存檔吧,我說最好咱他娘的還是一切都照舊:日本人想勘探就去勘探,劉會長你該開采還能開采,橋歸橋路歸路,井水還是不犯河水的好!”

其實,劉柏每年年都要給道縣兩級政府繳納高額的稅金,道縣衙門裏的花銷用度也都在裏頭,這一回劉柏年又向他們都好好地“意思”了一下,譚慶霖也巴不得劉柏年以後再多掙些,也多交些、多送些呢!

日本人就不滿意了。加藤聲言一定要繼續上告。譚慶霖說;“你他娘的樂意告你就去告吧,反正這一回你再把官司打到哪兒,我起碼有的說了!”

日本人一邊打官司,一邊也開始著手籌建礦山煉鐵廠機械廠和運輸公司,在宣化的大西街他們也建起了機械修造廠,在南門口組成了運輸公司,在宣化城外東大窯還預征土地準備修建煉鐵爐,甚至在煙筒山劉柏年采礦點的對麵開始建一個更大的平巷礦井。眼看著日本人大興土木就是想要擠垮自己。劉柏年也就得時時刻刻緊盯著對手,留神著它下一步又會祭出什麼狠招來。

在這之前,陸宗輿也已經奉民國政要的指令,開始在北京西郊石景山動工興建大型煉鐵爐,黎元洪、徐世昌、馮國璋等民國要員也都以個人名義參了股。準備爐子建成後全部要用口北宣府從龍關到煙筒山一帶蘊藏豐富的鐵礦石。並取龍關的“龍”,煙筒山的“煙”,組建成的公司名稱就叫作“龍煙鋼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