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章:開始(1 / 1)

序章

人的一生總會有許多奇妙的事情出現,種種陰差陽錯構成我們光怪陸離的人生。記得尊重每一個安詳地沐浴陽光的老人,因為他們都是有故事的智者。

我也有自己的經曆,但十歲以前似乎是一片空白,也可能是因為我不願去回想,我的故事就從十歲開始吧。

在記憶裏,我一直是一個人在孤獨流浪,從五原到西河,從朔方到雲中,從定襄到雁門,偌大的並州仿佛容不下我小小的身影,我沒有同伴,沒有銀兩,沒有兵甲,隻有一根木棍,一身襤僂,伴我漫步天涯。

雁門是大漢重鎮,再往北就是塞外鮮卑人的地盤,塞外有一望無際的大草原。在整個夏季的夜晚,我一直呆在塞外,躺在柔軟的草地上看星星,然後靜靜睡去。

雁門關的士卒都認識我,因為我是唯一一個敢獨自在塞外過夜而又毫發無損的漢人,從起初的瞠目結舌到後來的司空見慣,我可以自由在邊塞出入,暢通無阻。

但是他們依舊不敢在塞外生活,事實上,即使是鮮卑人也主要在他們的王帳附近活動,草原上有比人更古老的貴族:狼。狼群是草原真正的霸主,他們嗜血殘暴奸詐而且團結,沒有百人以上的隊伍根本別想安然無恙地經過草原,哪怕是段熲麾下精銳也不行。

但是我不怕。

那年冬天,在我九歲的時候,五原郡最厲害的勇士已經不敢跟我比摔跤了。這也是我一直一個人的原因,大人害怕我,小孩子倒是樂意強勢圍觀,可他們太過幼稚而且被嚇唬說我可能傷到他們。這樣也好,要是我後麵拖著一大幫熊孩子會感覺怪怪的,對吧?至於狼群,更是機智的生物。每次他們把我當成獵物包圍的時候,我就直衝頭狼過去,誰擋掄誰,一棒掄死。當最弱小的公狼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就成為老大時,他們就像人類一樣認識我了。

對於漢人來說,鮮卑是比狼可怕得多得多的事物。狼群很少主動襲擊人類,至多他們冬天食物缺乏暫借幾頭牛羊,鮮卑人隻要一有空就南下搶劫漢人,他們像過境的蝗蟲,席卷一切他們看得上的東西,金銀,衣帛,牲畜,鐵器以及,女人。男人和小孩隻有逃走或者被殺的份,老人因為逃不掉經常首當其衝丟掉性命。每想起這些匈奴帶著“戰利品”揚長而去放聲高歌

,留下鮮血大火屍骸與號泣,我都會恨得咬牙切齒。雖然我見過太多這樣的場景,鮮卑寇雲中雁門上郡定襄甚至太原,他們集齊一個百人隊就能輕鬆屠光一個村子,然後去下一個。郡國兵卒就跟不存在一樣,要麼速度太慢追趕不及要麼根本不敢出動。我隻能盡我所能殺掉能殺的異族,不隻為無辜慘死的蒼生,也為了平息我心中無緣對胡人的反感。

第一次殺胡狗大慨是在我十一歲,西河郡下了一場很大的雪,我就躲在厚厚的粟秸堆裏過夜,看漫天白皚肆意飄灑,想著有些人在溫暖的胡床上安眠,有些人在冰冷的荒原凍餒,所有人都堅強地生存著卻不知生命意義到底何在等諸如此類閑的蛋疼的問題,突然聽到村子裏特別喧嘩,別著凍僵的脖子往外看,隻見紅光滿天,要知道哪怕一點火焰在銀色的世界都特別顯眼。本以為是村子在舉辦慶典,卻看到一名少女抱著嬰兒驚慌地往村外跑,緊隨其後的是一隻胡人,他幾步趕上少女,粗糙的喉嚨發出異常沙啞的傑笑,一把奪過繈褓就是一刀,少女發出撕心裂肺的聲響,她要找蠻胡拚命卻被一掌打暈,當胡人把她往村裏拖時,我沒忍住,拿起木棍朝胡人頭上一記。

我聽到木棍碎裂,以及重物壓在雪地咯吱的聲響。把少女背到粟堆處藏好,我突然感覺很害怕,於是就拚命奔跑離開了那個村子,再也沒有回頭。

現在想來,我到底是在害怕什麼呢?是發現自己殺人了,是擔心被村子裏其他胡人發現追殺,還是不敢去麵對那個少女呢。直到現在也不能確定,但是,我再殺鮮卑的時候已經麵色如常,以一敵多了。

因為我殺的不是人,是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