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是小事情,如果朝鮮鬧亂子,你中國管不管?這才是核心的關鍵。
這無法使大清與朝鮮的藩屬關係有什麼實質性改變。
今後,日本人的征途還很漫長。還要找出各種理由,辯明或“說服”大清認清事實,自己放棄。當然這是最好的了。再不行,就必須運用各種理由、各種手段,包括軍事手段,割斷清國與朝鮮的藩屬關係。
後來的甲午戰爭,日本恰恰是采取了這一完整的實際步驟——朝鮮“有事”,派兵幹涉,逼清國退步,廢除清對朝鮮的宗主國地位,納入日本保護之下,而後占領之,最後納入日本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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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琉球——台灣。
這是第三問的兩個關鍵詞。
首先,琉球是大清屬國,五百年往來不絕。
琉球在大明朝時稱“琉虯”,這個名字大明洪武皇帝朱元璋冊封琉球國王,一並給定的,意思是指琉球群島風光秀美,象琉璃蛛串、又象一條小龍,躍動在東海之上。
琉球與中國的感情很深,不是以“上邦”為稱的一般禮遇程度,而是稱為“父母之邦”。
但1609年,琉球遭到日本薩摩藩的軍事侵擾,不得已,遂歲歲向薩摩藩納貢。柳原提出來之前,日本明治政府也已經逼迫琉球政府簽了字,答應也要做日本的屬國。
有人為此譏諷琉球人耍了個“兩麵討好”,這純粹是清談之流站著說話不腰疼,自己是弱者卻不對更弱者抱同情心。要知道,薩摩藩入侵琉球這事上,大清隻是借有些場合責問了日本幾句,然後就沒了動靜,沒采取丁點的武力措施(也沒有民間反日遊行或抵製日貨什麼的)。雖然算是暫時保全了琉球的獨立一國地位,但琉球門前的狼卻沒有趕走。一個小國麵對如此境況,無奈之下,出此策以自保,有何可笑?
且琉球也曾派人進北京“上訪”,懇求“父母之國”作主,幹涉此事,以至麵對有關部門的一再拖延,焦慮悲憤以及絕望之下,還出現了琉球使節在總理衙門前留書,揮劍自殺,以死相諫的悲劇。那是一個麵臨國破家亡者憂國愛國之情的最慘烈的表達方式。
他叫林世功。他留下的,是寫給大清政府的《以死乞師以全臣節折》,奏折中的一字一句都飽含血淚,讀來絕對令人震撼,也令人熱血上湧。
再後來,琉球也一直把國家獨立、複國的希望寄托在大清上,這才有即使是被日本實質霸占之後,還克服困難、衝破阻攔,咬牙堅持向大清進貢,以示藩屬關係不斷絕。
這一切,在大清的曆史上,仍隻洋洋自得地簡單記錄一句,什麼“鹹豐某年,琉球來貢”,“光緒某年,琉球來貢”,卻不見有任何實質性的回饋,幾乎不曾有任何擔負道義的行動。
多年。對,是多年。
直到琉球從大清的記錄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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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關於日本人所稱“琉球漁民”被殺一事,日史稱“牡丹社事件”。
我不知道日本人的語境中哪來那麼多事件、事變,好象日本人到哪兒,哪兒有事件、事變。反正日本人一出現,大多沒好事。
這次也是這樣。
日本史煞有介事所稱的“牡丹社事件”,用更科學的詞語表述,其實應稱為“台灣生番殺害琉球貢民案件”,而實情則是1871年,有一艘琉球貢船漂流到台灣東南部八瑤灣中,和台灣土著人發生衝突,部分貢民不幸被土著殺害的事。
日本人是如何偷天換日的呢?
我找到的最為詳細的記載是:
1871年12月,由宮古島和八重山島各兩艘船組成的兩組進貢船(實際上是朝貢貿易,重點還在於貿易),先後從琉球向中國進發,途中兩組人員全都在台灣海峽遇險。
宮古島民的進貢船,於11月30日離開那霸港,遇暴風後在海上漂流,一艘返回,另一艘遭遇更大厄運,於12月18日漂泊到台灣西南海岸的牡丹社(社是排灣族基層社會組織)八遙灣。這艘船上共有乘員69名,其中有3名在海中遇難,其餘66名登陸上岸。但是,其中的54名不幸被排灣族原住民殺害。也有說是起初與土著相處一段時間,因語言不通,貢船人員謀劃出逃,反而引起土著猜忌,以致被殺,對此情節我不大相信。土著部落保留著原始的習俗,所謂“未開化”狀態,向來以外來人員為敵。
電影《賽德克·巴萊》中,也揭示那時的土著部落仍然存在“出草”(獵取人的頭顱,作為一種文化信仰的儀式)這種原始的陋習,以此來看,貢船乘員被不問緣由、襲擊殺害,當是實情。
所幸,逃出來的12名乘員在鳳山縣受到清政府官兵的保護。
八重山島也派出兩艘進貢船,於12月11日從那霸啟航。由於遇上颶風,在海上漂泊,一艘下落不明,另一艘於12月23日漂泊到台灣,相對幸運的是,46名乘員也受到了鳳山縣官兵的保護,隻有1名病亡。
1872年2月,兩批難民共57名,被護送到設在福州的琉球館,於當年的7月返回那霸。
無辜島民被殺害,確實是一場不幸的慘劇,貢民進貢貿易,大清朝應有保護義務。清朝台灣官員措施相對得當,雖沒有進一步追查土著部落人員(在那種狀態下估計也無從查起),但也未造成日本和琉球兩國間的更大風波。
不管怎麼講,這一切,本來就和日本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如果日本人硬要往自己身上拉,那就不是一般的事情了,日本人說是事件,那就是真要挑起“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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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基於以上事實判斷,日本人講:台灣人殺害了琉球人,我們日本人要興師問罪。這句話實在是“一石兩鳥”——既要對台灣挑事,又要對琉球動手。
日本人自己設定的出發點(也是日本人結論成立的邏輯前提)是:琉球屬於日本,而台灣不屬於中國(至少生番部分不是)。
因此,攻破日本人的“矛盾”,就是抓住一個要害——“琉球不屬於日本,但台灣屬於大清”,抽掉其邏輯基礎。
沒有這點,日本人的觀點就全部崩塌。
總之,作為大清朝,千萬不能被日本人牽著鼻子走,陪著日本人“攪和”台灣生番問題。
一旦退回一步,隻是明確生番之地屬於中國主權範圍——那就請吧,來討論如何懲治生番、賠償“琉球漁民”的事。可能的話還要割點地(最好把台灣奉送),否則,就還請約束好台灣居民,確保不要威脅日本的安全。
於是,我們將發現,不管往下如何討論,都是悲劇的。
那等於告訴日本人,我們承認了你們為琉球人出頭的權力——也就等於否認了中國對琉球的宗主國地位。
從此,我們將看到日本人隨便怎麼著以什麼方式貼心地“保護”琉球,包括做琉球的宗主國,也包括直接把琉球納入版圖。
如果申明“台灣生番不屬我管”(哪怕是流露出一點),那往下同樣是悲劇的。
——好,日本人要的就是這個答案。
日本將這兩個問題拴在一起,方法簡單而又機巧。重心還在琉球上麵,以琉球為因由扯出台灣問題,正好將矛盾轉移到台灣上,使大清難以兩顧,同時以台灣問題處理為掩護,達成對琉球的目的。
厲害吧?裏麵很複雜。我是從以後的曆史史實印證之後,反思梳理,看出來的這麼一點道道。
這麼複雜的邏輯,日本人都想得出,設置成陷阱,腦子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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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第三個問題,應該直接回答——“都是我們家的事,關你鳥事!”到此完結,也就完了。
不錯。接待日本人來訪的是一名借調(或臨時幫助工作)的外交官員——總理衙門行走毛昶熙(行走,清朝不設專職的官員或不專任的官員。老毛是吏部尚書,管幹部的,來這名為加強領導力量,充其量是臨時“客串”的。力量不足找人“客串”,也可以看出大清對“外交部”是多麼不當回事)。老毛一開始說的還是在道上的,不管日本人如何強調“琉球是日本屬土”,毛堅稱“二島俱我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裁次固在於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預貴國事,而煩為過問”——都是我們大清的自己人,關你何事?
很硬氣,很直接,很幹脆。
可惜,隻是一開始還在道上。
日本人捏準了中國人。當日本人見“把琉球人當日本人”現時不被承認,便退一步,拿出所謂證據,硬說死者中確有四名真正的日本人——是小田縣漁民。
這下子,打亂了毛大人的思路。
這小田縣漁民是咋回事?曆史記載確有其事——也漂到台灣,死倒是沒死,據後來的記載看,日本人又改口說是被人扒了衣服、搶了鋪蓋之類。但無論怎樣,那也是1872年4月的事,與琉球貢民時間相差甚遠,出發地點也距離很遠。
所以,“小田縣民”跟“琉球漁民”唯一的關聯,也就是都漂到了台灣。
可惜,毛昶熙沒有抓住這個“關節”,予以查實,或針對性的應對。
反而如我們擔心的——接下來,就陷入了掰扯“台灣生番”問題的陷阱。
毛昶熙開始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反駁。
當柳原前光威脅說“生番害人,貴國舍而不治,我卻將問罪島民”時,毛大人對這種不講邏輯、不講道理、摻水比較嚴重的話語不加揭露,最後竟然說出“生番係化外之民,伐與不伐,貴國當裁之”這樣的昏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