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28·相對無語(1 / 1)

鄒XX,女,34歲

采訪時間:2010年8月6日下午3點

啞語翻譯:吳寶華

(鄒女士紅馬甲裏著黑色背心,國字形麵龐。她走進看守所談話室時,神情顯得分外緊張,緊張到有點神經質。聯係到她說,天氣太熱,16個人擠在一個房間,睡不好覺,我想她的神經質可能跟她的睡眠嚴重不足有關。她是聾啞人,不停地打手勢,問我們是幹什麼的?找她談什麼?翻譯吳女士,打手語反複告訴她,我們不是執法人員,她才算慢慢安靜下來。按規定,她的一隻手也被銬在椅把上,她問能不能解開,這樣打手語方便一點。我們告訴她:這裏規定不行。她嘴咧咧,一副無可奈何的表情。)

這幾天怎麼這麼熱?我們又16個人睡一個房間,不停有人打呼嚕、磨牙、說夢話,弄得我整夜睡不好覺。要不是每天吃仁丹、藿香正氣水,我就要中暑了。

我被判了6個月,到10月9日就可以放回家了。在法庭上,我以為隻夠判4個月,哪曉得被判了6個月。是4月9日判的。

我老家在蘇北鹽城鄉下,父母都是種地的。去年冬天父親摔跤骨折了,本想回老家看看他,沒想到被抓進來了。3歲時因為生病發高燒打針吃藥,落下了聾啞的後遺症。家中還有一個弟弟。弟弟現在幹什麼不清楚。有時實在困難,沒錢用了,給弟弟發短信,弟弟會寄一點給我。我上了7年聾啞學校,接受能力不行,老師教的看不懂,就不上學了。

有好幾個月沒見到老公了,想見見他。(翻譯介紹說,她老公也是聾啞人。)他給我送的衣服不能穿,天太熱,我要無袖的,他給我送的是短袖。老公下崗了。我和老公雖都享受低保,但一個月才300塊錢,兩人加起來才600塊錢,連吃盒飯也不夠啊!

我大約26歲出來的,是老家一個朋友帶出來的,朋友也是聾啞人。到鎮江後到處找工作,有的單位想要我,一檢查身體,發現身體不好就不要我了。我有婦科病,不能碰冷水。老公的父母都不在了,因為歲數大了,也找不到工作。兩人沒生孩子,沒錢,養不起。住在老公家的房子裏,是隻有48平方米的二手房。兩個人每月600塊,不夠生活,我就經常到小超市、小菜場,趁人不注意拿點菜呀,小包裝的食品之類。平時生活似吃素為主。10天左右吃一次葷。

今天3月26日,我到南門大街的商場裏轉,想買件衣服。(據翻譯介紹,她沒事成天到商場、菜場轉,顯然不是為了自己買東西,而是尋找機會拿(偷)東西。)在一家服裝店,我看到辦公桌上放著一台白色的筆記本電腦,老板娘臨時走開了,就順手牽羊拿走,在樓梯口塞進自己包裏。沒想到樓梯口裝了攝像頭,我拿電腦的過程全被拍下來了。嗨,你看我笨吧?沒幾天,我又去那家商場轉,一下子就被那家服裝店的老板娘認出來了。她衝上來一把揪住我,大叫“有小偷”!於是樓麵值班的保安就把我扭住,打110報警,把我交給了警察……

這台筆記本電腦已被我賣掉了,開價1500塊錢,1000塊錢成交。(翻譯介紹,因為聾啞無法跟人直接交流,她賣電腦時把電腦放在包裏,然後把價格寫在一張紙條上給人看,如果有人感興趣再到僻靜的地方通過紙筆討價還價。因為價格太便宜,一般不愁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