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8.飛來的錢包(1 / 1)

程XX,男,40歲

采訪時間:2010年12月21日下午

我是一個掃馬路的,說得好聽一點是環衛工人。

掃馬路經常會碰到這樣的怪事,有人偷了別人的錢包,把裏麵的錢拿掉,然後趁我們不注意時,把空錢包扔到我的裝垃圾的三輪車上。我看到錢包,就翻開看看。發現裏麵有身份證或銀行卡,就把錢包掛在三輪車的龍頭上,等失主來取。有時,我也會把錢包交到公司的辦公室去。有的失主拿到了錢包,會買水果來答謝我;也有的失主態度惡劣,懷疑我與別人合夥偷了他的錢包,為此,我還吃過官司。

那是前年(2008)發生的一件事,就因為一隻扔在我車上的錢包,我被判了6個月。有一個人喝醉酒了,睡倒在馬路邊的銀行邊。有人就趁機掏了他的錢包,忽然他酒醒發現了,就跟在後麵追。偷錢包的人就把錢包扔到我的垃圾車上,自己跑掉了。被偷的人說我跟小偷是一夥的,說我給小偷望風,偏偏這個偷錢包的人是我朋友的朋友,過去也認識。派出所調查下來,認定我有合夥偷竊的嫌疑,讓我簽字,我隻好簽字。我沒法解釋,沒有人相信我的解釋。就是這個飛來的錢包,給我帶來一場從天而降的“飛來的”被判監禁6個月的冤枉官司。據朋友告訴我,這個人在派出所有熟人。(此處存疑,隻能說是一家之言。因為,他後來畢竟參與了其他偷竊活動。如果他是一個從未有過偷竊活動動機的人,那就不應在後來夥同別人偷竊。)

我的一位女同事也遇到類似的情況,有一次她拉著板車掃馬路,去上廁所時,忽然發現有人把一隻錢包扔在她板車上。失主找過來,說是她偷了錢包,被派出所拘禁了三個月。她氣得直哭。因此我們掃馬路的常常不敢丟下車子去上廁所,生怕有人往車子裏扔錢包。(此處事實真相也該存疑。那個女工是否吃了冤枉官司,筆者無法作詳細論證調查。但確有很多這樣的情況,小偷在偷了錢包後,把裏麵的現金取出,想把錢包裏的身份證或其他重要證件、鑰匙、無法取現的銀行卡退回失主,就悄悄把錢包扔到環衛工人的垃圾車上。至於是否有個別環衛人員參與了偷竊活動,當然應當根據事實依據來認定。)

我出生在江蘇溧水農村,沒有上過學。我8歲時被過繼給姑姑。姑父死得早,姑姑身邊沒有孩子,想領養個孩子陪陪她。姑姑在鎮江市政下麵的一個公司當建築工人,也不識字。她沒有精力,也沒有經濟能力送我進學校讀書。我曾對姑姑說:“送我到學校讀書吧!”姑姑說:“我沒時間(接送)。”姑父去世後,姑姑沒有正式再婚。但她跟江北一個老頭子保持著夫妻關係。老頭子老婆死掉了。有時姑姑會到老頭子家裏去,有時老頭子會到姑姑這裏來。老頭子生了五六個孩子,那些孩子也把姑姑當後媽看。姑姑每個月很少的一點工資,還得貼補老頭子家,當然更拿不出錢來供我上學了。我想“沒有時間”不是主要理由,最主要的是她供不起我。後來那個老頭子因為跟兒媳婦吵架,一氣之下上吊自殺了。從此,姑姑就單身跟我做伴兒。長到18歲時,姑姑找人聯係把我安排到環衛部門當工人。像我這樣鬥大的字識不了幾籮筐的人,除了掃馬路還能幹什麼?

我曾跟貴州來打工的一個女人結婚,在一起過了兩年,女人就跑回老家去了,再也沒有回來過。我沒有孩子,掃馬路時,有一次聽到路邊垃圾桶邊有嬰兒的哭泣聲,我走過去一看,是一個剛生下來不久的女嬰。我就把她抱回家。姐姐聽說了,就把這個孩子要過去了。這個孩子主要是姐姐、姐夫養大的,有時我會給孩子一點錢。後來知道,這個孩子是淮安環衛係統下麵的兩個臨時工夫婦生的,他們養不起這個孩子,就把她甩了。這個女孩後來上了大學,畢業後被安排到銀行工作。我曾陪她一起帶著水果食品,去蘇北看望她的生身父母。她見了她媽喊“阿姨”,不叫“媽”。她的命是我給她撿來的,她工作後時常會來看我。

這次被抓進來,是因為跟一個朋友到建築工地敲水泥預製板裏的鋼筋賣。這個人也是我掃馬路時認識的,他專門撿礦泉水空瓶子和易拉罐賣錢。他跟我說,掃垃圾撿到瓶子就給他。我就是這樣跟他認識的。他比我大四五歲。後來,他讓我跟他一起到山上一個建築工地去敲鋼筋賣,我就跟他一起去,一人帶一把錘子。一共幹了三次,前兩次沒有被發現。價值8000多塊的鋼筋,賣給廢品站才拿到1000多塊錢。他分給我300塊。第三次他被人抓住,我走掉了。但他把我供出來了,我被公安調查認定是他的同案犯,被判10個月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