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看我這人有點能耐,對我很不放心,成天跟屁蟲似的跟在我後邊。我去打牌她跟著,我跟弟兄們一起喝酒吃飯,她也跟著。朋友嘲笑我是“氣(妻)管炎”。親戚勸我離了算了。我說老婆是人不是小貓小狗,想扔就扔掉。但兩個人老為一些小事爭吵不是辦法。在家待了幾個月,我一人帶著孩子到上海我爸媽那裏。開始在上海我也是不幹活,就知道玩。白天睡覺,晚上出去玩,花的都是爸媽的錢。我心裏想,爸媽的錢也都是我的錢。但忽然有一天,我如大夢醒來,想想我都有孩子了,不能再依靠兩個老人,還得自己掙錢。他們掙錢不容易,是靠車輪子一點一點滾出來的。這時正好在鎮江開烤羊肉串店的表姐,找了個南京的老公,她要離開鎮江到南京去,讓我到鎮江接手開燒烤店。
說來這家烤羊肉串店,最早還是我爸在鎮江開的。後來我爸到上海去開店,就把燒烤店交給我姑媽的女兒表姐管。表姐說這店原來是你爸的,我代管。老婆也來了,問我“這賬怎麼算?”我說“你們把賬盤一盤,你跟表姐商量,愛怎麼算就怎麼算。”她們就把曆年的賬單拿出來算了算,一共賺了170萬,最後她們兩人是怎麼分的我不知道。我把賬交給老婆管。我接手這個店,賺了26萬。你問燒烤店怎麼賺錢?我們下午4點開始營業,一直做到第二天淩晨4點才下班。主要客人是從娛樂場所下班來吃夜宵的小姐。哦,你問烤羊肉串的羊肉是從哪裏來的?我實話告訴你吧。哪來的那麼多羊肉?成本也高。我們都是買羊骨頭熬成湯,然後把豬肉切成片,浸泡在羊肉湯裏,泡一夜,第二天拿出來烤,味道跟羊肉一模一樣。你不信到我店裏去嚐嚐。(聽到這裏,我止不住要笑。原來羊肉串是這麼烤出來的。我想起了一部叫《魔鬼詞典》的書裏對“窮人”一詞的定義:“什麼叫‘窮人’?窮人就是不知道把河水當礦泉水賣的人。”那麼什麼叫‘富人’呢?忘記了那本書裏是怎麼解釋的,我來給它下個定義:“什麼叫‘富人’,‘富人’就是把豬肉串烤成羊肉串的人。”)
老婆負責在店裏收銀,大家都有事情做了,也不吵架了。老婆把錢看得很緊,我花錢都要從她那裏拿。其實,她哪管得住我?客人消費後的記賬單都插在櫃台上,我每天從中抽掉幾張撕掉,然後從抽屜裏再拿出同等的錢揣進自己口袋就行了。老婆根本看不出我拿了錢。
我們賺了錢,每年都給爸媽寄個十萬八萬的。媽說我們有錢,不用你們寄。我說你們有是你們的,這是我們的一點心意。
這就說到我“犯罪”的事了。老家來了三個朋友。他們到浴場去洗澡。洗完澡出來,看到浴室門前停了一輛電瓶車,就三個人騎著別人的電瓶車到我店裏來,電瓶車就停在我的店邊,然後把電瓶車的鑰匙扔在我店裏的吧台上。真是“無巧不成書”,沒過幾天偏偏電瓶車的失主到我店裏來吃燒烤,發現了這輛車。他說我偷了他的車。我跳到黃河裏也洗不清了。我說私了吧,這車新車也就值個2000塊,我給你5000塊。他不幹,硬是要到派出所報警。我正在網吧玩遊戲,接到南門派出所徐警官的電話:“李老板,你到派出所來一下。”我到派出所,徐警官訊問電瓶車的事。我沒有說是我老家的朋友拿的,我說是我拿的。就這樣,我被判了一年刑。老家的朋友每個月都會來看我,給我送吃的、衣物,往我卡裏打錢……
(世界上也有此等人,願意代人坐牢、代人受過、代人遭罪。我不知道該如何評說這樣的人,是該說他義薄雲天,還是該說他不辨是非?但如果撇開是非判斷,僅僅從投入與產出上考慮,李某或許用短暫失去的自由和對他來說沒有什麼實際價值的名聲,可以獲得更多的財富。這是一樁願打願挨的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