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清朝廷大興文字獄(1 / 2)

滿清貴族統治全國以後,一方麵重視、籠絡知識分子,另一方麵又對不利於其統治地位的思想文化,嚴加禁錮,進行思想統治。他們既努力學習漢族文化,又對當時文人的詩詞文章特別注意。隻要從中找出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就指斥作品影射朝廷,因此大興冤獄有時還株連九族。就連那些刻書、買書、賣書的人,也都會牽連受罰。人們把這類冤獄叫做文字獄。

清朝最早的文字獄,出現在康熙統治時期。

清代初年,文人們聚集結社的風氣很盛,由於經曆了明代覆滅的重大曆史變動,文人們在詩文中往往要寄托他們懷念故國的情緒。所以,從順治九年(公元1652年)以後,政府便不斷頒布禁止文人結社的明令。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浙江有一個叫莊廷龍的人,自己出資刻了一部《明史》。書中記有明末天啟、崇禎朝的事跡,其中,自然有一些指斥滿族人的字句。清輔政大臣認為這是大逆不道,下令嚴辦。這時,莊廷龍已死,朝廷仍然不肯放過。他們刨出棺木,開棺戮屍,焚燒屍骨,不僅如此,還把他的兄弟、兒子、侄子以及為這部書作序、刻印、校對、發行、收藏的共70多人,全部殺害。受株連的多達200人,其中以聚集結社的文人最多。這就是中國曆史上有名的文字獄“明史案”。康熙年間,還有沈天甫之獄、戴名世《南山集》之獄等文字獄。

到了雍正年間文字獄更加增多,也更加殘酷。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清朝開始對文人結社定下法例,嚴加究查。雍正一朝,對因文字罹禍的汪景祺、呂留良、曾靜之等人實行殘酷鎮壓,對當時的文人產生了很大的消極影響。

其中,最慘絕人寰的是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的查嗣庭一案。查嗣庭是當時的禮部侍郎,他到江南去主持科舉考試,出了一道八股題“維民所止”。“維民所止”本是“四書”《大學》中的一句話。清朝政府卻在“維”和“止”兩個字上找到了問題。認為“雍”字去掉“雍”,正字去掉“一”就是“維”“止”二字,所以,他們認為出題者是在暗中發泄要砍雍正皇帝頭的思想。雍正皇帝知道後,勃然大怒,立即派人到江南,把查嗣庭押回北京,關進大牢。查嗣庭連氣帶病,死在獄中,雍正皇帝氣恨難消,還命人把查嗣庭戮屍示眾,把他的家屬流放到至少3000裏開外的地方去才算罷休。

呂留良是清初思想家。他稱清朝為“北朝”,稱明朝為“本朝”,主張分清“華夷之別”。清朝皇帝就是“夷”,必須把他們趕走。呂留良死後,他的著作傳到湖南,被一個以教書為業的書生曾靜讀到了。曾靜十分信服呂留良的說法,特地跑到呂留良家鄉浙江去搜尋他的遺著。呂留良的兒子和門生把呂留良的遺著全部送給了曾靜。曾靜回到湖南,就開始傳播呂留良的理論。他的一個學生張熙聽了,也很信服,便自告奮勇到西北,找到川陝總督嶽鍾琪,勸他反清。嶽鍾琪能征善戰,是清初的一員名將。據說他是南宋抗金名將嶽飛的後代,張熙才想到去聯絡他。可嶽鍾琪生在清朝,當的又是清政府的地方大官,根本不想學祖宗嶽飛抗擊金兵,更沒有恢複明朝的念頭,他把張熙勸他反清這件事報告了雍正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