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西斯·培根也強調科學實驗是人類認識自然的根本手段,隻有通過實驗才能獲得對事物本質的根本性認識。弗蘭西斯·培根說:“一切比較真實的對於自然的解釋,乃是由適當的例證和實驗得到的,感覺所決定的隻接觸到實驗,而實驗所決定的則接觸到自然和事物本身。”也就是說通過實驗可以最後發現事物的本質和真相。弗蘭西斯·培根還引述古人的思想來說明事理究竟能否知道,不能通過爭辯來解決,而應訴諸實驗。實驗是發現和支配事物的形式的唯一途徑;隻有實驗可以使得那些有利於人類的性質重複出現,可以把不利於人類的性質與事物相分離,並利用簡單形式產生出人所需要的新的物體。此外,培根還指出人的感覺本身存在的缺陷可以通過實驗和工具來彌補,因為實驗使人的感覺範圍擴大了。在《新工具》第二卷中,他提到“依賴於實驗者多、依賴於工具者少,因為實驗的微妙作用,要比感官在受了最精工具的幫助下所具有的微妙性還要大。”可見,科學實驗比一般的觀察更具準確性。總的來說,認識事物必須與事物密切接觸,要通過科學實驗、依據感覺經驗,以實驗結果為準繩,從中尋求普遍必然的規律知識。
由上分析可見,兩個培根的實驗所指的不僅是感覺經驗,還指科學實驗。他們把前者稱為“自然的經驗”,是自發產生的,而把後者稱為是“用藝術幫助自然”,即在輔助儀器和適當工具的條件下獲得,具有很大的可靠性。因此,兩人都充分肯定了科學實驗對認識的檢驗作用,提倡科學實驗方法在實際中的運用,注重客觀事實,既符合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同時也適應了科學發展的客觀要求。
4.關於認識論思想的局限性
兩個培根的認識論思想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都未能擺脫神學世界觀的束縛和舊思想殘餘的沉澱,這種認識上的局限是由他們所處的時代決定的。羅吉爾·培根雖然在其他方麵猛烈地攻擊經院哲學,但是卻讚同經院哲學的這樣一個見解,即一切科學與哲學的目的,都是為了解釋與裝飾至高無上的神學。他接受了聖經的絕對權威——如果聖經的原本可以重新找到的話——和當時基督教的武斷神學的整個體係,他堅信所有學問的目標歸根結底是神學,數學作為一種具有實際效用的科學最終還是服務於神學的。弗蘭西斯·培根在揭露經院哲學的神學性質時並沒有一概表示反對宗教神學,他提倡二重真理論,即認為來自外界物質世界的感覺經驗和來自上天的“啟示”的知識各不相同。他在《神學大全》中論及信仰與理性的關係時就曾指出,學問有兩種,一種是“從人的理智之光獲得的原理中產生的,如數學、幾何學等”,一種是“從上帝啟示的原理中產生的”,即神學。他還寫道:“人的知識就如同水,有的是從天上降落的,有的是從地下湧起的;一種由自然的光亮所陳示,另一種則由神聖的啟示所激起……所以人的知識按照兩種不同的來源分為神學和哲學兩種。”所以說,弗蘭西斯·培根和羅吉爾·培根在認識論思想上都具有充滿神學的嚴重不徹底性。
參考文獻
[1]趙敦華.西方哲學簡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
[2]朱金高.笛卡爾和培根認識論共性初探[J].鄖陽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0(10)
[3]北京大學哲學係外國哲學史教研室編譯.西方哲學原著選讀(上卷)[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
[4][英]培根著.許寶騤譯.新工具[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
[5]餘麗嫦.培根哲學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6]全增嘏.西方哲學史(上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