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死囚的追求與浪漫(1)(3 / 3)

老信後來的一係列殺人,除了他那個同夥無一例外都是劫財殺。殺人的手法也很特別,從第一個信先生開始,都是被勒死的。而且除了他那個同夥,都是被他用同一條摩托車的離合器線勒死的。平時他把那條離合器線就係在腰上,不顯山不漏水,別人還以為那是他的褲腰帶呢。“我也帶刀子,但那是嚇唬人的,真正殺人,還是用‘小繩’(他把那條殺人的離合器線叫作‘小繩’)。小繩一勒,十幾秒鍾準完。從老信的話語中,可以感受到,他已心理扭曲,奢殺成性,殺人時竟能心如止水,拿殺人當成了藝術創作,欣賞起殺人的過程來。他對我不無誇耀的說,殺得最快的一個,他把“小繩”往那人脖子上一套,那人臉色越來越紅,悄無聲息,“七秒鍾就完了”。聽得我毛骨悚然,如果不是心存寫一本書的奢望,真聽不下去。

老信作案當然並不是每次都要殺人,不殺就達到掠人之財目的的時候,也可以不殺。他說:一次,他和幾個同夥在河南,半夜裏偷了老鄉的一頭牛。被老鄉發現了。“他既不喊也不叫,就是跟著我們。也不敢跟緊了,遠遠地跟著。直到我們把牛趕到了村外,往準備好的汽車上裝時,他一看牛馬上要沒了。這才急了,撲上來,不讓我們弄走。我們打了他幾下,又嚇唬他,他不敢了。眼睜睜看著我們把他的牛弄走了。奇怪,當時在村裏他不喊,可能也蒙了。出了村看到牛真要沒了,這才想到喊,可村裏人也聽不到了。”這種隻求財,沒殺人的事,老信幹的更多。他說,一般情況下,和團夥一起作案時,由於人多,多數被害人都被嚇住了,不用殺人就能達到目的,就不殺了。而他自己單獨作案時,遇到強烈反抗的被害人,老信心裏就犯氣“我冒著這麼大的風險,甚至不惜殺人練膽,把自己逼上了絕路,付出了這麼大的代價,找你‘要’點東西,你還不給。”都是幹脆一不做二不休,非要殺死這個被害人不可。

老信在最北邊的哈爾濱殺的人,就是被他自己後來坦白出來的那個。當時,他向人家“借”摩托車,人家當然不“借”,他就拿出小繩把人家勒死了。我看著《判決書》,老信對我解釋:“其實,他要老老實實地把車給我,我也就不殺他了。當時我對他說‘要用用你的摩托車’。他不給我,下了車還要和我‘支把’動手。我一生氣,拿出小繩,往他脖子上一繞,一使勁,他馬上就完了。”

在老信殺死的八個人中,其中有一個還是他的同夥。這是老信和我說的他的第三條人命。老信有自己單幹的時候,也有參加團夥的經曆。一次,身在一個團夥時,一個同夥把老信“辛辛苦苦”、充滿風險“得”來的錢悄悄“拿”走了。當時這個團夥流竄作案,平時都住到一起。老信本身有經驗,一下子就認定是內盜。經過嚴密的“內查外調”,終於把目標鎖定在某同夥身上。“吃二麼”吃到了老信頭上,老信非常氣憤。“牛魔王”的本性露了出來,又動了殺機。老信先不動聲色,好像毫不知情。一次一起遊泳時,他悄悄帶了一段鐵絲權充“小繩”,趁該人不備把他的腦袋按到水裏“把小繩往他脖子上一勒,擰住了。水底下我早看好有一塊石頭,把他按下去,往上一拴。沒準現在他還在那底下涼快著呢。”說到這裏,老信還美美地笑了,現在回憶起來還有不知是殺人還是複仇的一絲快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