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這個“使命”感,老信自己把自己一步步引向了無盡的深淵。
“偷、摸、一般的搶,一次能弄到多少錢?離我的目標太遠。幹就幹大的。我想搶所銀行。”
想搶銀行的事,老信以前可能在號裏和別人說過。因為第一天我進甲六,自我介紹我是銀行的。後來去了勞動號的小羅,就指著老信,嘎嘎地對我說:“你留神他,回頭他搶你。”我當時還莫名其妙,不知是什麼意思。
“我的攤後麵就是一所銀行。有時他們到我的攤上來配鑰匙,我就都偷偷地多配一把留下,找機會再看看是哪裏用的。把裏麵的路線也摸得很熟,都背在了腦子裏。計劃定了好幾次,可是都沒有敢下手。每次一到要動手的時候,自己的膽子就小了。”
“我殺信X,其實就是為了煉膽。和辦案單位說倆人打牌急了,打起來,他先打我,我把他殺了,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選擇他煉膽,也是因為他總看不起我。總說我配不上小何,天天勸我和小何趕快分手。”
“殺他。除了煉膽,也是要自己把自己逼上絕路。總想搶銀行,可每次臨到下手時總是猶猶豫豫。殺了他,自己堵死了後路,就沒什麼猶豫了,隻能往前走了。”
老信提前買好了一把剔羊肉的尖刀。那天勒死了同鄉兼本家信先生以後,為了便於轉移屍體,他把屍體吊了起來,做了肢解,大卸八塊,信先生身首四肢都分離了。當著我的麵,他自己回憶當時的場麵,說:“人的肉,嫩啊。刀子一劃,那兩條腿。唰,就下來了。”然後,他把屍體先是隱匿在自己住房的櫥櫃裏。然後,趁夜黑人靜,轉移到早已看好的宿舍樓圍牆外信先生供職公司的下水道管槽裏。那是由單位自己管理的下水道,為了以後維護的方便,人家的下水道不是直接埋在土裏的,而是在外層做了一個管道槽,上麵鋪上預製的水泥板。老信曾受雇為人家修理過下水道,觀察到了這一點,被他利用。槽內並不寬大,為了適應那裏的“環境”,他才把信先生弄成一塊一塊的,分裝了幾個編織袋。藏進屍體後他還給水泥蓋板上麵重新抹上了一層水泥。由於老信行動很隱秘,“活”幹的很“地道”,以至於信先生的屍體長時間地待在自己的公司裏都沒有找到。直到後來修理下水管道時才被發現。
信先生是在老信住的地下室被殺的。信先生離家前,曾經告訴家裏,是到老信處玩牌。並且中途還用手機接了一個家裏催他回家的電話,也說還在老信這裏。很晚了,家裏還見不到人,再打電話,電話關機,自然到老信這裏來問,老信佯裝不知,說人早已走了,還裝作著急的樣子,和大家一起去找。
“看著他閨女,才十幾歲。喊我叫叔叔,問我,她爸爸哪去了?我心裏也很不是滋味。她爸爸被我裝進了麻袋,當時就在她身後的櫃子裏。”
信先生家屬第二天報了案,可待事情追查到老信頭上時,他早已逃跑了。一口氣跑到了廣東,從廣東又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一直北上到了哈爾濱。真的自己把自己推上了絕路,“殺一個是殺,殺一百個也是殺”,也就無所顧忌。從南到北,差不多貫穿了全中國。一路走一路殺,一路殺一路走,又連害七條性命。確實到了殺人不眨眼的地步,真成了“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