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文化機構(1)(1 / 3)

第一節薊縣文化廣播電視局

1931年左右,薊縣政府教育科設社教股,並建立民眾教育館,日本侵略軍占領薊縣後,改民眾教育館為新民教育館。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薊縣人民政府設教育科,兼管全縣文化工作。

1956年9月,薊縣人民政府建立文化科。

1957年春,撤銷文化科,將文化、教育合並,建文教局。

1958年11月,薊縣、三河、大廠三縣合並稱為薊縣,建文教衛生部,下設文化科。1959年,文教與衛生分設,建文教局。

1961年薊縣、三河、大廠三縣分治,仍稱文教局,設專人主管文化。

1971年,文教局設文化組。

1980年12月12日,文教分開,薊縣人民政府設文化科。

1981年3月,薊縣人民政府撤銷文化科設文化局,下轄圖書館、文化館、文物保管所、評劇團、影劇院、電影發行放映公司、新華書店7個單位。

1998年5月成立薊縣文物局,薊縣文化局加掛薊縣文物局牌子。

2004年4月7日,成立薊縣新聞出版(版權)局並舉行掛牌儀式。11月2日,成立薊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08年2月21日,建立中共薊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黨組。

2010年4月7日,經縣委批準,撤銷縣文化局,撤銷縣廣播電視局,兩局合並成立薊縣文化廣播電視局。局機關設立辦公室、人事科、業務科、新聞出版管理科、文化市場管理科、安全保衛科。局屬單位有:薊縣文化館、薊縣圖書館、薊縣文物保管所、薊縣新華書店、薊縣影劇院、薊縣電影放映發行公司、薊縣青少年宮、天津評劇院三團和薊縣文化發展中心。4月8日,組建薊縣文化廣播電視局黨組。

薊縣文化廣播電視局是薊縣人民政府主管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條例、辦法。二、製定全縣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策劃、組織全縣性大型群眾文化活動,對鄉鎮文化站業務工作進行指導。三、依法搞好各級各類文物的調查、保護、管理和利用。四、依法管理縣內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和音像製品,努力創建文明、健康、有序的精神文明建設陣地。五、配合重要的中心任務,積極開展文藝宣傳活動,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及市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薊縣文化廣播電視局(含前身)曆任主要領導名錄

史甫俊科長(1949年11月—1956年9月,薊縣人民政府教育科)

陳伯英副科長(1956年9月—1957年12月,薊縣人民政府文化科)

何竹亭部長(1957年春—1958年8月,文教部)

姚慶琪部長(1958年11月—1959年5月,文教衛生部)

郭維哲局長(1959年6月—1973年2月,文教局)

晉 明局長(1973年3月—1981年2月)

孟憲富局長(1981年3月—1985年3月,文化局)

高達銀局長(1985年4月—1995年5月)

鄭景峰局長(1995年6月—2004年10月)

金學鈞局長(2004年11月—2008年3月)

趙海軍局長(2008年4月—2010年3月)

趙海軍局長(2010年4月—,文化廣播電視局)

第二節薊縣文化廣播電視局下屬單位

薊縣文化館

一、沿革

薊縣文化館的前身,可追溯到民國二十年(1931),當時的縣政府教育科設社教股,建立民眾教育館。日軍入侵薊縣後,為加強對占領區人民的奴役,將民眾教育館改稱“新民教育館”,1939年,新民教育館仍改稱“民眾教育館”,到解放前夕,民眾教育館已有名無實。

1949年7月27日,成立薊縣人民文化館,屬政府文教科領導,辦公地點在縣城西大街關帝廟內。全館20多人,設美術、圖書、文藝3個組,主要任務是政治宣傳、科學普及、圖書借閱和開展文藝活動。主要設施有:房屋35間,小板凳35條,長桌麵7塊,書架3個,三角凳2個,床鋪3個,八仙桌3個,辦公桌1個,小方凳3個,長凳子7個,椅子2把,大閱覽案1個。圖書雜誌等280餘套,訂購《人民日報》、《河北日報》兩種報刊4份。為了擴大文化館的影響,在大街上貼標語、寫黑板報“老鄉們,請到人民文化館閱讀書報吧”等字樣,從這天起每天有二三個人來館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