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曆史文獻的體裁,是指曆史文獻的具體的結構形態。曆史文獻的體裁,和其他事物一樣,有其自身的發展過程,即由簡到繁,由簡單到複雜。隨著時代的進步,文化的發展,愈到後來,文體愈繁多。正如明代徐師曾在其《文體明辨》的序中所說:”蓋自秦漢而下,文愈盛;文愈盛,故類愈增;類愈增,故體愈眾。”文體的不斷增多與更新。和社會的進步緊密相關。隨著時代的變遷,適應社會的需要,舊的文體被淘汰了,新的文體又產生了。我國各種重要的文體,在南北朝時期已相當齊備,南朝梁昭明太子蕭統編《文選》,曾把文章體裁分為32類。明代吳納的《文章辨體》、徐師曾的《文體明辨》,對曆史文獻的體裁作了具體的辨析,是研究古代文獻文體的重要參考書。但其分類辨析,反映的畢竟是封建時代文人學者的看法,所分類目名稱亦甚古舊。現據新的文獻分類,舉其大要,撮述如下:
編年體,其基本特征是以時間為線索,按年、時、月、日順序排比記述史事。內容以敘事為主,兼載人物和言論;敘事方法以順敘為主。間或追敘往事,預述後果。其最大優點是對同一時間內各方麵的大事能兼載並蓄,上下若幹年的曆史進程如線串珠,既便於考察一代之興衰,也便於縱觀一時之大勢,而且,”理盡一言,語無重出”(見劉知幾《史通?二體》)。
編年體在中國曆史文獻眾多體裁中最先形成,使用也最普遍。它既是史著的主要體裁之一,也是曆代起居注、日曆、時政記、實錄等記注性文獻常用的體裁。我國的編年體史書主要有:先秦時的《春秋》及《公羊傳》、《穀梁傳》和《左氏傳》三傳;《國語》21篇;《竹書紀年》、《穆天子傳》。漢唐時期的有:《楚漢春秋》,陸賈9卷;荀悅《漢紀》30篇;袁宏《後漢紀》30卷;北魏崔宏《十六國春秋》,留存有清人湯球的《十六國春秋輯補》。宋司馬光把編年史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峰,他主編的《資治通鑒》,共294卷始於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止於後周世宋顯德六年(959年),共記16個朝代1362年曆史。此後,南宋李燾又仿《通鑒》,編成《續資通鑒長編》。繼李燾的,則有南宋李心傳的《建炎以來係年要錄》。清代時,畢沅又編成《續資治通鑒》220卷,上接《資治通鑒》,下迄元順帝至正三十年(1370年)。此後,陳鶴撰成《明紀》60卷,夏燮撰成《明通鑒》90卷。這樣,編年體就在我國作到了時代相續,使曆史脈絡清晰可尋。
紀傳體,紀傳體以人物為記載中心,由紀、表、書誌和列傳四體構成,個別紀傳體史書另有世家、載記等部分。本紀編年記載國家大事,而以帝王為綱,故本紀實際包括帝王傳記和國家大事記兩項內容。表以表格方式序列錯綜複雜的史事要點和紀傳所未及而又不可遺漏的重要人物。書誌專載天文地理、國典朝章以及經濟文化製度。列傳是各方麵代表人物的傳記以及周邊民族史。世家性質如同列傳,隻是所載人物或為將相諸侯,或為人傑聖賢;載記主要敘述正統王朝以外同時並存的割據政權的人物史事。可見。紀傳體的容量很大,幾乎能包舉曆史的各個側麵,做到巨細無遺,洪纖靡失。且多體並用,分類歸載,便於查閱。是全史、通史較為理想的體裁。所以,作為封建時代一國之典的曆代”正史”均采用紀傳體。
紀事本末體,這種體裁以史事為中心,隨事立目,具載一事始末。間或附注編者的辨誤、考異、補遺的圖表等。從其內容來源看,可分兩種類型:一類是朝代的記事本末體,另一類是專史的記事本末體。前者主要有續袁書的明代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末》;清朝李有棠的《遼史紀事本末》、《金史紀事本末》;張鑒的《西夏紀事本末》;穀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楊陸榮的《三藩紀事本末》;今人黃鴻壽的《清史紀事本末》;後者則有清朝高士奇的《左傳記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