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多樣的編修形式(3)(1 / 3)

不過,官修史籍雖有史料來源的原始性、豐富性和得到官方認可等諸多自身優勢,但仍存在以下弊端:其一,皇帝幹預。早在北宋太宗時,對於起居注的編修,史官就必須“每月先進禦,後降付史館。”[63]對於時政記,經參知政事李昉奏請,“以所修時政記,每月先奏禦,後付所司。”[64]對於自北宋以來的諸朝《實錄》,其間大多數經過重修,而每次重修,都與皇帝的直接幹預分不開。其中最為突出的是《太祖實錄》前後修過四次;而《神宗實錄》共修過五次,其中紹興年間的兩次重修,則明顯是在高宗直接授意下進行的。高宗甚至還說:“祖宗《實錄》多有不必書者。謂之實錄,蓋紀其實,可為後世之法也。”[65]對於國史,李燾曾說:“蓋修史先進呈帝紀,自淳化始。凡所以先進呈者,群臣筆削或有失當,因取決於聖裁,故號為進呈‘紀草’。”[66]對此,如真宗時王旦等編修《兩朝國史》,“初成《紀》一卷,帝取觀,錄《紀》中十二餘條付史館改正。自此每一二卷皆先進草本,多所改易。”[67]由此可見,從初始編修的起居注、時政記,到最後成書的實錄、國史,每一個環節都受到皇帝的層層幹預,難怪南宋時人評論說:“史以宰相監修,固有所製而不得直筆也。又況人君自取而觀之,為史官者安得而有實錄哉!”[68]其二,史官修史之難。如北宋真宗鹹平時重修《太祖實錄》,參預其事的王禹偁因直書史事而被貶官黃州。對此,元人袁桷指出:“宋《太祖實錄》舊有兩本,一是李昉諸臣所為,太宗屢曾宣索,已有避忌。至真宗鹹平再修,王禹偁直書其事,出為黃州。禹偁所著《建隆事》,足見深意。前《實錄》無太宗扣馬一段,後《錄》增入,顯是迎合。”[69]此是史官因直書史事而難以繼續修史。又如哲宗元祐年間,陸佃參與編修《神宗實錄》,曾“數與史官範祖禹、黃庭堅爭辯,大要多是安石,為之晦隱。庭堅曰:‘如公言,蓋佞史也。’佃曰:‘盡用君意,豈非謗書乎!’”[70]最後陸佃被排擠出了實錄院。這是因為史官之間觀點相異而難以共同修史。以上事例雖則多是北宋時的狀況,至南宋時,由於權相專權,史官遷改極為頻繁,史官修史之難則比北宋有過之而無不及。其三,史無專官或史官敷衍修史嚴重。李心傳曾明確指出:“自真廟以來,史館無專官”。他詳列真宗至寧宗間史官專任者唯有三例:一是神宗任命曾鞏以史館修撰專修五朝史;二是孝宗任命李燾、洪邁修北宋後四朝史;三是寧宗任命傅伯壽、陸遊修《高宗正史》和孝宗、光宗《實錄》。[71]這表明在長達二百年的時間裏,雖然修史甚多,史官甚眾,而專任史職者唯此幾人,足見史無專官實為宋代較為普遍的現象。也正是由於史無專官,史官更替頻繁,相應地出現了史官往往敷衍修史的狀況。對此,有過多次修史經曆的陸遊指出:“史院吏有竊議史官者,曰:‘史官筆削有定本,個個一樣。’或問:‘何也?’曰:‘將吏人編出《日曆》中臣僚上言字塗去上字,其後奉聖旨依字亦塗去,而從旁注從之二字,即一日筆削了矣!’”[72]可見該現象在南宋甚為突出。

總之,以上修史缺陷不僅嚴重影響到官方史書的成書,而且會造成修史質量嚴重下降。為此,史官往往為按時完成修史任務,於是盡力訪求重要的私著以助修國史。寧宗嘉泰三年,資政殿學士傅伯壽言:“竊惟國史雖據金匱石室之藏,然天下散失舊聞,亦不可不網羅也。中興以來,修《徽宗實錄》則采《元符詔旨》,修《四朝國史》則采《續資治通鑒》及《東都事略》。今孝宗、光宗《實錄》已成,將修《三朝正史》,自建炎丁未至於紹熙甲寅,六十八年,典冊所書固已燦然,其間豈無登載漏脫、傳聞異同之患?凡事有舊記述,可不廣取而參考乎?今史館所收《三朝北盟會編》、《中興遺史》、《中興小曆》三書,恐如此之類尚多有之,臣以為宜發明詔,廣加求訪”。朝廷從其請。[73]可見朝廷是完全認可這種以私著助修官史做法的。具體而論,對於李燾的《長編》,“宰執奏《正史》(按指《四朝國史》)頗采李燾《長編》”[74]。李燾自己亦曾上疏說:“乞特許臣專意討論徽宗一朝事跡,纂述《長編》。《長編》既具,即可助成《正史》。”朝廷從之。[75]洪邁亦認為:《四朝國史》諸誌,“多出李燾之手”[76]。其中“《地理》一誌,全出李燾之手。餘多采《續通鑒》。”[77]由此可見,《長編》被《四朝國史》多所參用,則是不爭的事實。同時,對於《東都事略》而言,洪邁在《四朝國史》成書之後的淳熙十四年三月,奏乞朝廷給予王稱和龔敦頤推恩時言:“王稱之父賞,在紹興中亦為實錄修撰。稱承其緒餘,刻意史學,斷自太祖至於欽宗,上下九朝,為《東都事略》一百三十卷。……皆信而有證,可以據依。臣之成書,實於二者有賴。”[78]李心傳亦雲:“仁父修《四朝列傳》垂就而卒,上命景廬續成之。景廬筆削舊史,乃無完篇,蓋素不相樂也。於是上促進書甚急,而新書未畢,王稱季平以《東都事略》來獻,遂取用焉。”[79]可見《四朝國史》亦多參用了《東都事略》。另外,對於《中興四朝國史》參用重要私著的狀況,除以上傅伯壽所言及的《三朝北盟會編》、《中興遺史》和《中興小曆》之外,對於李心傳的《建炎以來係年要錄》,據現今學者考證:“嘉定元年李心傳在對其傳世之作《係年要錄》最後定稿時,對原稿中的不確或不妥之處所作的增訂,其成果在《中興四朝誌》中大體上亦有所反映。”[80]由此可知,《中興四朝國史》亦參用過《要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