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7月3日《中美望廈條約》簽訂1844年7月3日,美國專使顧盛與兩廣總督耆英在澳門附近望廈村簽訂《中美望廈條約》。這是美國侵略中國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簽訂後,美國接踵而至,派顧盛率軍艦3艘於1844年2月抵澳門,用戰爭恫嚇和外交訛詐手段脅迫耆英簽訂了《中美五口貿易章程》即《望廈條約》,共34款。附有《海關稅則》。通過此約,美國不僅獲得了英國在《南京條約》及其附約中所攫取的一切特權,而且:一、擴大了領事裁判權的範圍;二、進一步剝奪了中國的關稅自主權,由英國的所謂“秉公議定”到須經美國領事官“議允”;三、規定美國兵船可以自由闖入中國領海,任意到中國各港口“巡查貿易”;四、允許美國在五口建立教堂、醫院等。條約最後一款還規定12年後修約,為日後向中國勒索新的侵略特權預埋了伏筆。《望廈條約》的內容,是對《南京條約》的擴展,因而也就更加破壞了中國的主權和獨立。
1898年7月3日京師大學堂成立
京師大學堂是北京大學的前身,也是中國近代最早的大學。它開辦於1898年7月3日,屬於戊戌變法的“新政”之一。辛亥革命後,改稱北京大學。
1862年,清政府在總理衙門設立了京師同文館。此後,清政府又決定設立算學館,學習天文算學。同文館的設立是我國創辦新式學校的開端。同文館是我國成立最早的公立專科學校,後來它並入了京師大學堂,是京師大學堂最早的組成部分。
甲午戰爭後,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掀起了一次割地高潮,中國又一次麵臨被瓜分亡國的危機。為了救亡圖存,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發起了一場變法維新的資產階級改良運動,他們認為,要救亡,隻有學習外國,實現變法維新,而維新,必須從廢科舉、立學校開始。
1895年8月,康有為、梁啟超等在北京組織“強學會”,購置圖書,收藏報刊,供群眾閱覽,並經常開會講演,討論學術,批評時政,宣傳介紹西方資產階級的社會政治學說和近代科學知識,鼓勵人們學習西方,以學以致用的原則來培養人才,最終達到民族自強的目的。
1896年6月,刑部左侍郎李端芬在給清廷的《請推廣學校折》中,第一次正式提議設立“京師大學”。1898年初,隨著變法維新運動日益發展,康有為在《應詔統籌全局折》中再次提出:“自京師立大學,各省立高等中學,各府縣立中小學及專門學”。
在康有為、梁啟超的推動下,1898年6月,清光緒帝下《明定國是詔》,正式宣布變法,詔書中強調:“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於是由梁啟超起草了一份《京師大學堂章程》,規定大學堂的辦學方針是:“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中西並用,觀其會道。”
課程分普通學科和專門學科兩類。這樣,京師大學堂不僅成為全國最高學府,而且是全國最高教育行政機關。這個章程是北京大學的第一個章程,也是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最早的學製綱要。
1898年7月3日,清光緒帝正式下令,批準設立京師大學堂。1898年至1900年的京師大學堂(後來被稱為“戊戌大學”),一切因陋就簡,因此,它在實質上仍然是一所封建書院。
1900年八國聯軍侵占北京,京師大學堂校舍被占,圖書設備被毀,一度停辦,直至1902年得以恢複,增設預備科(新政科、藝科)及速成科(仕學館、師範館)。1903年增設進士館、譯學館及醫學實業館。畢業生分別授給貢生、舉人、進士頭銜。1910年改設為經、法、文、格致、農、工、商7科。辛亥革命後改稱北京大學。是我國近代最早的一所大學。
1914年7月3日英國麥克馬洪同西藏地方政府擅自簽訂《西姆拉條約》1914年7月3日,英國代表麥克馬洪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倫興夏托拉擅自簽訂《西姆拉條約》。清朝末年,英國加強侵略西藏。辛亥革命爆發後,英國策動西藏部分反動分子叛亂,企圖搞所謂西藏“獨立”。在英國要挾下,1913年10月,袁世凱政府派代表到印度西姆拉參加“中英藏會議”。英國代表麥克馬洪提出一個所謂解決方案,規定中國不得駐兵西藏,“西藏內政暫由印度政府監督”。對此,袁世凱政府拒絕接受。後來,英國和西藏地方代表私自簽訂《西姆拉條約》。中國政府代表拒絕簽字,會議破裂。以後的中國曆屆政府,也從未承認過這個條約。因此,這個所謂《西姆拉條約》,是完全非法的。至於在會議期間,英國和西藏地方代表,背著中國中央政府,在秘密換文中,擅自劃定所謂“麥克馬洪線”,即中。印東段邊界,更是悍然違背國際法基本準則,毫無法律效力。中國政府代表在7月3日即已聲明,斷然否認所謂“麥克馬洪線”。實際上,在西姆拉會議上,從未正式討論過中印邊界問題。
1978年7月3日南美八國簽署《亞馬遜合作條約》1978年7月3日,南美洲八國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亞簽署了《亞馬遜合作條約》,以共同加速開發亞馬遜地區。巴西、秘魯、波利維亞、厄瓜多爾、哥倫比亞、圭亞那、蘇裏南和委內瑞拉八國外長在條約上簽了字,《亞馬遜合作條約》於1980年8月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