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瓦解敵軍優待俘虜(1)(2 / 3)

(1)召開部隊和群眾大會,報告邯鄲戰役的勝利和新8軍起義的意義,由各地民眾團體和軍隊的負責人致電高樹勳及其將士,表示慰問和慶祝。(2)將邯鄲戰役和新8軍起義消息,高樹勳通電和談話,印成傳單,用一切方法向國民黨軍隊、向一切大小城市的人民散發,並在國民黨區域進行口頭宣傳,擴大邯鄲起義的影響。在國民黨軍隊中和人民中擴大反對內戰、主張和平的運動,號召國民黨軍隊中的官兵,學習新8軍的榜樣,拒絕進攻解放區,在戰場上實行怠工,和八路軍、新四軍聯歡,到解放區來、回家去。

11月1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對國民黨軍隊進行宣傳攻勢的指示》,指出:“國民黨此次進行內戰是違背全國人民意誌的。它沒有可能動員廣大的官兵和人民來進行反對人民的內戰,軍心不固與民心不固,是國民黨在此次內戰中最大最基本的弱點。”《指示》要求各解放區軍民,在軍事上進行積極防禦與認真準備戰場,以軍事打擊回擊國民黨軍隊的進攻。同時,“還必須認真對頑軍進行有力的政治攻勢,從敵人最基本的弱點上來痛擊敵人,以瓦解敵人軍心,使敵人喪失戰鬥意誌,然後進行主力決戰殲滅之。”這一指示為全麵開展政治爭取國民黨軍工作確立了基本的方針,即:

政治爭取以軍事打擊為後盾,軍事打擊與政治爭取密切結合。

針對國民黨軍在美國幫助下,繼續大規模地調動軍隊至解放區周圍,準備向解放區發動進攻的情況,中共中央軍委於12月12日發出《關於粉碎國民黨軍大規模軍事進攻給各地的指示》,要求解放區軍民作好一切準備,粉碎國民黨軍的進攻。其中包括,應“向國民黨軍有係統的、猛烈的開展政治攻勢,與爭取雜牌、中間實力聯係起來,號召他們反內戰的起義,逃跑回家和到解放區來,參加和平民主的新中國事業。”12月15日,毛澤東在《一九四六年解放區工作的方針》中,把加強對國民黨軍的爭取工作,列為解放區十項工作的第二項,發出了“開展高樹勳運動”的號召,指出:“為著粉碎國民黨的進攻,我黨必須對一切準備進攻和正在進攻的國民黨軍隊進行分化的工作。一方麵,由我軍對國民黨軍隊進行公開的廣大的政治宣傳和政治攻勢,以瓦解國民黨內戰軍的戰鬥意誌。另一方麵,須從國民黨軍隊內部去準備和組織起義,開展高樹勳運動,使大量國民黨軍隊在戰爭緊急關頭,仿照高樹勳榜樣,站到人民方麵來,反對內戰,主張和平。”並強調指出:

“為使此項工作切實進行和迅速生效起見,各地必須依照中央指示,設置專門部門,調派大批幹部,專心致誌,從事此項工作。各地領導機關,則要給以密切指導。”

停戰協定和政協決議達成後,國民黨即背信棄義,繼續調動軍隊向解放區進行蠶食和進攻,並準備發動全國規模的內戰。為了應付全麵內戰,中共中央於1946年5月22日發出了《關於迅速積極開展國軍工作》的指示:“全國性內戰危機十分嚴重,各地應根據中央指示,迅速積極開展國軍工作,開展高樹勳運動,以便能配合軍事上的自衛鬥爭,粉碎國民黨的內戰陰謀。”5月26日,中共中央軍委又電示晉察冀軍區、晉綏軍區的領導人聶榮臻、唐延傑、賀龍、李井泉:“國民黨積極準備進攻,你們必須積極準備作戰。為此,除加緊練兵、加緊剿匪、加緊解決土地問題外,……

應認真進行頑偽軍內線工作,派得力幹部專門主持此項工作。”6月1日,中共中央軍委電示晉冀魯豫局、晉察冀局、晉綏分局,要求“加強對閻部政治攻勢,特別內線工作”。1946年6月11日,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又致電華東、晉冀魯豫軍區領導人陳毅、舒同、劉伯承、鄧小平、薄一波等:“山東方麵對濟南、徐州、開封等地開展高樹勳運動萬分迫切,應針對高級負責人做工作,應有專門機關派赴當地主持,應收羅與工作對象有曆史關係的人員給以工作任務;請劉鄧薄商高樹勳同誌在高領導下設立一兵運機關,由高派人員寫信分途進行;亦請高寫信送陳舒轉交。總之除我們自有辦法外,應使高發揮其作用,至要至要。”

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在發出加強敵軍工作指示的同時,製定了對被俘的國民黨軍官兵和起義部隊的政策。頒布了《戰俘處理辦法》,提出了優待、教育、釋放俘虜的政策,嚴禁虐待乃至殺害俘虜的現象。1945年11月12日,針對高樹勳率部起義後成立民主建國軍的情況,提出了將國民黨軍起義部隊改造為人民軍隊的政策。並強調指出:“晉冀魯豫應努力協助民主建國軍的建設,使之成為人民的軍隊,在中國人民的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的事業中建立功勳。”根據國民黨軍派係複雜,矛盾重重的情況,中共中央提出了爭取國民黨軍的策略。中共中央認為:“在爭取和平民主階段中,第一步爭取雜牌軍中立(特別是西北軍),是我軍日前主要任務”,“如能聯絡西北軍各部對目前時局有所主張,反對內戰,則對蔣介石之內戰政策將成為決定性之打擊”。為爭取西北軍,周恩來、劉少奇等專門電示晉冀魯豫、華東解放區劉鄧、陳饒,通報西北軍情況,指示由申伯純、邊章五、蘇進等,帶電台到開封、徐州附近去做工作,必要時劉鄧親去處理一切,以便能促成西北軍起義,影響全國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