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雅典的民主(2 / 2)

抽簽在一所寺廟裏進行。那裏有兩隻箱子,一隻放著許多寫著候選人名字的名單,另一隻放著白豆和黑豆。抽簽時,由最先選出的執政官從一隻箱子裏取出一張名單,又從另一隻箱子裏取出一粒豆。如果是白豆,這個人就當選了;是黑豆,那隻好等下一年再碰碰運氣。要知道,誰要是在一生中什麼公職也沒有擔任過,誰就將被認為是懶漢和沒有出息的人。

大多數公民都不拒絕擔任某項公職,因為擔任公職的人不僅受到人們尊敬,而且能享受公職津貼。一切重要官員都選出來了。兩個月後,原任職的官員辦理移交,新官員就任職處理事務了。

第二年春天,新上任的一位高級官員,提議召集一次非常的公民大會。說它“非常”,因為他在會上提出要舉行“陶片放逐”。“陶片放逐”是公元前6世紀末,希臘民主政治的始祖克利斯梯尼製訂的一項法令。按照法令規定,凡是破壞國家民主製度,企圖實行個人獨裁的人,經過召開非常公民大會口頭表決,送交“陶片審判庭”審判,並由它作出是否逐出雅典的判決。在這次非常大會上,多數公民認為有必要舉行陶片投票,並且高聲喊出了一個人的名字。於是又召集了第二次公民大會。

投票的日子來到了。圍著籬笆的投票場設有十道門。每個有投票資格的公民,在自己部落的入口處領到一塊陶片。他們各自在陶片上寫他認為應該放逐的人的姓名,在進門後把陶片交給工作人員。交陶片時,寫姓名的一麵朝下,因此,投票是秘密的。投票結束後,由公民大會的工作人員統計票數。如果某人的票數超過了6000票,就要被判放逐10年。期滿後才能回到雅典,恢複他的公民權。

會場的氣氛很緊張,大家都屏息靜氣地等候投票結果。很快,主持投票的主要工作人員宣布了投票結果。這次獲票最多的是一個貴族的兒子。自然被押出了會場,被逐出雅典。

雅典的民主,在當時是一種進步的製度,但畢竟屬於奴隸製下的民主,它是為雅典奴隸製的經濟和奴隸主階級服務的。盡管如此,後來經過伯裏克利的改革,公民才真正成了國家的主人。雅典的民主製度不愧於希臘地區奴隸製民主製度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