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解析一個費無忌,我們便約略觸摸到了小人的一些行為特征,但這對了解整個小人世界,還是遠遠不夠的。小人,還沒有被充分研究。
我理解我的同道,誰也不願往小人的世界深潛,因為這委實是一件氣悶乃至惡心的事。既然生活中避小人惟恐不遠,為何還要讓自己的筆去長時間地沾染他們呢?
但是回避顯然不是辦法。既然人們都遇到了這個夢魘卻缺少人來呼喊,既然呼喊幾下說不定能把夢魘暫時驅除一下,既然暫時的驅除有助於增強人們與這團陰影抗衡的信心,那麼,為什麼要回避呢?
我認為,小人之為物,不能僅僅看成是個人道德品質的畸型。這是一種帶有巨大曆史必然性的社會文化現象,值得文化人類學家、社會心理學家和政治學家們共同注意。這種現象在中國曆史上的充分呈現,體現了中國封建社會的人治專製和社會下層低劣群體的微妙結合,結合雙方雖然地位懸殊,卻互為需要、相輔相成,終於化合成一種獨特的心理方式和生態方式。
封建人治專製隱秘多變,需要有一大批特殊的人物,他們既能詭巧地遮掩穩秘又能適當地把隱秘裝飾一下昭示天下,既能靈活地適應變動又能莊嚴地在變動中翻臉不認人,既能從心底裏蔑視一切崇高又能把封建統治者的心緒和物欲洗刷成光潔的規範。這一大批特殊的人物,需要有敏銳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斷能力,周密的聯想能力和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卻萬萬不能有穩定的社會理想和個人品格。從這個意義上說,政治上的小人實在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對一種體製性需要的填補和滿足。
《史記》中的《酷吏列傳》記述到漢武帝的近臣杜周,此人表麵對人和氣,實際上壞得無可言說。他管法律,隻要探知皇帝不喜歡誰,就千方百計設法陷害,手段毒辣;相反,罪大惡極的犯人隻要皇帝不討厭,他也能判個無罪。他的一個門客覺得這樣做太過分了,他反詰道:“法律誰定的?無非是前代皇帝的話罷了,那麼,後代皇帝的話也是法律,哪裏還有什麼別的法律?”由此可見,杜周固然是糟踐社會秩序的宮廷小人,但他的邏輯放在專製體製下看並不荒唐。
杜周不聽前代皇帝隻聽後代皇帝,那麼後代皇帝一旦更換,他又聽誰呢?當然又得去尋找新的主子仰承鼻息。照理,如果有一個以理性為基礎的相對穩定的行政構架,各級行政官員適應多名不斷更替的當權者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在習慣於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政治惡鬥的中國,情況就完全不同了。每一次主子的更換就意味著對以前的徹底毀棄,意味著對自身官場生命的脫胎換骨,而其間的水平高下就看能否把這一切做得幹淨利落、毫無痛苦。閉眼一想,我腦子裏首先浮現的是五代亂世的那個馮道,不知為什麼我會把他記得那麼牢。
馮道原在後唐閔帝手下做宰相,公元九三四年李從珂攻打唐閔帝,馮道立即出麵懇請李從珂稱帝,別人說唐閔帝明明還在,你這個做宰相的怎麼好請叛敵稱帝?馮道說,我隻看勝敗,“事當務實”。果然不出馮道所料,李從珂終於稱帝,成了唐末帝,便請馮道出任司空,專管祭祀時掃地的事,別人怕他惱怒,沒想到他興高采烈地說:隻要有官名,掃地也行。
後來石敬瑭在遼國的操縱下做了“兒皇帝”,要派人到遼國去拜謝“父皇帝”,派什麼人呢?石敬瑭想到了馮道,馮道作為走狗的走狗,把事情辦妥了。
遼國滅後晉之後,馮道又誠惶誠恐地去拜謁遼主耶律德光,遼主略知他的曆史,調侃地問:“你算是一種什麼樣的老東西呢?”馮道回答:“我是一個無才無德的癡頑老東西。”遼主喜歡他如此自辱,給了他一個太傅的官職。
身處亂世,馮道竟然先後為十個君主幹事,他的本領自然遠不止是油滑而必須反複叛賣了。被他一次次叛賣的舊主子,可以對他恨之入骨卻已沒有力量懲處他,而一切新主子大多也是他所說的信奉“事當務實”的人,隻取他的實用價值而不去預想他今後對自己叛賣的可能。
我舉馮道的例子隻想說明,要充分地適應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生活,一個人的人格支出會非常徹底,徹底到幾乎不像一個人。與馮道、杜周、費無忌等人相比,許多忠臣義士就顯得非常痛苦了。忠臣義士平日也會長時間地卑躬屈膝,但到實在忍不下去的時候會突然慷慨陳詞、拚命死諫,這實際上是一種“不適應反應”,證明他們還保留著自身感知係統和最終的人格結構。後世的王朝也會表揚這些忠臣義士,但這隻是對封建政治生活的一個追認性的微小補充,至於封建政治生活的正常需要,那還是馮道、杜周、費無忌他們。他們是真正的適應者,把自身的人格結構踩個粉碎之後獲得了一種輕鬆,不管幹什麼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礙了。人性、道德、信譽、承諾、盟誓全被徹底丟棄,朋友之誼、骨肉之情、羞恥之感、惻隱之心都可一一拋開,這便是極不自由的封建專製所哺育出來的“自由人”。
這種“自由人”在中國下層社會某些群落獲得了呼應。我所說的這些群落不是指窮人,勞苦大眾在物質約束和自然約束下,不能不循規蹈矩,並無自由可言,他們的貧窮不等於高尚卻也不直接通向邪惡;我甚至不是指強盜,強盜固然邪惡卻也有自己的道義規範,否則無以合夥成事,無以長久立足,何況他們時時以生命作為行為的代價;我當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價雖然不是生命卻也是夠痛切的,在人生的絕大多數方麵,她們都要比官場小人貞潔。與馮道、杜周、費無忌這些官場小人真正呼應得起來的,是社會下層的那樣一些低劣群落:惡奴、乞丐、流氓、文痞。
除了他們,官場小人再也找不到其他更貼心的社會心理基礎了,而惡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窺知堂堂朝廷要員也與自己一般行事處世,也便獲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國封建社會中最有資格自稱“朝中有人”的皇親國戚。
這種遙相對應,產生了一個遼闊的中間地帶。就像磁體的兩極之間所形成的磁場,一種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的心理效應強勁地在中國大地上出現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會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麼力量能夠阻擋呢?
那麼,就讓我們以惡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的分類,再來看一看小人。
惡奴型小人:
本來,為人奴仆也是一種社會構成,並沒有可羞恥或可炫耀之處。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名聲欺侮別人,主人失勢後卻對主子本人惡眼相報,甚至平日在對主子低眉順眼之時也不時窺測著掀翻和吞沒主子的各種可能,這便是惡奴了,而惡奴則是很典型的一種小人,謝國楨先生的《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一書中有一篇《明季奴變考》,詳細敘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帶仕宦縉紳之家的家奴鬧事的情景,其中還涉及我們熟悉的張溥、錢謙益、顧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這些家奴或是仗勢欺人,或是到官府誣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財物,使政治大局本來已經夠混亂的時代更加混亂。為此,孟森先生曾寫過一篇《讀明季奴變考》的文章,說明這種奴變其實說不上階級鬥爭,因為當時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卻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這便是流行一時的找豪門投靠之風。本來生活已經挺好,但想依仗豪門逃避賦稅、橫行鄉裏,便成群結隊地簽訂契約賣身為奴。“賣身投靠”這個詞,就是這樣來的。孟森先生說,前一撥奴仆剛剛狠狠地鬧過事,後一撥人又樂嗬嗬地前來投靠為奴,這算什麼階級鬥爭呢?
乞丐型小人:
因一時的災荒行乞求生是值得同情的,但當行乞成為一種習慣性職業,進而滋生出一種群體性的心理文化方式,則必然成為社會公害,沒有絲毫積極意義可言了。乞丐心理的基點,在於以自穢、自弱為手段,點滴而又快速地完成著對他人財物的占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沒有明確的所有權概念,他們認為世間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隻要舍得犧牲自己的人格形象來獲得人們的憐憫,不是自己的東西有時可能轉換成自己的東西。他們的腳永遠踩踏在轉換所有權的滑輪上,獲得前,語調誠懇讓人流淚,獲得後,立即翻臉不認人。
乞丐一旦成群結幫,誰也不好對付。《清稗類鈔·乞丐類》載:“江蘇之淮、徐、海等處,歲有以逃荒為業者,數百成群,行乞於各州縣,且至鄰近各省,光緒初為最多。”最古怪的是,這幫浩浩蕩蕩的蘇北乞丐還攜帶著蓋有官印的護照,到了一個地方行乞簡直成了一種堂堂公務。行完乞,他們又必然會到官府賴求,再蓋一個官印,成為向下一站行乞的“簽證”。官府雖然也皺眉,但經不住死纏,既是可憐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蓋了章。由這個例證聯想開去,生活中隻要有人肯下決心用乞丐手法來獲得什麼,遲早總會達到目的。
流氓型小人:
當惡奴型小人終於被最後一位主子所驅逐,當乞丐型小人終於有一天不願再扮可憐相,當這些人完全失去社會地位,失去哪怕是假裝的價值原則之後,他們便成為社會秩序最放肆的騷擾者,這便是流氓型小人。
《明史》中記述過一個叫曹欽程的人,明明自己已經做了吳江知縣,還要托人認宦官魏忠賢做父親,獻媚的態度最後連魏忠賢本人也看不下去了,把他說成敗類,撤了他的官職,他竟當場表示:“君臣之義已絕,父子之恩難忘。”不久魏忠賢陰謀敗露,曹欽程被算做同黨關入死牢,他也沒什麼,天天在獄中搶掠其他罪犯夥食,吃得飽飽的。這個曹欽程,起先無疑是惡奴型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轉化為流氓型小人。我做過知縣怎麼著?照樣敢把殺人犯嘴邊的飯食搶過來塞進嘴裏!你來打嗎?我已經咽下肚去了,反正遲早要殺頭,還怕打?——人到了這一步,說什麼也多餘的了。
流氓型小人比其他類型的小人顯得活躍,他們像玩雜耍一樣在手上交替玩弄著誣陷、造謠、離間、偷聽、恫嚇、欺詐、出爾反爾、背信棄義、引蛇出洞、聲東擊西等技法,別人被這一切搞得淚血斑斑,他們卻談笑自然,全然不往心裏放。
流氓型小人乍一聽似乎多是年輕人,其實未必。他們的所作所為是時間積累的惡果,因此有不少倒是上了一點年歲的。謝國楨先生曾經記述到明末江蘇太倉沙溪一個叫顧慎卿的人,做過家奴,販過私鹽,也在衙門裏混過事,人生曆練極為豐富,到老在鄉間組織一批無賴子不斷騷擾百姓,史書對他的評價是三個字:“老而黠”,簡潔地概括了一個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間那些有流氓習氣的年輕人,不屬於這個範圍。
文痞型小人:
當上述各種小人獲得一種文化載體或文化麵具,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我想,要在中國曆史上舉出一些文才很好的小人是不困難的。宋真宗釣了半天魚釣不上來正在皺眉,一個文人立即吟出一句詩來“魚畏龍顏上釣遲”。詩句很聰明,宋真宗立即高興了。可怕的是,他們也能以同樣的聰明和快捷,用文化工具置人於死地。
文痞其實也就是文化流氓,與一般流氓不同的是他們注意修飾文化形象,知道一點文化品格的基本,因而總要花費不少力氣把自己打扮得慷慨激昂。作為文人,他們特別知道輿論的重要,因而把很大的注意力花費在謠言的傳播上。在古代,造出野心家王莽是天底下最廉潔奉公的人,並把他推上皇帝寶座的這幫人;在現代,給弱女子阮玲玉潑上很多髒水而使她無以言辯,隻得寫下“人言可畏”的遺言自盡的也是這幫人。他們手上有一支筆,但幾乎沒有文化建設像模像樣地做過什麼,除了阿諛就是誹謗。他們腳跨流氓意識和文化手段之間,在中國這樣一個文化落後的國家特別具有偽裝,也特別具有破壞性,因為他們把其他類型小人的局部惡濁,經過裝潢變成一種廣泛的社會汙染。
影響雖大,但他們的人數並不多,這可能要歸功於中國古代的君子觀念過文化隊伍的滲透。曆來許多文人有言詞偏激、嘲謔成性、行止不檢、表裏不一等缺點,都不能目之為文痞,文痞的根本特征在於經常地用文化手段對大量無辜者進行故意的深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