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漢高祖兒女們的悲劇(3)(2 / 2)

後來他到淮南(九江)就國。文帝三年(公元前177年),他從淮南來朝。文帝以為,高祖的幾個兒子隻剩下他和劉長兩個了,所以對他格外親熱。漢朝規定,諸王每年來朝見天子,隻見四次麵。第一次是親王剛到的時候,進宮見皇帝,見見麵吃頓飯就辭出,這叫“小見”。到了正月初一,所有親王和皇帝團聚在一起祝賀新年,舉行盛宴,這叫“法見”。過三天後,再為親王置酒,賞賜金錢財物。再過兩天,則是最後一次“小見”,是親王向皇帝辭行了。所以吏書說:親王“凡留長安,不過二十日”。

然而劉長不樂意走。他覺得九江沒有長安熱鬧,要多住些日子。文帝便也由著他。京中有淮南王府,但劉長卻常常住在宮裏。皇帝出去打獵,他就跟皇帝同車,一口一個“哥哥”地叫著,毫不講究什麼君臣之禮,文帝也不怪罪。

有一天,劉長帶著隨從魏敬到辟陽侯審食其府中,要替他母親報仇。審食其跟皇家關係密切。他是高祖的同鄉,曾做過高祖的舍人。彭城之戰中,他保著劉太公和呂後避難,一同做了項羽的俘虜。由於這種關係,後來很受呂後的信任,封為辟陽侯,並做過左丞相。文帝接位後,因他年齡已大,免去相職,讓他閑住在家中。卻不料劉長竟找他來算二十多年前的舊賬。而且劉長並不容他申辯,一見麵,從袖裏掏出鐵錐朝審食其就打,把審食其打倒後,再令魏敬用刀將其殺死。接著乘馬跑到宮門口,肉袒請罪。文帝隻好以他“其誌為親”為理由,將他赦免,放他歸國。

中郎將袁盎對文帝說:

“諸王驕奢過盛,必然要生後患,陛下對淮南王應該有所抑製。”

文帝點點頭,表示同意,但卻不采取任何措施。所以劉長歸國後,越發沒有顧忌。他出入的儀仗隊竟跟天子的一樣多。他還在淮南另外頒布一套法令,把朝廷派去的官員驅逐回去,請皇帝準他自己任命國相和二千石。漢代的官階不論品位,而是以多少“石”來表示級別。如“二千石”的月俸是穀一百二十斛(一斛十鬥),像州、郡的太守、王府的內史、中尉等重要官員都屬於這一級。事實上劉長已把淮南變成了他的獨立王國。對這種非分的要求,文帝竟然也“曲意從之”,不加拒絕。

然而劉長卻越來越跋扈。他隨意殺人,竟把關內侯這類享有朝廷封爵的人也殺了。文帝看他鬧得太不像話,隻好下詔責備他。劉長不服,上疏的言辭很不恭遜。文帝又讓薄太後的弟弟薄昭以舅舅的身份寫信勸告,反把劉長惹火了,派人去和閩越、匈奴等外族勾結,還偷偷將四十車兵器藏到長安以北的穀口,打算造反。

由於劉長過分張狂,他的那些秘密勾當終於被人發覺,上報朝廷。文帝派使者召他進京。那時他的造反準備工作還沒做好,隻得先到長安,看看風聲再說。不料一到長安,他就被捉入廷尉。文帝派丞相張蒼、代理禦史大夫馮敬和宗正(專管王族事務的衙門)、廷尉的官員一同審問。在事實麵前,劉長不得不承認。張蒼等人擬定的處分是棄市(在鬧市殺死)。

文帝下詔,赦免了劉長的死罪,廢去王位,流徙到蜀郡的邛州。

中郎將袁盎再次諫說:

“陛下平素寵溺淮南王,不給他請嚴師管教,不給他選賢良的國相,而一味嬌縱他,以至於到了這一步。淮南王性情剛烈,如今這樣摧折他,怕他難以承受,如果途中再有風露疾病,猝然卒去,陛下便有殺弟之名了。”

文帝說:

“我是有意讓他吃點苦,知道悔改,我就放他回來。”

對劉長的流徙用的是縣傳的辦法,就是把犯人裝進輜車,貼上封條,一縣一縣往下傳送。不料正如袁盎所預計,劉長憤而不食。而各縣的官員怕惹出是非,竟不曾發封查看。直到經過雍縣,雍縣縣令發封一瞧,淮南王劉長早已死在輜車裏了。

文帝聽到淮南王的死訊,十分悲傷。他對袁盎說:

“朕不聽公言,終於失去了淮南王!”下詔以列侯禮葬淮南王於雍縣,為他設三十戶守墓,而把沿途不曾發封的縣令一律棄市。

後來民間流傳著一首歌謠:

一尺布,

尚可縫;

一鬥粟,

尚可舂;

兄弟二人不相容。

史書說:“帝聞而病之(心中不安)。”因為雖說淮南王劉長之死是他咎由自取,但正如袁盎說的,皇帝也負有不加教導、一味嬌縱的責任。

這就是漢高祖劉邦兒女們的最後一出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