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總的意圖,首先以三、八縱隊向隴海路蘭封、民權之線攻擊,並破壞該路,求調動五軍西援,而後與華野主力南北夾擊,殲滅該敵。因敵懾我主力威勢,始終盤踞原地未動。

故我又為貫徹調動五軍、整七十五師,求在運動中殲滅該敵,決定變更原計劃,集中三、八兩縱隊主力攻擊開封,並殲守敵。

我縱負責從開封南、西兩麵攻擊,配合三縱從東、北攻城。我二十三師負責掃清機場、南關車站之敵,而後全力堅決由南門攻入城內。二十二師除以一個團(七十團)及陳謝兵團之九縱二十六旅,打擊可能由鄭州來援之敵外,其主力負責由城西關及西南角發起攻擊。

(三)戰鬥經過

二十三師集中主力,於十七日十七時向南關之飛機場、車站、郵局等各點,先後分別發起攻擊,戰至十八日十三時,將守敵壓縮於郵局。我六十七團在炮兵與連續爆破結合下,經一小時三十分戰鬥,全殲守敵保二旅旅部及保二團,南關戰鬥至此結束,即作攻城準備。二十二師以六十四團為主,該團使用三營全部於十七日十七時向西關及其外圍之敵發起攻擊,至十八日拂曉,攻克西關外圍兩個地堡群,因戰前準備不足,未能全部完成任務。

十八日夜二十三時,二十三師繼續攻城。二十四時六十九團三營在我強大火力掩護下由小南門突破。但由於一營的指揮不力,稍受敵火力威脅,部隊停滯。在縱隊及師果斷決心下,十九日八時,六十九團繼續突入。特務團、六十八團、六十七團尾隨災入,繼續發展巷戰,分割敵人。二十二師六十五、六十六團相繼從南門進入。六十四團亦在十九日十二時由西關突入城內,並采取分割包圍戰法,分頭將省政府、鼓樓、地方法院、綏靖公署,監獄等各點包圍。戰至二十日九時,全部殲滅在我作戰區域之敵。二十日我另一部配合三縱繼續攻擊古龍亭和華北運動場。七時發起攻擊,至二十二日十時全殲上述守敵,至此戰役勝利結束。

第二主要教訓及經驗(一)此次戰役主要特點一、在敵我戰役指導上,敵對我估計錯誤,準備疏忽。

我則臨時變更意圖,出敵不意——當時匪軍懼我華野主力南渡黃河,故在我圍攻開封之初,尚以我為“流竄”性質。但在我逼近與猛烈攻擊開封之時,匪軍邱、區兵團才慌忙由碭山、民權線西援,沿途遭我正麵阻擊及側擊,形成進退維穀,龜步爬行。蔣匪本人也乘飛機來開封上空,親自指揮,並以空軍濫施轟炸,但仍毫無所助。及至五軍二十六日到達開封時,我已勝利結束戰鬥。我軍則由初步調動碭山、民權一帶之敵未成,改毅然發起對開封守敵之攻擊。此舉大出匪首意料之外,敵圖阻我華野主力未成,而開封也不能保。基於這一錯誤指導,在爾後各路瘋狂西援中,又暴露了更大的弱點——兵力分散,捉襟見肘,造成我繼開封勝利之後,更能從容調整集中主力,對來援之匪區壽年兵團,進行殲滅戰,給整二十五師以殲滅性的打擊。更給五軍以大量殺傷,打下了下一步睢杞戰役大量殲敵的基礎。

二、守敵是憑險固守,以逸待勞,我則倉促就戰,舉行強攻。在防禦兵力上敵與我相等,當時匪為六十六師三個團,六十八師—個團,保一旅、二旅各三個團,加保一團、保六團,六十六師特務營、綏署特務營,五軍、十八軍務一個軍官大隊,共折合十三個步兵團,炮四個營加一個高射炮營,折合兩個團。我為步兵十二個團,炮兵三個營。另我軍則在剛剛結束西平阻擊戰後星夜北上,部隊未得休息、整理的情況下,投入攻擊。

三、敵人空前的瘋狂轟炸,我軍進一步執行政策紀律。當時敵人對我戰鬥無望,集中轟炸機群,對城市晝夜大肆轟炸、掃射,圖威脅我軍進展,提高其守軍士氣,以補其陸而增援部隊不足之缺陷,而我部隊除晝夜不停地對敵攻擊之外,並及時搶救難民及為匪機濫炸所引起的火災。並利用一切機會,加強宣傳工作,使人心更加向我。

(二)攻城作戰

一、開封守敵城關防守特點:

1.四關防守:利用四關原來地形地物(如墳地、堆窯等)及建築物加以修補改造(車站,郵局、繁塔等)使為城關外圍防禦支點,以構成全部防禦體係,圖固守外圍,阻我直接攻擊城牆主陣地。

在四關防禦兵力上,以匪地方保安團隊為主,並以外圍防禦部隊為基礎,結合發揮城內炮火威力,以為支援。

各防守之點以梅花子母堡為基礎。堡為土木磚石構成,母堡可容半個至一個班或重機一挺,子堡可容二至三人,或輕機一挺。各堡之間貫以交通溝,堡群外圍則挖以外壕,約深二公尺五至三公尺,寬四公尺,土向內翻,形成自然的圍牆,並在圍牆上構築散兵坑或暴露的自動火器掩體,在交通溝及單人散兵坑附近,構築掩體部,以防我炮兵轟擊。

壕溝外則以“籬笆”或臥倒式“鹿寨”及單形鐵絲網等兩道防禦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