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禍國殃民的罪人:江青(1 / 1)

身份:中國“文革”時期“四人幫”之一、野心家

死於:1991年5月14日(終年76歲)

死因:自縊

地點:北京公安醫院

評價:江青,原名李進,又名李雲鶴,曾用藝名藍蘋。1929年與費某結婚,幾個月後分手。後又與共產黨員俞啟威同居。1933年到上海,成為電影演員。1936年與唐納結婚。抗日戰爭爆發後赴延安。1939年與毛澤東結婚。“文革”中,任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代組長、解放軍文革小組顧問,是“文化大革命”的實際領導者之一。包括江青在內的“四人幫”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相互勾結,倒行逆施,禍國殃民,對國家對人民犯下了累累罪行。

1976年9月9日,毛澤東與世長辭,“四人幫”加緊了篡黨奪權的步伐,形勢十分嚴峻。葉劍英等老一輩革命家認為,必須當機立斷解決“四人幫”,否則,將會給國家和民族帶來深重災難。

經過周密準備和布置,1976年10月6日,“四人幫”被一舉逮捕,這個禍國殃民的反革命集團被徹底粉碎了。江青是在她的住處被逮捕的。執行這項任務的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張耀祠。他進入江青的住處後,在江青麵前站定,向她宣布了“隔離審查”的命令。江青似乎已經意識到這種下場,她沉默了一會,從沙發上慢慢站起來,從腰間摘下了文件櫃的鑰匙,裝入一個牛皮紙信封中,用密封簽把信封兩端封好,用鉛筆寫上“華國鋒同誌親啟”後交給了張耀祠。張隨即吩咐江青的司機將她押上平時乘坐的轎車,把她押送到關押張春橋等人的地下室。當時,他們四人分別被關押在不同的房間內。後來,又都被關押在秦城監獄。

1981年1月25日,江青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關押江青的房間有20多平方米,門窗都是特殊裝置,外麵可清楚地看到裏麵,裏麵卻看不到外麵,但房內光線並不暗淡。江青的夥食要比一般犯人的好得多,她還可以看報紙,聽新聞廣播,看電視節目。

1983年1月,江青的兩年緩刑期已滿。盡管胡耀邦和彭真都曾在1982年對外界提過江青的強硬態度,中央還是依據法律要求對她的認罪態度作了調查。調查結果是“她不再公然反對改革”,於是就沒有處死她。事實上,江青一直是拒不服從,她對一名看守說:“我沒有什麼遺憾的,我認為我已經完成了要做的事。”後來,江青通過女兒李訥向中央提出要求:“我老了,什麼都不能做了。我想,最好能讓我出去服刑。毛主席也不會把任何人關很長時間的。”她的這一要求雖然被拒絕,但事實上,整個80年代後期,江青在監獄外邊度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從1984年5月起,江青就很少待在秦城監獄了。她總是定期到複興醫院、公安醫院和301醫院治療咽喉癌和其他疾病。

1989年3月,因為咽喉癌需要治療,江青時常乘坐一輛灰色的小貨車往來於監獄和醫院之間。醫生建議她切除部分咽喉,遭到她的斷然拒絕,她怕自此再也不能說話。1989年11月,中央領導決定,允許江青保外就醫。江青提出,要麼回中南海毛澤東故居,要麼回到她70年代的住處釣魚台17號樓,但均被拒絕。江青氣惱地用手在脖子上抹了一下,表示她有自殺的想法。後來江青被安排到酒仙橋附近一幢兩層小樓,由陪同的護士與她一起住。這一安排,是為了方便她每周一次到公安醫院接受治療。

1991年3月15日,江青高燒不退,被送到公安醫院。與其他病人一樣,江青要填寫住院單。她寫的名字是“李潤青”。“潤”是毛澤東早年使用的字,“李”是江青的姓,“青”則是江青的“青”。3月18日,江青高燒退了,體重減了幾磅。她接受了住院治療,病房內有臥室、衛生間和起居室。醫生再次建議給她的咽喉施行手術,但又被她拒絕,她輕蔑地說:“我就不信你們敢不小心翼翼地對待一位無產階級革命戰士。”在醫院裏,江青表現得反複無常,興致好的時候寫回憶錄,還征求護士的意見。5月10日,江青忽然當著眾人的麵撕碎了她的回憶錄手稿,並要求到酒仙橋的住處去,但沒被允許。5月12日,李訥和丈夫來到醫院看望江青,但被她拒絕相見。

5月13日,江青寫下了“主席,您的學生和戰友來看您了”的字句。當時醫院加強了對她的監護。5月14日淩晨1時30分,護士為她安排好一切之後離開了她的臥室。3時30分,一名護士進入房間時,發現她已經吊在了浴盆上方的鐵架上。其他護士和醫生急忙趕來,但為時已晚。江青是用幾個手帕結成一個繩套,將其掛在浴盆上的鐵架子上,下麵放了被子和枕頭,然後踩在上麵,將頭伸進繩套吊死的。據專家分析,上吊的時間是淩晨3時左右。當天下午,李訥得到消息,來到醫院簽署了死亡通知單。李訥同意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葬禮。3天以後的5月18日,江青的遺體被火化,骨灰盒交給了李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