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年輕的母親(番外下)(1 / 2)

半月前[醫生辦公室]

辦公桌一邊坐著一位年過四十的醫生,另一邊是看起來二十多歲的女性。

“我來詢問相教授的病情。”女性開口。

“親人?”醫生問。

“……目前是他唯一的親人。”

……

“也就是說要對他講他感興趣的話?”

“是的,哪怕是說謊。病人患有老年癡呆症,以及一係列並發症。很遺憾,小姐,病人可能剩下幾個月的時間……”

“謝謝醫生,還需醫生和護士好生照料一小段時間。”

“這是醫院本該做的,慢走。”

兩人起身握手。

女性拉開門,門外站著一位留黑短發,著黑西裝年過三十的女秘書。

“小姐。”

“走罷,去公證處,辦理過戶手續。”

秘書沒有動。

“沒有誰是會一直不離開的,包括你我。九伯不過是要先走一步,而我……誰知道呢?這些財產,就給小十吧。”

“小姐……”

對方轉過頭。

“沒什麼,司機在外麵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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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鍾允禾,在修原學校裏是程正校長的秘書,在YEAR公司裏也是她的私人秘書。

允禾也曾有幸福美滿的家庭,父母親名下在旺市區有兩家超市。隻是天有不測風雲,七歲那年,家遭賊人夜晚入室搶劫後潑汽油縱火燒屋,雙親為救我用身體護我至門口三米處,喪命火海。而我的左腿被燃燒的木盆栽架砸到,嚴重燒傷,被迫截肢。

父母死後,因為名下遺產以及我的扶養問題,親戚們爭相出手。好話說盡,都說要對我負責,隻是當時還小,不懂他們原來隻是為了錢。最後,通過法律途徑父親弟弟獲得我的監護權,遺產轉到了他的名下。

在醫院裏,因為截肢後住院的醫藥費問題,被親戚推來推去,沒有人願意繼續對我負責。是的,我成了殘疾人,而叔叔嬸嬸覺得,我將來是個累贅。

“禾啊,不是叔叔不想養你,叔叔也是沒有辦法。叔叔家裏還有一個比你小的女兒,叔叔把妹妹養大也需要錢,對不對?”

“爸爸媽媽不是剩下了財產嗎?”我說。

這時現在一旁的嬸嬸,受了很大委屈似的:“嗬,既然說起這個,我就不瞞你了。你動手術截肢的錢都是我們家出的,花了多少錢,你是不知道。你爸媽留的那點錢,根本不夠,若不是把那兩家店鋪賣了,哪有錢動手術。你以為叔叔家很有錢?能養活你一個吃閑飯的?”她欲說下去,叔叔扯了扯她的手,她才沒有說下去。

被親戚推來推去,也沒有願意接收我的,住院第三天,嬸嬸在走廊裏和叔叔吵得很凶。

“你要管她,就不要回家!”拋下這一句話,嬸嬸就走了。

而病房裏,整整一天,叔叔都沒有進來過。直至四天,欠費,醫院撥打聯係電話一直無人接聽,院方去了聯係地址,人去樓空。而我才真真正正,被遺棄。

欠費多天,醫院也沒有趕走我。可能是命不該絕,一天,隔壁空床位轉來了一位姓相的先生,溫文爾雅。也是因為他,而識得程老夫人。關於老夫人的姓名,我隻知道姓氏。

後來被程老夫人資助,一直到長大有穩定的經濟來源。

老夫人家族從某代開始有個習慣,每一代會隨緣收養至少一個孩子,而把所收養孩子的故事傳給下一代的人,小名則是小字後加一個數。而且孩子姓相不姓程,雖然疑惑,卻也沒多問,畢竟我非她族人。

老夫人膝下一女。這位女兒很早便去了國外,鮮少露麵,後生下一女兒,也就是老夫人的孫女,與老夫人同姓,名遙歌。

初見時,她的麵容很像老夫人,若不是真真切切看著老夫人麵容衰老,最後離世火葬,以及她眼角那顆老夫人沒有的痣。可能會以為是老夫人活過來了,很像。不過可惜,老夫人的照片哪怕是保留了,終也因不知放哪,而沒有。

她有和老夫人不同的地方,她認為:國家法律如此詳細,就該物盡其用,把更多的時間花去別的地方,而非花在瑣碎吵架之上。

所以她聘用的律師就有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