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宕昌史料輯錄(4)(2 / 2)

朝廷為整飭邊防,曆年派官視察。官之來,羌人頭領須三跪九叩而拜迎。諸羌疏於禮,故屢受懲罰,因於官員視察一事,備極憂傷。某歲,臨官視察之際,諸羌皆憂。此時,坡頭(今宕昌公社坡頭大隊)住一馬姓陝西貨郎,勸慰且輔導之。官既來,馬複佐而行禮。官喜問曰:何往歲殊無風禮,今則彬彬有禮焉?諸羌隱不吐實,偽言搪塞。如此三載,官終明究竟,遂授馬為宕昌土司官,管地方事。

數年後,馬上京謁帝,因奏明宕昌有通北口(在今甘江頭公社)、七楞口(在今賈河公社)、都雁口(在今何家堡公社)、官鵝口(今宕昌公社)四口,地險勢要,需兵馬防守。帝準奏,允其向羌人征收糧草馬匹,練兵防守。馬土司之征糧款從此始。

宕昌羌與山後(即宕昌山西麓之迭部、舟曲一帶)原為同族,山後時煽惑為叛,屢為馬土司阻遇未發。故朝廷加封其衙門為“世襲都督府”。後輩土司騎馬插旗,劃界占地,東至毛羽山(今南陽),北至山溝裏(今宕昌與岷縣閭井分界),西至分水嶺(今岷縣麻子川與宕昌分界),南至大石山(今宕、迭、舟三縣界),四至之內為宕昌境:裏國不準出,外國不準入。從此,宕昌與山後分離。

後輩土司中,一位與卓尼楊土司結親,楊將三角坪、武坪(今舟曲三角坪、武坪公社)四個旗下(行政單位)為女兒陪嫁。故二坪亦屬馬土司管轄。

滿清中,康熙訪賢,曾宿馬土司家數日,為馬賜“九龍匾”一麵。至新中國成立,馬土司共傳十八代。

初,宕昌羌人有3000餘戶,今之賈河、簸箕、將台、車拉諸地,均為羌人,藏語稱之為“燒巴”,意為陽山裏人。該處老年人至今會藏語,奉行“鈸印”,風俗習慣,多與藏民同。

三、語言

宕昌藏民講藏語,用藏文。據言,宕昌藏語與舟曲、迭部、卓尼同,僅有地區方言之異。唯“鈸印”念藏經,寫藏文,一般藏民均不懂藏文。

宕昌藏語,各地差異懸殊,大河壩與官鵝溝,甚而相鄰村莊之間,亦有差別。如“鬼”,鹿仁稱“巧”,立節、陰坪稱“七老”,“七老”相切為“巧”,饒有趣味。“宕昌”,鹿仁讀“也鬧”,立節讀“甲鬧”,嶽藏鋪讀“軋鬧”。

藏民與漢民遇,講漢語,互相間講藏語,十歲內孩童,偶遇幹部子女外,概不懂漢語,其狀頗類南北朝之武都氐人。

宕昌藏語稱“宕昌山”為“亞哥軋寨”(犛牛般的石山);“官鵝溝”為“哥愛爐巴”;“寺院”為“阿告”;“廟宇”為“勞告”;“神”為“勒來”;請喝酒叫“請巴請圖”;罵狗為“達姆子哉”(意為豹子食)。

四、房屋建築

藏民居地處深林,多為五檁四椽搭板樓房,林緣可見少量瓦房或茅草房。

無院,房周多樹以高一米一劈兩瓣之木棒以為柵欄,或柳條笆籬。屋壁由板牆打成,內部木板裝修,率為三開間,左間前窗後門,頗具夏河藏房特色,中間為門,右間窗戶與門齊,窗前有上樓扶梯。樓簷前有一下垂之鋸齒形橫木條裝飾,亦有夏河藏房色彩。

樓房上下均住人。樓下正庭無堂屋,正中有一火塘,四周放置小長凳供坐,火塘架鐵三角架而炊,另無灶。左右兩間靠窗有火床,為住屋。三間內壁靠牆放置大小櫃子,以裝糧食家什。右間與正庭用木板隔開,左間與正庭通。樓上亦隻隔右間,其餘兩間堆放糧食雜物。

牲畜圈棚多靠正房後牆或邊牆搭成,有柱,無牆,內空,上複搭板。

遠前,藏民住“木壘”。“木壘”結構:圓木作鉚,互相重迭而成大木籠,頂部成坡度,複以搭板或樹枝茅草,籠長三至八米,寬二至三米,門窗處鋸斷圓木使之成洞,做門窗安置其間。內用木板隔為二、三、四間或通為一大間不等。立節山現有“木壘”一座。《魏書》謂宕昌羌“居有棟宇,其屋織犛牛尾及羖毛覆之”者,或既此種房屋?

五、宗教信仰

宕昌藏民宗教信仰龐雜,交互影響,其大略為: